每年我国大中城市产生约2亿吨生活垃圾。城乡生活垃圾治理问题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对环境的第一观感。1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建议,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全面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破解当前“垃圾围城”困境。
报告显示,近5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逐步提升。截至2016年底,我国城市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940座,无害化处理能力62.1万吨/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6%,比2003年提高了近45个百分点。
执法检查发现,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基本实现了城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处理,近年一直在探索生活垃圾分类。2015年,我国确定了26个城市(区)作为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部分示范城市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的衔接,完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报告称,尽管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但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公众参与分类意识薄弱,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同时,垃圾焚烧、填埋设施在布局和选址上普遍遭遇 “邻避”困境,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多重因素影响下,目前城乡结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比较突出。
相比城市环境,农村更是薄弱环节。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严重不足,全国只有43%的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集中收运,一些地方还出现城市垃圾“上山下乡”,使农村成为垃圾集聚地。此外,农村畜禽粪污、农药包装物等造成的面源污染,也成为农村环境问题的重要源头。
针对“垃圾围城”“垃圾围村”等问题,报告提出抓好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这件民生工程,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创造优良人居环境。
报告建议,积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同时,全面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推广经济实用、就地就近规模化处理的方式方法,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报告提出,在建设垃圾处理设施中,要多措并举,妥善解决“邻避效应”。推动垃圾处理项目规划选址、审批、建设运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加强舆论引导,开展典型示范宣传,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力争将“邻避”变为“邻利”。
另据了解,执法检查也发现当前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等专项科学技术研究比较薄弱,垃圾渗滤液处理等技术有待突破。报告提出,要强化科技支撑,提高污染防治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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