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8),公告涉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门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东江”)于2018年9月7日收到广东省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文件,江门东江获得了广东省产业共建财政扶持叠加性奖补资金6,514万元。2018年12月20日,江门东江已收到上述政府补助款项1,500万元,江门东江将根据相关要求,合理合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后续公司将在收到剩余部分奖补资金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其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1日
原标题:东江环保: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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