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太和区举行新苏环保产业集团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签约仪式,它标志着太和区垃圾处理将逐步走上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科学综合利用道路。政府区长冯长伟,副区长蒋斌,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郑晓光,有关部门领导及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新,常高新集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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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太和区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签订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

2018-12-13 16:34 来源: 太和区发布

12月12日,太和区举行新苏环保产业集团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签约仪式,它标志着太和区垃圾处理将逐步走上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科学综合利用道路。政府区长冯长伟,副区长蒋斌,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郑晓光,有关部门领导及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新,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建民出席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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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仪式上,新苏环保产业集团董事长胡建民进行了项目介绍。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盛新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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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区长冯长伟代表区委、区政府向项目的正式签约表示热烈祝贺!

垃圾焚烧发电是太和区乃至全市着眼于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处理方面问题谋划的民生工程,也是太和区着眼于提升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谋划实施的绿色环保项目。该项目落地后,将对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还能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创造出可观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实现政企双方互惠共赢的局面。新苏环保产业集团实力雄厚、技术先进,具有强烈的创业精神和发展潜力,相信新苏集团一定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项目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今天的正式签约,是太和区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平等协商、谋求合作的结果,必将会结出互惠共赢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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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区长冯长伟代表太和区人民政府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签订《太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与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友好单位合作协议》。

据悉,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用地80亩,投资约2.9亿元人民币,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年设计处理生活垃圾18万吨。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用地120亩,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不含供热管网),日处理生物质1000吨,年处理生物质不低于30万吨。


原标题:【招商引资项目年】太和区与新苏环保产业集团签订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供热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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