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自治区公布了2017年度环评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详情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2017年度环评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告
桂环通告〔2018〕8号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管理的通知》(桂环发〔2014〕45号)(以下简称《通知》),我厅在采集 2017 年度在广西开展环评业务的 171 家环评机构相关信息后,形成 2017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 ,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通知》信用等级评价考核办法,经综合评定,2017年度信用等级为 A 级(优秀)的环评机构 1 家,B 级(良好)2家,C 级(合格)133 家,D 级(不良)13 家(详见附件)。截至通告之日,其中已无环评资质的22 家从业机构不纳入本次评定范围。
二、本次评定所采集的信用信息仅为上述环评机构在广西辖区内的从业情况,不包括该环评机构在生态环境部以及其他省、市公布的不良记录。
附件:广西 2017 年度从业环评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8 年 12 月 7 日
(信息是否公开:主动公开)
延伸阅读:
《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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