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为促进环卫市场健康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推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保证环卫市场化运营的服务水平和质量,通州区城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专业承包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通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
2、项目地点:通州城区南至通吕公路(含)、北至古盐路(含)、西至G345线(含)(通吕公路—龙盛大道段)、东至新S223线(不含)区域内已建成道路;通州区域内江海大道高架(含地面道路)、机场路(老路划入环卫保洁段)、东快速路高架(含地面道路)。
3、招标范围:城乡道路机械化、人工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收运清运服务;河道清理保洁;公厕保洁维护;化粪池清掏及无害化处置;垃圾分类收运体系运营管理;废弃物焚烧飞灰及残渣资源化利用;餐厨垃圾综合处理;建筑与装潢垃圾综合处理等城市服务管理。
4、运营期限:除法定或约定提前终止的情形外,运营期限为25年,运营期限自运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本项目最高限价:计人民币9098.00万元/年(玖仟零玖拾捌万元/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第18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道路清扫保洁等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拥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卫作业相关的一份业绩,年服务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或集采机构官网发出);
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court.gov.cn)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附联合体协议,协议明确各自权责,格式自拟),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签订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至少需其中一方应满足上述全部资格条件要求。
6、中标人与通州区城市管理局签订作业合同进行环卫作业(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由区城管局进行监督、考核。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以下材料:
1、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投资与运营,生活垃圾处置,餐厨垃圾处理,建筑垃圾处理,道路清扫保洁等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
3、申请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拥有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环卫作业相关的一份业绩,年服务金额不低于4000万元(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或集采机构官网发出);
5、申请人由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未被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7、组成联合体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格式自拟);
8、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的方式:
1、请申请人于 2018年11 月27 日9:00时至17:30时请到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通州区碧华路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进行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2、报名同时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包括上述第三项的全部内容,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不得隐瞒,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报名资料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及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活动。
2、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的要求及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1月27日。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招标通并将回折单带到开标现场)。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如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从联合体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上直接转(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账号:使用CA锁报名登记后从打印回执码中获取,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通州保证金缴纳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汇)出,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与诚信库中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不一致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九、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获取方式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体: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方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十、投标有效期: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开始90个日历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朝阳路
联系人:顾先生
电 话:0513-8654124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通州区世纪大道财富中心903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0513-86546409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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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通州区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项目采购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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