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项目(项目编号:JGJZ2018J-JK1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GJZ2018J-JK16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项目联系人:徐司伦
联系方式:0431-878212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智泉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2.项目编号:JGJZ2018J-JK16
3.采购内容、预算、服务期及付款: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一品牌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材料
潜在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每日9:00—11:00时至13:00—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提供招标公告期内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每日9时00分—16时00分(节假日,周六、周日除外)。
2.发售地点: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3.发售方式: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4.售价:每套500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于开标前提交叁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宋智泉
电话:18143056769
地址: 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
2018年10月15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0431-8782123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司伦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5日
中标日期:2018年11月07日
总中标金额:163.907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中标单位: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2幢
中标金额:¥1639071.00元(壹佰陆拾叁万玖仟零柒拾壹元整)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陈仲、于军、刘静航、金兆怀、汪伟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规格、性能及技术要求:负责经开区25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收运等工作
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所有设施需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六、其它补充事宜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中标公告
一、采购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宋智泉
电 话:18143056769
二、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3950号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 话:0431-87821231
三、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四、定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11月6日,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第一开标室
五、项目编号:JGJZ2018J-JK16
六、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15日
七、中标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
中标单位: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五洲路98号2幢
中标金额:¥1639071.00元(壹佰陆拾叁万玖仟零柒拾壹元整)
服务要求: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所有设施需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开始提供垃圾分类运营服务。
八、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评标委员会:陈仲、于军、刘静航、金兆怀、汪伟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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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生活垃圾分类服务项目(三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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