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07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长株潭城市群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多年来,长株潭试验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流域协同联动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城乡环境同治等方面,既建章立制又重点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2011年3月和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湖南时都对长株潭试验区的改革探索给予充分肯定。长株潭试验区乘势而上、攻坚克难,在推进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大生态系统保护的路上越走越坚定,开展了更为广泛的探索,走出了一条中部重化工业城市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绿色转型发展的路子。总结推广长株潭经验对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长株潭试验区进行了全面总结,形成了《长株潭试验区绿色发展经验案例》,现将案例刊发,供各地参考借鉴。
长株潭试验区绿色发展经验案例之一
市场、技术、法治协同的流域综合治理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但却长期遭受严重的重金属污染。长株潭试验区获批后,湖南省把湘江流域治理和保护列为“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将治理好流域污染作为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标志。通过政府、企业、社会联动,长株潭试验区走出了市场、技术、法治协同的流域治理新路子。
坚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污染防治的关键。为切断主要污染源,政府通过促引结合,推动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等湘江两岸老工业基地重化工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退出。出台长株潭三市湘江沿线项目准入制度,湘江干流两岸各20公里范围内不得新建高污染项目。关停小化工、小冶炼、小造纸、小电镀、小皮革等高污染、高能耗企业,鼓励成长性较好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政府提供信贷支持异地重建,优先安排进入专业环保工业园。对严重污染、不按期淘汰退出的企业,质监部门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环保部门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税务部门不予办理出口退税,金融机构不予信贷支持。清水塘老工业区共242家污染企业,目前已搬迁改造关停企业241家,2018年将实现全面关停。
技术创新是污染防治的支撑。在污染企业退出后,地方政府与企业采取PPP模式共同组建重金属污染治理公司,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以“重金属土壤修复+土地流转”形式,利用企业资金和技术治理污染土壤,并让参与各方从土地增值收益中获得回报。针对技术瓶颈,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中南大学牵头,株洲清水塘作为治理主体,联合实施湘江流域重金属冶炼废物减排关键技术公关,开发了深度净化不同种类重金融冶炼废水的生物制剂产业化技术,攻克了污酸治理的世界性难题。一些矿区实施生物修复法,采用种植桑树修复镉、硫、锰污染耕地,逐步恢复地表植被和耕地质量。
公众参与监督是污染防治的重要力量。通过向社会公开招募,实施“民间河长”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流域治理。在市县设立河长行动中心,每周六为行动日,由“民间河长”组织有关团队和志愿者开展巡河行动,监督湘江沿岸排污企业和污染排放行为,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对周边群众破坏环境行为进行劝导,每月将巡河情况通过APP、微信公众号向当地“官方河长”反馈。对“官方河长”进行监督,对暴露的重大环境问题的处置情况实行跟踪反馈。“民间河长”成为保护湘江的“绿色卫士”,是河长制的重要补充。
法治是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湖南省在全国出台首部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湘江保护条例》,对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水污染防治、水域岸线保护、生态保护等作出了规定。根据不同的污染成因和治理重点,构建属地政府负责、省直对口部门牵头、多部门配合督导支持的多方协同机制。
湘江污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湖南省调动各方力量,多管齐下,打破了以往单兵突进的局面,突出上下游联动、水陆空联动、存量消化与增量遏制联动,同步实施跨区域重金属污染治理、流域截污治污、城市洁净、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目前,湘江水质全面好转,干流18个省控断面水质连续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相较于获批试验区之前,2016年,流域重金属污染排放削减量、淘汰关闭涉重金属企业均下降50%,汞、铅、砷、镉与六价铬下降幅度分别为39.3%、52.2%、45.1%、61.3%和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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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株潭试验区绿色发展经验案例之一:市场、技术、法治协同的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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