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发布,详情如下: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公告
《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于2018年4月10日通过石家庄市城乡规划委员全体会审议,2018年7月18日市政府批复。
《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主要内容附后。
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主要内容
一、石家庄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范围和目标
本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范围为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确定的都市区范围,总面积265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543平方公里,包括中心城区、正定新区,以及鹿泉、藁城、栾城、正定县四个外围组团城区。其中,重点规划范围为石家庄市中心城区以及正定新区。
本次规划编制针对石家庄城市内涝频发、水环境污染、水资源短缺等问题,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多种手段,合理安排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实现降雨径流总量控制,径流峰值控制,径流污染控制和雨水资源化利用等多重目标。以实现石家庄市建设成为生态海绵城市、弹性海绵城市和活力海绵城市。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海绵生态格局体系
通过都市区范围内“山水林田湖”的生态要素分析,识别都市区需要进行保护和修复的“大海绵”,综合考虑山体海绵涵养区、水生态敏感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划定都市区生态保护和修复空间,规划中心城区“两区、两环、五廊、多核”的海绵城市建设格局。
(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控系统构建
将石家庄中心城区及正定新区划分为海绵城市功能分区(9个)、海绵城市控制分区(36)、海绵城市管控单元(280)等三级管控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调蓄容积)等核心指标逐级分解落实。核算石家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实现老城不低于70%,新区不低于75%的目标,年雨水径流控制容积达到627万立方米。
(三)海绵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1、水安全保障
通过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方式,综合提高石家庄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充分发挥石家庄较好的土壤下渗条,适合建设以渗滞为主的海绵城市设施,源头削减雨水径流;规划新建雨水管网714.6公里、改建雨水管网65.5公里,增强排水管网能力;预留水上公园、石太公园、西南二环湿地公园等16处调蓄空间,规划建设10处下凹桥区调蓄池,对超标准降雨在城市中进行滞蓄错峰,缓解城区内涝压力;通过恢复四支渠、规划新建高速公路西明渠、东部总退水明渠、南石明渠等水系打通城区排水出路;规划设置五支渠末端、总退水渠下游、东部总退水渠下游等四处洪水滞蓄空间,调蓄极端降雨洪峰。
2、水生态环境综合提升
污染源减排:源头采用分散式处理模式为主,主要通过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初期雨水径流污染。加强雨污分流制改造,结合大型绿地和公园,规划设置8座初期雨水净化设施,辅以生态雨水口等设施,对点源和面源污染进行控制。
活水补给:利用桥东、桥西等再生水厂对河道进行活水补给,规划设置7处水质提升补水点,9处河道雨水湿地提高水质净化能力,日补水量达到32万吨。
水生态修复:将中心城区水系划分为源头水质净化、滨水生态修复、亲水空间营造、防洪排水保障等功能类型,通过水下生态系统构建、水工设施改造、水流子槽改造、生态驳岸建设等措施,对五支渠、桥西明渠、东明渠、南栗明渠等86公里水系进行生态修复。
通过系统整治,使中心城区水系实现2017年消除黑臭;2030年基本达到IV类标准的水环境目标;同时恢复河道自然流动能力和自净能力,满足市民亲水乐水需求。
3、水资源体系构建
建设从“屋顶”到“地面”再到“地下”的雨水吐纳体系,实现下雨时吸水,平时蓄水、净水,需要时释水、用水的循环模式。将城市雨水用作浇洒道路、绿化用水,最终实现雨水资源化利用率7.5%的目标。
(四)近期重点建设区
石家庄海绵城市近期重点建设范围约93平方公里,包括市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正定新区起步区、老火车站周边中央商务区、东北工业更新片区、滹太连片发展区、东南科技居住片区等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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