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公布了2017年各市节能减排目标考核结果,衡水市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强力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4.42%,超过年度目标0.42个百分点;全省能源消费总量30386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1.99%,低于国家下达我省“十三五”期间2.21%的年均增速任务0.22个百分点;削减煤炭消费689万吨,超过年度目标任务89万吨,累计完成“十三五”期间削煤任务量的52.7%。全省2017年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10.23%、11.03%、24.4%和17.5%,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分别削减7.6%、8.0%、18.3%和16.8%的任务目标。根据《2017年各市节能削煤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和《河北省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价办法》,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2017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节能考核结果
廊坊、石家庄、秦皇岛市为超额完成等级,邯郸、沧州、邢台、保定市为完成等级,张家口、唐山、辛集、定州、承德市为基本完成等级,衡水市为未完成等级。
二、减排考核结果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均为完成等级。
三、奖惩措施
根据《2017年各市节能削煤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和《河北省2017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评价办法》,廊坊、石家庄、秦皇岛市为“2017年节能、削煤工作先进市”,衡水、秦皇岛、张家口、唐山市为“2017年减排工作先进市”。责成衡水市政府,在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后1个月内,就未完成节能削煤任务事宜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暂停衡水市所有新建高耗能、高耗煤项目节能审查和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深度治理,全面完成各项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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