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10月16日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

首页> 大气治理> 脱硫脱硝> 烟气脱硫> 政策> 正文

江苏:满足这些要求企业重污染天或秋冬季停限产可豁免

2018-10-22 08:46 来源: 江苏省环保厅

《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试行)》10月16日正式出台,办法明确污染排放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或者涉及重大民生保障的企业,在确保符合环境管理要求和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江苏省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计划时,免予执行停产、限产,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过程中,原定预警响应级别要求停产的,免予执行停产,按照最低限产比例执行限产。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