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固废网获悉,日前吉林省能源局发布了《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省政府确立的全省能源行业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本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具体内容如下: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能源管理部门、财政局,各县(市)能源管理部门、财政局:
根据《吉林省省级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建〔2017〕637号),现就2019年度省级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范围及条件
(一)在吉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能源生产企业、能源装备企业及从事能源科学技术研究的科研设计单位、院校。
(二)企业法人注册一年以上,产权明晰,无重大财产诉讼事项,企业正常运营,申请项目在企业经营范围内。
(三)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具有从业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健全。
(四)申报项目属于能源行业技改、研发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综合利用已完工项目(不包括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基础工程项目)。2016年--2018年已经得到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企业,本年度不再给予支持。
(五)在同年度内同一法人单位的同类别项目不得重复申请不同专项(引导)资金补助。同一法人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支持重点和主要方向
根据省政府确立的全省能源行业重点工作任务,提出本年度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
(一)能源行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重点支持能源企业技术创新及升级改造项目、能源重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推广项目,如风电消纳、互联网+智慧能源、储能技术、富裕电力消纳等能源重大研发示范项目。
(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重点支持风电等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和模式创新项目(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不在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内)。
(三)能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减排示范项目。重点支持能源企业高效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能源行业节能减排示范项目、能源梯级利用项目。油页岩、煤矸石、煤层气等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项目。
三、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采取事后奖补方式。
四、申报材料
(一)各地能源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申请文件。
(二)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三)项目招标手续、施工合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牵头出具的项目完工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应全面详实,主要包括:核准备案情况,研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申报专利情况,试运行(试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评价等,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能源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申报(包括:中、省直企事业单位项目),并按文件要求审核筛选后汇总,联合行文上报省能源局。
(二)各地区能源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和项目申报单位要对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荐申报项目中把关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直接影响该地区、企业以后年度专项资金的申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项目申请报告按通知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省能源局。推荐文件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后)上报省能源局。项目汇总表和项目审核意见表电子版(采用excel表格)发至省能源局科技装备处邮箱:nyjzbc@163.com。
(四)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
注:本通知下载登录http://nyj.jl.gov.cn
附件:
1.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联系电话:
省能源局科技装备处0431-8915634082531990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0431-88550668
吉林省能源局吉林省财政厅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
1.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3.2019年吉林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封面)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