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发布,详情如下:
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
鄂建函〔2018〕10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武汉市、鄂州市水务局:
现将2018年2季度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2018年2季度,全省市、县(含三峡库区乡镇)建成运行污水处理厂150座(含三个二期扩建项目),污水处理能力达747.56万立方米/日。(仙桃市城南污水厂因升级改扩建已报停,设计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日。)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2018年2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64813.52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COD)总量9.75万吨;平均负荷率95.27%,比1季度94.67%增加了0.6%;平均进水COD浓度165.8毫克/升,比1季度180.3毫克/升下降了8.0%;综合达标率99.87%。
三、在建污水处理项目和配套管网情况
2018年2季度,全省在建(扩建、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项目19个,设计规模94.75万吨/日;配套管网建设项目44个,拟建长度261.29公里,本季度管网长度增加26.35公里。
四、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要求,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汇总的数据,针对我省污水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我厅对《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中考核项得分进行了调整:将“污水处理率”得分从15分改为10分;将“污染物收集效能”得分从15分改为20分,以增大进水浓度考核的权重;将“主要污染物消减率”得分从30分,改为25分;取消了 “进步鼓励(满分5分)”;新增了“一级A建设改造(满分5分)”和“再生水利用率(满分5分)”两项;总分值为100分。按照评分结果,市级排序前3名是十堰市、武汉市、天门市(详见附表) 。
五、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情况
2018年2季度,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在建项目季报”、“运营项目月报”仍然存在填报不及时问题。2018年2季度有: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襄阳市保康县污水厂、荆州市监利县污水厂、孝感市孝昌县污水厂、黄冈市武穴市污水厂、黄冈市黄梅县污水厂、咸宁市永安污水厂、潜江市西城区污水厂等月报不及时。其中潜江市西城区污水厂2季度连续2月月报工作拖延,致使我省在住建部的考核中“监督管理”项失分。
六、进水COD浓度情况
2018年2季度,我省进水COD浓度在150毫克/升以下的污水厂有69座,共处理水量26569.88万吨,占全省总处理量的40.99%。有:黄石市河西污水处理厂、远安县污水处理厂、五峰县污水处理厂、广水市广水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不到60毫克/升;其中,黄石市河西污水处理厂6月份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8毫克/升。
七、污泥处置情况
“信息系统”数据显示,2018年2季度,全省共有1311.35吨污泥去向不明。其中:2018年4月,随州市污水处理厂1167.99吨污泥去向不明;2018年5月,新州邾城污水处理厂7.56吨污泥去向不明;2018年6月,黄陂盘龙污水处理工程790吨污泥去向不明,新州邾城污水处理厂42.6吨污泥去向不明,兴山县峡口镇污水处理厂14.2吨污泥去向不明。
八、再生水利用情况
为了实现“水十条”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城镇节水目标,今年增加了再生水利用率的考核项目,依据各市县污水处理厂上报“信息系统”的再生水利用量统计评分。
根据“信息系统”数据,2018年2季度,全省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量为1785.11万吨,比1季度1630.81万吨增加了9.5%,占污水处理总量的2.76%。
九、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情况
为了完成“水十条”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污水厂提标升级任务,今年增加了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完成率的考核项目,依据各市县污水处理厂上报“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统计评分。
根据各市县污水处理厂上报“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2018年2季度,全省有41座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十、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
2季度全省污水进水COD浓度比1季度下降了8.0%。表明雨污混流、污水管网中污水的流速低、管网破损造成自然水进入的情况急待解决。各地仍然要把解决河(湖)水倒灌、地下水入渗管网和疏浚等工作做为重点,加大明渠、水下段管线、老旧管网的排查、维护、整治,落实好截污管网配建和雨污分流改造任务,提高污水管网的污染物收集效能。
(二)加大污泥处理处置监管力度
各地要加强对污泥处置的监管,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求,对污泥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转移、倾倒、处置污泥的,要严格依法处罚。污泥去向不明的污水厂所属市州,需要对污泥的去向做深入调查,于2018年10月25日前将调查结果报送我厅城建处。
(三)对上报“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进行及时更新
不少污水厂一级A提标改造、污泥无害化处置、再生水利用等重要生产工艺,与上报“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有了较大的改变,但未及时在信息系统上更新,影响了各地的评分和排名。各市县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更新信息,以便准确掌控污水处理工作的相关建设、运行、监管情况。
附件:2018年2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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