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叶县城河污水管道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森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叶县城河污水管道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县城河污水管道检测项目
2、采购编号:YZC2018-09-21-708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1300000元
4、项目内容:叶县城河污水管道检测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含)以上,包含工程测量专业及地下管线业务范围。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15、16、17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查询信用记录,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报名及投标将被拒绝(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入的资格进行审查。
三、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相关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河南森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发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
4、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六、本次招标事项联系信息:
招 标 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叶县昆阳大道30号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5-7062681
代理机构:河南森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903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5-3737337 13781097200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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