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东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并已经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海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
项目编号:JSZC-G2017-27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双店镇麻风病村北侧,双林大道西侧,占地面积90亩。
2、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6385.04万元(最终以竣工结算审定价数据为准)。
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600t/d(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再增加600t/d(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期建设一期工程,预留二期工程扩建场地,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及应急填埋场(选址暂定在东海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同一地块分区建设,建设投资计入本项目总投资)。目前,东海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是在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现实际处理量已超出设计处理能力,以当前填埋速度,填埋场一期仅能容纳约1年多。项目本着“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运用先进成熟的技术、装备,建设一座具有示范和教育功能的国际一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力争评为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获得优质工程奖等。
表1建(构)筑物一览表
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政府方根据建设计划确定的建设内容为准。
4、采购需求
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机构(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获得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合作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项目公司继续运营。具体如下:
(1)办公楼及食堂
符合《东海县城乡总体规划(2012-2030)》要求,厂区围绕项目所在地的天然地利,打造具有东海风韵特色的园林景观。主厂房建筑造型设计既符合实际功能要求,又能营造新时代符合东海风韵的工业建筑风格。烟囱依附主厂房,与主厂房协调统一。
办公楼、食堂的建筑风格与主场区协调一致。
(2)焚烧车间
本项目规模确定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规模600t/d(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工程再增加600t/d(配置两条300t/d垃圾焚烧线+一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次为一期工程,预留二期工程扩建场地,但需两期工程规划,并考虑二期工程续建方案。
(3)炉型选择
选择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机械炉排炉。
(4)烟气处理
本项目焚烧烟气排放标准是在《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基础上,参考欧盟2010/75/EC与国家标准,同时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根据生活垃圾焚烧运行经验,确定本工程的烟气排放指标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烟气净化系统采用成熟可靠的“炉内SNCR脱氮+半干式反应塔+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组合工艺流程。
(5)项目装机容量
本项目装机容量1×12MW汽轮发电机组。
(6)炉渣及飞灰处理
将生活垃圾焚烧后产生的炉渣进行资源利用,飞灰处理由项目公司新建飞灰填埋场予以解决,在厂内经整合固化处理后运送至飞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7)污水及渗沥液处理
全厂的污水均进入厂内渗沥液处理站进行处理,渗沥液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工业用水水质》(GB/T18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水质标准,回冷却塔补水。循环冷却塔排放水等工业废水水质较好,厂内利用不外排。。
(8)飞灰填埋场及应急填埋场
飞灰填埋场及应急填埋场(选址暂定在东海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南侧,同一地块分区建设,建设投资计入本项目总投资)建设运营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要求参照相关法律法规。
5、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5.1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5.2中选社会资本与政府授权机构(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160万元(可采用土地费用作价入股,不足部分现金补齐),持有项目公司20%的股权;中选社会资本出资8640万元,持有项目公司80%的股权。
5.3合作范围:采购人将与中选社会资本签订《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成立后通过签署补充协议,承继中选社会资本在项目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合作期限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造、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职责,项目公司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进行管控,运营方必须为项目公司。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本项目为使用者付费),合作期满后,本项目所有资产无偿移交至政府或其指定机构,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委托项目公司继续运营。
5.4合作期限: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5.5项目回报机制:采购人根据《PPP项目合同》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
为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转,本项目设置垃圾保底量,保底量具体数值详见下表。
表3垃圾保底量设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资格预审的结果已经公告。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采购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接收人:乔秀善、张龙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23号知海大厦6楼
邮编:210029
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 张龙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83668512
采购人:东海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时海飞 联系电话:13815602775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7份,正本 1 份,副本6份,电子存储介质形式投标文件1份。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一日的17时前,以供投标人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通过银行大额支付系统或小额支付系统汇款到指定账户,境外企业可委托其在境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代为支付,并出具委托付款函与控股关系证明材料。
保证金账户见附件“保证金账号”。
十、其他
1、澄清答疑问题接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上午12:00时,各通过资格预审投标人将需要解答的问题以电子邮件递交给采购方。
2、现场勘查:由各投标人自行前往,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9:00前
3、采购前现场集中答疑会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1日下午15:00整。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和平东路173号东海县城市管理局会议室
联系人:时海飞
电话:13815602775
电子邮件:5622153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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