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获悉,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环保厅决定对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城西区、装备制造区)、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中区、北区)、河北永年工业园(高新建材区)、漳河经济开发区等4家工业园区实施区域限批。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到2016年底前我省所有工业集聚区均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截至目前,河北大名经济开发区(城西区、装备制造区)、河北曲周经济开发区(中区、北区)、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区)(已限批)、河北永年工业园(高新建材区)等4家工业园区仍未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漳河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限批内容:暂停审批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除不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或产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但具备在厂区内全部回收利用,不向外环境排放(含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新建项目,以及“增产不增污”的改、扩建项目之外,其他新、改、扩建项目一律视为增加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限批期限自本通知印发之日(9月4日)起3个月。
自暂停审批截止日期之后,已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的上述工业园区,可提出解除暂停审批的书面申请,最终由省环保厅组织现场核查并下达解除通知。对暂停审批期限届满后仍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除继续限批外,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向省政府提出撤园申请。
原标题:邯郸4工业园区被限批,3个月内不得新增这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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