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碳市场”)再迎新进展。由生态环境部主办、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承办的发电行业参与全国碳市场动员部署会暨培训会,于9月5日在京举行。这是全国碳市场启动以来,电力第一次全行业参与的动员大会,及首次高级别、广覆盖的培训活动。各发电央企、地方能源集团、国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代表,以及建材、有色金属、钢铁、石化、造纸等行业协会代表均参加了此次培训。
据透露,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已开始拟定,发电行业碳配额分配技术指南也已进入制定阶段。“建设全国碳市场,有利于从源头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协同降低二氧化碳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目前,我们已为全国碳市场的后续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庄国泰现场介绍。
首批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在拟定
截至目前,各方都为全国碳市场做了哪些基础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2011年先期成立的7个试点碳市场从零开始、率先尝试,现已覆盖电力等行业、3000多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成交量突破2.5亿吨,累计成交金额超过55亿元。北京、天津、湖北等试点地区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实现双降,也印证了碳市场以较低成本控制碳排放的良好效果。
在此基础上,全国层面的工作继续推进。据庄国泰介绍,在全国碳市场于去年底正式启动前,24个行业企业排放核算报告指南、11个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国家标准就已陆续发布,相关部门还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对电力等8个行业、70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的历史碳排放数据核算、报告与核查,以及配额分配试算工作。
动员、培训的同时,庄国泰围透露,首批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正在拟定,并将适时发布电力行业配额分配技术指南。按照“先易后难、稳中求进”原则,全国碳市场将逐步扩大参与行业及交易主体的范围,增加交易品种、市场活跃度。在电力行业率先突破的基础上,石化等其他重点排放行业的前期技术工作,随后也将启动。
部分省市数据核查工作仍未完成
但同时,庄国泰坦言,当前工作成果相比《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方案》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例如,在数据报送方面,2016—2017年重点排放单位历史数据的核算、报告及核查工作已于去年开展,但截至目前,仍有部分省市未完成任务。
这一问题,也引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副院长王毅的关注。他表示,准确可信的排放数据是配额交易、履约与落实减排目标的重要前提,但目前,我国碳排放核算不够准确,尤其是企业级别的数据尚不完善。“不准确的数据对配额分配造成困难,也将影响未来交易,损害碳市场的公信力。”
因此,庄国泰表示,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发布企业排放报告管理办法、市场交易管理办法、核查机构管理办法等重要配套管理制度,让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也将结合实际需求,对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方案抓紧优化评估。”
“需要对现行的电力发展、
节能减排政策进行科学统筹”
清华大学教授张希良指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是一种重要的制度创新:“目前来看,过去的‘行政措施+补贴’的方法,在碳减排领域是行不通的。而碳市场可以通过市场化交易,让碳价浮动,实现总量控制,以最低的成本确保减排目标完成。”
而对于首个纳入全国碳市场的电力行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组成员、专职副理事长王志轩表示,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2006—2017年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13亿吨,其中供电煤耗降低的减排贡献率达到45%。“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实施,涉及法规、政策、标准的制定及实施,以及电力规划、建设、生产、运行的全过程,需要对现行的电力发展、节能减排政策进行科学统筹。”
“碳减排问题将替代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成为煤电发展的制约性因素。”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副主任潘荔表示,对于污染物与碳,企业、地方政府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思路,“碳排放与污染物控制有本质区别,温室气体是全球性累积性的影响,污染物则是区域性的空气质量影响。地方如果要制定严于国家要求的配额,需要进行慎重的研究与讨论。”
此外,针对即将开启碳市场的发电行业,王毅进一步指出,碳市场是一种基于价格的政策工具,只有在完善的市场机制中才能发挥作用。当前,我国发电部门仍在采用的计划发电配额、固定上网电价及销售电价等政策,并不利于碳市场运行。在此前提下,碳价虽增加了发电企业的生产成本,但企业仍在按计划发电,难以真正起到激励减排的效果;由于零售电价由政府确定,消费者也不能感受到碳价的实时变化,碳市场对用电侧的影响也将受限。
“碳市场的建设有必要结合能源市场、电力系统等统筹规划、协同进行。我认为,也可利用该契机,反过来推动电力市场的开放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深入推进改革。”王毅称。
原标题:碳市场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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