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管局公布了2017-2018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共有184家公共机构在列。详情如下:
关于公布2017-2018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通知
国管节能〔2018〕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有关要求,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经各地区、各部门初选推荐和国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复核验收,完成了2017-2018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
在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强业务指导,落实资金支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了遴选工作质量。184家能效领跑者单位持续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体现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的先进水平。一是全员节能氛围浓厚。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出台了鼓励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的具体措施,强化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各学校均开展了面向学生的节能教育或将节能纳入相关课程。171家单位开展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节能理念逐步入脑入心,营造了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二是节能管理到位。各单位均明确了节能管理部门,设立了节能管理岗位,完善了管理制度,建立了用能设备台账以及巡查、维护保养记录,对能耗状况进行了定期统计、分析和公示。127家单位建设了能耗监测系统,152家单位开展了能源审计,摸清了工作基础,为提升节能管理提供了保障。24家单位建设了能源管理体系,实现了单位节能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三是节能改造成效明显。各单位积极筹措资金,积极实施围护结构、供暖、空调、照明等系统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154家单位建设了太阳能光伏或光热系统,28家单位建设了浅层地热利用系统,142家单位配备了新能源汽车或建设了充电基础设施。95家单位探索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实施了节能改造。
现将184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公布。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给予表扬奖励,宣传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各公共机构要认真学习,积极借鉴,切实提升节能工作水平,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学榜样、赶目标、对标杆的良好工作局面。
2017-2018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xls
国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2018年5月14日
2017-2018年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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