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随意丢弃垃圾会受到法律处罚——5年以下徒刑或1千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万)以下的罚款。之所以如此严格,在于垃圾容易被丢弃到不易被人察觉的角落,并且这些角落常被反复丢弃垃圾。为了杜绝此类行为,各地制定了一系列防止非法丢弃垃圾的对策。如夜间巡逻、协管人员监视、设置警告牌、布设监控系统等。
除此之外,居民也严禁在夜晚投放垃圾。在夜色掩护下,容易产生大型垃圾的非法丢弃。夜间视野不清,还会导致资源垃圾被他人收走等其他问题。
总体而言,日本是世界上垃圾分类和投放做得较好的国家之一。到日本亲身体验后,发现日本人对垃圾分类细致而严谨的做法,确实值得学习和借鉴。大致来说,日本垃圾分为五大类:粗大垃圾、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塑料容器包装、资源垃圾。
● 粗大垃圾
一般指超过30厘米见方的物品,如煤气取暖器、家具、寝具、自行车等。投放这些垃圾必须事先通过电话或网络向“粗大垃圾受理中心”申请。不用担心,这个中心除了年底和年初的假期之外,均24小时受理。即便是星期日,“粗大垃圾”也予以回收。
“粗大垃圾”的投放方法分为“回收”和“带入”两种。“回收”是指相关人员上门回收。“带入”是指直接将大型垃圾送至回收站,一年之内每户最多可投放30件。
需要注意的是,空调、电视机、洗衣机、衣服烘干机、冰箱等,不属于“粗大垃圾”的范畴。这些垃圾要交付给购入的零售商或以旧换新的店铺。如果无法交付时,再向“家电再生利用受理中心”提出申请。电脑也不属于“粗大垃圾”的范畴,如需投放,要与制造厂商联系,委托其回收。
● 可燃垃圾
一般包括厨余垃圾、纸屑、衣服类、少量的树木枝叶、塑料容器包装(有塑料标识)之外的塑料类、橡胶制品、皮革制品等。每周可投放两次。
厨余垃圾要尽量将水分滤除后再投放。食用油要经过凝固,或用纸、布将其汲干,以确保其不飞散。尖锐的竹签和塑料签等要用纸包好并注明“危险”的字样。纸尿布等要将排泄物冲洗干净后再投放。
另外,以家庭为单位,每次可丢弃“可燃垃圾”的量不得超过45升(最多3袋)。弄脏的或者污垢很难脱落的塑料标识物品,可投放至“可燃垃圾”。皮带和钱包等没有除去金属的物品,如果其大部分是皮革或合成皮革的材质,也可投放至“可燃垃圾”。
● 不可燃垃圾
这类垃圾隔周可投放1次,包括金属类、玻璃制品、陶瓷器、干电池、打火机(使用完内填物的)、铝制品、雨伞、用于饮食以外的容器瓶(例如化妆品等)和30厘米以下的家电制品等。
一个家庭每次可丢弃垃圾的量同样不得超过45升。值得注意的是,玻璃、针、刀等锋利的物品,要用纸包好并注明“危险”字样。因为在清扫车和垃圾处理设施内,火灾和爆炸事故多发,所以气罐、喷雾罐、打火机等,必须清空后与其他不可燃垃圾分开放置于单独的袋子中。
● 塑料容器包装
这类垃圾通常严格按照塑料标识分类。附有专门的“塑料标识”的塑料制容器、袋子、包装、软管及塑料缓冲材料等,均属于塑料包装,每周可投放1次。
投放前要使用完内填物。包装上弄脏的东西要洗净,而且要尽量沥干,即油分的液体不滴下、不发粘。当“塑料容器包装”上有无法脱落或很难脱落的污垢时,要投放至“可燃垃圾”。没有塑料标识或无法判断是否为塑料制品时,也要投放至“可燃垃圾”。
● 资源垃圾
这类垃圾一般包括盛放清凉饮料、酒类、调料等的塑料软瓶、食品托盘、旧纸类、瓶子、罐头等。每周可投放1次。
投放前要洗涮软瓶内部并将其压扁。塑料瓶盖和标签于“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纸制标签按“可燃垃圾”投放。
由泡沫聚苯乙烯制的食品托盘,虽然上面附有塑料标识,但在日本一些区域,食品托盘可作为“资源”回收,以便对更为优质的材质进行再生利用。投放前要将食品托盘上的贴纸、保鲜膜稍加清洗再投放。要将没有被牙签刺穿、没有破裂的食品托盘进行清洗,并于“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清洗剥离下的保鲜膜等,也要在“塑料标识的收集日”投放。方便面纸杯(碗)可作为“可燃垃圾”投放。
瓶子、罐头投放前要刷洗内侧。金属制瓶盖、化妆瓶、油瓶要投放至“不可燃垃圾”。啤酒瓶等作为能反复使用的“可回收利用瓶”,要返还给购买时的商店。
脏污的纸盒要清洗干净并切开,晾干后投放。有些纸盒附有尼龙和金属等零件,投放前要尽可能取下。但也有一部分旧纸属于可燃性垃圾,比如用过的餐巾纸、附有强力粘着物的纸张、照片、热敏纸、复写纸、无碳复写纸、金色或银色的纸张、纸杯等,以及经防水加工的纸张、附有洗涤剂的纸张、线香盒子等有强烈味道的纸张等。
原标题:日本的垃圾分类与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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