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项目合同;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建设总投资人民币44,499.48万元。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须经潮南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批准后,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2018年8月6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关于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标的公告》,确认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非关联方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中机三勘”)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下称“项目”)(公司公告编号“2018-043”)。
2018年8月22日,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与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四方共同签订了《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下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范围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包括由社会资本及其设立的项目公司提供的投资服务、建设服务、运营服务、移交服务等四大服务。项目共建设96个站点,总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12,480m3/d(暂定)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道长度暂定为333.266km)(具体建设内容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设备购置清单等文件为准)。
(二)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潮南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汕潮南发改[2018]14号)核准,项目建设总投资44,499.48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工程费用36,018.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10.92万元,预备费3,226.35万元,建设期利息750.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3.49万元。
(三)运营服务范围
项目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促使项目基础设施有效运转,确保污水及时收集处理并达标排放。出水水质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DB44/26-200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的较严值。
(四)项目地点
1、雷岭镇全镇15个行政村和9个自然村;
2、红场镇全镇24个行政村;
3、成田镇后坪、沙陂、千山和宁湖村4个行政村;
4、胪岗镇后安、五丰和四和村3个行政村;
5、两英镇秋风、圆山、新寮门和仙新村4个行政村;
6、峡山街道的溪南村、上西沟和沟头3个村落;
7、各镇零散村落,其中包括仙城镇9个村落;陇田镇的3个村落;司马浦
8、镇长陇村;陈店镇三合村和上北村上宅自然村。
(五)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六)合同当事人情况
合同由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公司(中标联合体主体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四方签订。
(七)合同其他约定事项
1、项目总投资44,499.48万元,最低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
2、项目公司由项目中标人出资成立,其中:公司出资比例为75.00%,达濠市政出资比例为24.95%,中机三勘出资比例为0.05%。
3、未经政府方事先书面同意,项目公司的股权不得发生变更,但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中选社会资本的其他成员或关联公司除外。股权变更的,联合体成员应保证股权结构变化后应至少有一方股东具备本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本合同等要求的技术、商务、业绩等条件且中选社会资本所有成员均持有项目公司股权。
(八)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须经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18年7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
<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
及项目其他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公告编号2018-042)。
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和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的获得进一步扩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合同由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项目实施机构)、公司(中标联合体主体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中机三勘岩土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联合体成员)四方签订。后续,联合体成员须按《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合同的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按照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的通知要求,与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行签订项目合同。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项目有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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