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湖南临湘市发布了关于印发《临湘市城市双修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临湘市城市双修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74号),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请制定(优化)城市双修工作方案的函》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把城市双修作为当前城市发展建设的主要任务,以治理城市病为主要目标,以项目带动为主要抓手,着力补齐城市短板,着力提升城市品质,着力塑造城市特色,努力打造充满活力、富有魅力、极具吸引力的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根据各地生态状况、环境质量、建设阶段、发展实际,从群众最需要、现实最迫切的突出问题入手,精准施策,重点修复城市山体、城市水体和城市废弃地,重点修补城市功能、城市空间和城市风貌。
2.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推进。尊重自然生态规律和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对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从当地实际出发,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把握工作节奏、时序和重点,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避免边修复边修补边破坏。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双修,力争到2020年,全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功能基本完善,景观风貌显著改观,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发展方式基本实现由速度增长型向质量效益型、从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
二、实施十大工程
(一)城市污水治理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5%以内,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2.主要任务。
(1)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对城区污水处理厂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建成区水体达到地表水四类标准。
(2)加快排水管网雨污分流建设和改造。新建管网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老城区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排水管网疏浚维护,到2020年,市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3)加强黑臭水体整治。完善区域纳污体系规划,加强源头治理,通过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到2020年底,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4)加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对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尽量做到资源化利用。加快对现有不达标的污泥处理设施提标改造。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二)城市垃圾治理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2.主要任务。
(1)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2)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加快垃圾转运站建设,合理配备收运车辆,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提高收集效率,扩大收集范围。到2020年底前实现密闭化收运、日产日清。
(3)加大存量垃圾治理力度。以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对正在使用且存在二次污染或排放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提质改造;对库容已饱和的存量垃圾场进行封场治理。
(4)推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到2020年,研究制订城镇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回收再生利用方案。
(5)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合理确定垃圾分类范围、类别、要求、方法及收运方式,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三)道路畅通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15%,道路通行能力大幅提高。
2.主要任务。
(1)提高路网密度和道路通达性。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综合交通、慢行系统和公共停车等专项规划,合理分配路权。有计划地打通建成区“断头路”和疏通"堵点"。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施安全和完好率。推动党政机关大院率先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推进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建设和改造,完善升级行人过街设施和道路无障碍设施,采取立体交通改造等方式疏通道路拥堵节点,力争实现主干道长距离连续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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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慢行系统建设。加强步行道、自行车道和机非隔离带等建设,大力推广林荫路建设,逐步形成连接顺畅、安全通达的慢行系统,鼓励和规范共享自行车,提高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
(3)大力发展停车设施。科学制定停车配建标准。加强立体停车设施研发。加强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到2020年,新建停车场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并足额配备无障碍停车位。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四)违法建筑拆除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完成建成区违法建筑拆除任务,新增违法建筑“零增长”。
2.主要任务。2018年6月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违法建筑调查认定,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2018年至2020年,城区每年拆除应拆违法建筑比例分别不低于20%、40%和60%。加大控违力度,逐步将控违范围扩大至城乡结合部,从2018年起建成区原则上不新增违法建筑, 2018年底前开展卫星遥感监测。
3.责任单位。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五)历史文化保护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
2.主要任务。2018年,建立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名录。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挂牌建档、修缮修复和合理利用。强化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建筑、历史建筑、城市型风景名胜区周边区域的新建建筑管控。严肃查处破坏历史文化保护的典型案件。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广新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六)城市环境绿化亮化净化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7%和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70%;全市建成各类绿道20公里;基本完成城市夜景照明工程。
2.主要任务。
(1)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均衡布局和建设公园绿地,加快老旧公园提质改造。到2020年,完成建成区主要河道、湖道的绿化和主要道路、广场、街头绿道的补植补栽。
(2)加强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加快城乡休闲游憩型绿道网络建设。鼓励沿公路和河湖水系打造生态绿廊。2018年,制定城市绿道规划技术指引,编制城市绿道专项规划。2020年,全市建成城际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等各类绿道20公里。
(3)完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推进绿色照明及信息化建设。加强重要建构筑物、滨水区域等重要景观节点以及主要道路的景观照明塑造。2018年,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2020年,完成功能照明节能改造,实施重要节点亮化工程,完成重点地区夜景照明改造。
(4)开展空气净化工程。2018年完成建成区餐饮油烟、建筑和垃圾扬尘的摸底和确定,科学制定净化方案。加快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建设,促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利用,2018年全面完成 “气化湖南工程”计划任务。加强城市道路保洁,提高机扫率。到2020年,有效控制建成区空气污染源,建立预防惩治长效机制。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供电公司、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七)城市公共空间提质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完成重点地段、主要街道的立面整治,完成建成区内的广告标牌清理规范,老旧小区环境品质和公共服务有效提升,城市个性和特色得到彰显。
2.主要任务。
(1)加强城市设计。加强总体城市设计,强化整体风貌塑造,保护山水格局,彰显湖湘文化特色。启动城市中心地区、综合交通枢纽、滨水地区、历史文化街区、特色街道、城市型风景名胜区等重点区域的规划提升,强化城市色彩、建筑界面、生态景观界面和天际线的统筹协调,提升城市品位。
(2)拓展公共空间。加强街头广场、社区公园建设,整治街道空间。强化滨水、临山、沿街和广场、公园、街头绿地等重要空间节点的建设管控。完善城市家具、城市标识,推进公共环境设施艺术化。开展建构筑物立面和广告牌匾专项整治。推行共用杆柱。2018年,完成重要街道立面整治规划、城市建成区广告标牌专项规划。
(3)有序推进老旧城区改造。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老旧城区,避免大拆大建,保护城市传统格局、空间肌理、空间尺度和建筑风貌,保留城市记忆。以“三增三控”(增加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控制改造开发强度、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规划理念为指导,开展棚户区、城中村、农民安置区、危旧住宅、老旧小区、老旧厂房等的综合整治,提升宜居水平,建设绿色社区。定期组织开展老旧住宅安全排查整治,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对C、D级危房依法采取加固、停用、拆除等措施,确保房屋住用安全。鼓励老旧建筑改造再利用,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建筑加装电梯和实施节能改造,支持优先将老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等产业。2018至2020年,城区新开工的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应分别达到15%、20%和30%以上,且达到节能环保要求。
(4)强化地下空间规划管理。研究建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基本建立城市地下空间建设项目的规划管控机制。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防办、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八)废弃地再利用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消除建成区废弃地、污染土地的安全隐患,基本实现废弃地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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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任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工业污染地、垃圾简易填埋场、废弃工程等废弃地、污染土地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科学规划和利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现状调查和治理方案制定。
3.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九)山体修复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建成区受损山体的修复,恢复山体自然形态和生态功能,建立保护长效机制。
2.主要任务。
(1)加快受损山体修复。核查因城市建设而受损山体的情况,采取除险加固、修坡整形、补植复绿等措施进行修复,严防次生灾害;采取填方种植、修建护坡等措施,对矿产采空区、尾矿库区等进行修复,消除安全隐患,鼓励通过建设城市公园等方式加以利用。
(2)健全山体保护机制。在城市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中尊重地形、依山就势,尽量减少对山体的破坏。将补植复绿纳入工程概算,并与建设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2018年,建立受保护山体名录,明确山体的名称、位置和边界,受保护山体禁止进行开山采石、劈山造城等破坏性活动。
3.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厅、市安监局、市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十)“数字城管”工程
1.主要目标。到2020年,基本完成“数字城管”建设,城市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有较大提升。
2.主要任务。全面推进“数字城管”。加强城市综合信息管理的系统整合和平台建设,到2020年,基本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营。健全城市综合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城市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
3.责任单位。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工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临湘工业园、长安街道、五里牌街道等单位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临湘市城市双修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城建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临湘工业园、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文旅广新局、市安监局、市工科局、岳阳惠临公司、市人防办、人民银行临湘支行、长安街道办事处、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挥、协调、监督、检查、考核。
(二)加强规划指引。根据临湘市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业专项规划和调查评估结果,抓紧编制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和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开展城市双修设计,充分发挥规划对城市双修工作的统筹和引导作用。
(三)创新管理制度。要创新形成有利于城市双修的管理制度,对现有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制度进行优化完善。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激励机制,鼓励新开发小区,以及新建、改扩建建筑有效增加公共空间。抓紧研究制定违法建筑拆除、历史建筑确定和历史街区划定管理制度,制止大拆大建,保护城市肌理和特色建筑。完善城市绿化管理制度,多种方式增加绿色空间。探索地下空间产权管理制度,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四)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将城市双修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体系和监督管理要求,对未完成任务单位实行严格问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城市双修工作现场会,推介先进,鞭策后进。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
(五)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要支持鼓励各地将城市双修项目打包,整合使用各类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在每年年度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双修项目补助,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城市双修工作开展先进地区,每年给予适当资金奖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面向城市双修项目创新信贷模式和产品。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六)保障公众参与。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期刊等新闻媒体,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体现群众意愿,满足群众需求,维护群众利益,形成全民支持和参与城市双修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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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临湘市城市双修三年行动项目库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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