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区分减联办: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中关于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的部署,我办组织部分垃圾桶、袋生产企业和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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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2018-07-31 16:3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关于印发《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区分减联办: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中关于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的部署,我办组织部分垃圾桶、袋生产企业和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研究编制了《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用以引导居民家庭正确开展日常干、湿垃圾分类,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垃圾分类宣传性、推广性活动开展中,请按要求采购符合本通知规范要求的家用分类垃圾桶、分类垃圾袋,并做好居民的使用指导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建议或意见,请及时反馈我办。

联系人:叶秋余,52567262

邮箱:shshljfl@163.com

附件:1.《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

2.《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 年7月23日

附件1

《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中关于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的部署,为有效引导居民家庭正确开展日常干、湿垃圾分类,参照《GB/T 24454-2009 塑料垃圾袋》《GBT 4456-2008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袋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定义

(1)分类垃圾袋:用于分别收集干、湿垃圾的塑料垃圾袋,包括干垃圾收集袋和湿垃圾收集袋。

(2)干垃圾收集袋:用于收集干垃圾的塑料垃圾袋。

(3)湿垃圾收集袋:用于收集湿垃圾的塑料垃圾袋。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家庭使用的分类垃圾袋,单位室内使用的分类垃圾袋参照使用本规范。

本标规范不适用本市公共场所、市政场所等使用的垃圾袋,以及具有特殊要求的垃圾袋。

第二章 分类

第四条 按照用途,分类垃圾袋又包括干垃圾收集袋和湿垃圾收集袋。

第五条 按照形状,分类垃圾袋可分为标准垃圾袋、绳拉紧垃圾袋、两耳塑料垃圾袋、四耳塑料垃圾袋和多折垃圾袋。

第三章 标识与颜色

第六条 标识

家用分类垃圾袋应分别标识垃圾袋名称、材质、规格尺寸(标称有效长度L、标称有效宽度w和标称厚度e0)、标称承重,并按照本市地方分类标识标志管理规范,在垃圾袋包装说明用文字或图标说明、以及安全警示性文字等。

第七条 颜色

干垃圾收集袋应为黑色、湿垃圾收集袋应为棕色。

第四章 要求

第八条 尺寸

(1)家用分类垃圾袋的尺寸设计应满足家用分类垃圾桶的使用要求。

(2)干垃圾收集袋应在距离底部3cm±2mm处打至少4个孔洞,孔洞直径为3mm±0.2mm。

(3)垃圾袋厚度、有效宽度、有效长度等各项尺寸偏差参照GB/T 24454-2009“5.1 尺寸偏差”执行。

第九条 感官

(1)家用分类垃圾袋不应有明显异嗅。

(2)分类垃圾袋应按照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志管理规范,对干垃圾收集袋、湿垃圾收集袋进行标识及颜色的区分。湿垃圾收集袋应具有较高透明度,可目视袋中内容物。

(3)袋膜应均匀、平整,不应存在本规范第八条(2)条款规定之外的孔洞,不应存在有碍使用的气泡、鱼眼僵块、丝纹、挂料线等瑕疵。

第十条 物理力学性能

(1)抗渗漏性能:湿垃圾收集袋试验五个样品,五个样品均不应漏水。

(2)落镖测试:参照GB/T 4456“4.3物理力学性能表3”中落镖冲击。

(3)跌落性能:干垃圾收集袋、湿垃圾收集袋分别试验。30个垃圾袋样品试验后,干垃圾收集袋未开孔处、湿垃圾整袋不破裂样品大于等于27个。

第十一条 绳拉紧垃圾袋抗提性能

(1)拉紧绳拉伸力:拉紧绳拉伸力应大于等于40N。

(2)提吊试验:干垃圾收集袋、湿垃圾收集袋分别试验。10个垃圾袋样品试验后,不破裂样品数大于等于9个。

第五章 试验方法

第十二条 试验方法

(1)取样:从分类垃圾袋上取足够数量的试样进行试验。

(2)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环境:按GB/T 2918-1998中规定的标准环境(温度23℃±2℃,湿度50%±10%)进行,并在此条件下进行试验。状态调节时间应不小于4h。

(3)落镖测试:参照GB/T 4456 5.6.2进行试验测定。

(4)其他要求:试验方法参照GB/T 24454-2009条款6.3~6.8执行。本规范第八条(2)的试验方法参照GB/T 24454-2009“6.4 有效宽度和长度偏差”执行。

第十三条 检验规则

参照GB/T 24454-2009 “7 检验规则”执行。

第六章 包装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第十四条 家用分类垃圾袋应按照干垃圾收集袋:湿垃圾收集袋=1:2的数量比进行成组包装。

第十五条 参照GB/T 24454-2009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条款所述内容,本规范中未单独作出规定的,遵从GB/T 24454-2009有关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范由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沪分减联办〔2018〕5号)中关于强化垃圾分类源头产品生产流通环节指导与管理的部署,为有效引导居民家庭正确开展日常干、湿垃圾分类,参照《GB/T 28797-2012 室内塑料垃圾桶》《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上海市家用分类垃圾桶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定义

(1)分类垃圾桶:分类标志清晰,能分别收纳和存放一定量的干、湿垃圾的不漏水塑料容器。

(2)分体式分类垃圾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垃圾桶成组使用、但各垃圾桶独立成型的分类垃圾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家庭使用的分类垃圾桶,单位室内分类垃圾桶参照使用本规范。

本规范不适用本市公共场所、市政场所等使用的分类垃圾桶和特种垃圾桶。

第二章 分类

第四条 家用分类垃圾桶可分为有盖和无盖分类垃圾桶。垃圾桶翻盖可采用脚踏翻盖、手动翻盖(包括摆动盖、揭盖等)等方式。

第三章 要求

第五条 外观

(1)家用分类垃圾桶应满足本市居民家庭日常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投放要求、成组设计,制作成分体式分类垃圾桶。

(2)家用分类垃圾桶应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识管理规范,干垃圾桶体采用黑色、湿垃圾桶体采用棕色,并在桶体正面或顶盖印刷本市干湿分类名称与图形标识。

(3)家用分类垃圾桶应无破裂,表面规整,不允许有明显波纹、划伤、杂质、气泡和熔合线。

第六条 气味

家用分类垃圾桶的桶内气味应不劣于4级。

第七条 尺寸

分类垃圾桶尺寸应符合表1或表2中任一组合的要求。实际尺寸与标称尺寸偏差应不超过±0.5cm。

第八条 物理和机械性能

(1)耐温性能:-20℃~55℃平放4h应不影响使用。

(2)操作性:装配部位应配合适宜,需转动的部位应转动灵活、顺畅。

(3)盛装性能:盛装40%容积的常温水,应无渗漏。

(4)放置稳定性能:桶内装额定载荷PE料粒后,置于与地面呈15°倾角的水泥板面上,应不倾倒、不滑动。

(5) 提手强度:提手经强度试验后内桶挂耳应无损伤、挂孔距离变化±5%以内。

(6)脚踏式开启上盖性能:24h内重复开合10000次,翻盖机构不变形、不损坏,桶盖启闭自如。

(7)跌落性能:0℃内桶或0℃垃圾桶在有盛装负荷条件下,经试验后重新注水4h应不渗漏。

第四章 试验方法

第九条 尺寸用分度为0.1mm的钢直尺测量样品的各项尺寸,测量值减去标称值即为尺寸偏差。

第十条 外观、气味、物力和机械性能测试参照GB/T 28797-2012“6 试验方法”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检验规则

第十一条 参照GB/T 28797-2012“7 检验规则”执行。其中,本规范中对尺寸的检验规则参照GB/T 28797-2012中对容量偏差的检验规则执行。

第六章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第十二条 参照GB/T 28797-2012“8.1 标志”、“8.3包装和运输”、“8.4贮存”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范由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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