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建厅日前发布《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详情如下:
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住建部有关要求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为导向,深入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和绿色建筑发展,强化科技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水平,为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开展建筑节能
(一)推进提升节能设计标准。促进建筑能效提升,出台《黑龙江省居住建筑65%+节能设计标准》。推进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开展建筑节能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强化节能强制性标准从规划到验收的工程全过程闭合式监管,确保设计、图审、施工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二)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做好对国家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单位的督导检查和验收准备。督促哈尔滨市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剩余92万平方米示范任务,指导其他市县拓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进一步促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维护与拓展应用,支撑监测平台的可持续运行,充分发挥平台的效用。
(三)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通过财政补贴、企业参与、原产权单位分担、业主适当承担、物业服务进驻相结合等方式,统筹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老旧住宅居民居住质量。力争年度改造面积不少于100万平方米。
(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结合各地实际实际,在资源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工业余热供暖,研究地源热泵系统建筑应用,推进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等。全年力争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指导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做好中央资金清算收尾工作,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逐步扩大建筑应用。
二、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一)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落实全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分解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年度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180万平方米。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绿色社区、绿色生态小区、绿色校园、绿色医院创建,实施试点示范,促进绿色建筑区块化发展,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绿色建筑发展模式,加快提高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二)加强绿色建筑监管检查。对应执行绿色建筑的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验收各环节实行闭合式管理,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房及大型公共建筑的监管,积极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绿色建筑,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绿色建筑专项检查,严格检查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加强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三)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修定我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逐步扩大强制执行绿色建筑范围。利用《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契机,力争补充相关内容,依法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启动《黑龙江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立法调研,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等工作。鼓励哈尔滨等城市出台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法规,加快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三、积极推动科技创新
围绕建设系统中心工作,加大建设领域重点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力争在海绵城市建设、综合管廊应用、清洁能源供暖等方面有所创新。积极组织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的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充分调动相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终端用户的积极性,促进建设领域成果的转化应用。组织申报年度住建部科技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年度黑龙江省城乡建设科学技术奖,做好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工作。依托相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提升标准管理质量
深入贯彻新《标准化法》和住建部标准改革意见,加强标准管理,规范编制程序,鼓励创新,淘汰落后,提高编制水平,逐步完善标准体系。制定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全年完成地方标准不少于10项。将标准复审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超过5年的标准进行复审。重点推动老旧标准的修订,逐步解决部分标准老化陈旧,技术指标偏低等问题。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评估,科学推动标准工作。
五、规范开展网上政务服务
认真落实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行政流程和时限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认定,发布推广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目录,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一)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落实“一岗双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风险防控,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了解掌握行业动态,推动解决建筑节能突出问题和质量通病。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严格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检查,强化“层级监管”,加强日常事中事后监督。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工作考核。健全数据信息报送机制,各地要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基本情况统计表报送工作,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三)加强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省委省政府及建设系统关于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工作部署,把握最新政策理论,提高政策水平。加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了解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和技术发展状况,钻研行业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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