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昌县城市管理局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中标公告
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项目(项目编号:GZJP2018-HC-G004)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GZJP2018-HC-G004
项目名称:会昌县月亮湾新区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联系人:林广冬
联系方式:0797-562022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会昌县城南街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0797-563618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城南街21号;电话:0797-5636181;
2、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法人代表:廖志民;
3、项目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59万元;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由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6、服务要求: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
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按出水量付费,支付方式为从商业运营日起,由政府统一收取排污水费后再支付给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支付单价不超过1.95元/m³(前5年)和1.83元/m³(后24年)。在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内,与项目公司运营成本相关的因素将可能在此期间发生较大变化,可根据设置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8、融资利率:建设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年利率按现行市场利率4.9%计。
9、折现率:4%。
10、内部收益率:7%。
11、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市景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会昌县湘青路8号(广电网络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广冬0797-562022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7日
总中标金额:3159.0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1、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法人代表:廖志民;
2、项目概算(中标金额):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59万元;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4.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即:当中标金额≤100万时,按1.0%收取,当100万<中标金额≤500万时,按0.7%收取,当500万<中标金额≤1000万时,按0.55%收取,当1000万<中标金额≤5000万时,按0.35%收取。
评审专家名单:
康典盛(组长)、曾凤凤、孔文胜、李泽圣、宋方耀、刘少华、郑金发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1、项目实施机构: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城南街21号;电话:0797-5636181;
2、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长堎外商投资开发区工业大道459号;法人代表:廖志民;
3、项目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59万元;
4、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由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6、服务要求: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
7、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按出水量付费,支付方式为从商业运营日起,由政府统一收取排污水费后再支付给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支付单价不超过1.95元/m³(前5年)和1.83元/m³(后24年)。在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内,与项目公司运营成本相关的因素将可能在此期间发生较大变化,可根据设置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8、融资利率:建设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年利率按现行市场利率4.9%计。
9、折现率:4%。
10、内部收益率:7%。
11、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责任纳入中期财政规划并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是否是联合体:否
中标社会资本法人:
法人代表:廖志民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名单: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成员:吴晓华、刘少华、许祖菁、朱良志、钟荣平、朱元、刘兆鹏、郑立群
主要中标条件:
1、项目概算: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159万元;
2、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项目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3、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由项目实施机构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进行全过程监管。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附属设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服务要求: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和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方式按出水量付费,支付方式为从商业运营日起,由政府统一收取排污水费后再支付给中标人(社会资本方)。支付单价不超过1.95元/m³(前5年)和1.83元/m³(后24年)。在长达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内,与项目公司运营成本相关的因素将可能在此期间发生较大变化,可根据设置的调价公式进行调整。
6、融资利率:建设期商业银行贷款利息年利率按现行市场利率4.9%计。
7、折现率:4%。
8、内部收益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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