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政府印发《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20172019)行动计划》,全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总投资约16.17亿元。随文发布13个支撑项目,详情如下: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自府办发〔2017〕5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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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项目《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

2018-07-23 10:1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自贡市政府印发《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2017—2019)行动计划》,全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总投资约16.17亿元。随文发布13个支撑项目,详情如下: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

自府办发〔2017〕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2017—2019)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7—2019)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自贡的要求,加快城乡垃圾治理步伐,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提高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率为目标,加快城乡垃圾处理新体系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为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理布局。按照“区域性布局、系统性收集、综合性处理”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全面实现垃圾收集密闭化、转运压缩化、处理无害化,稳步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工业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统一规划,区域共享。合理规划设施建设,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的原则,在市区和县城重点改变前端收集、布局集中式垃圾中转和处理设施,在乡镇重点推动联建共享片区式转运设施和农村环境的治理。通过以城带乡、设施共享等方式,统筹建设城区、县城、建制镇、乡村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将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扩展至乡镇,鼓励跨区县、乡镇共建共享垃圾处理设施。

创新驱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创新垃圾治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观念,鼓励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目标。

1.到2019年底,形成环卫作业机械化、立体化格局。改造提升环卫清扫保洁作业设施设备,满足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洒水降尘、街面冲洗、立面清洗需要。全面实现城市建成区主街大道机械化清扫并向次街、支道和小区道路延伸,全面推行交通干线机械化清扫作业,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80%,城市建成区主街大道机械化清扫率达95%。

2.到2019年底,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前端收集实现高效化、密闭化,中转运输实现压缩化,末端处理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完成城区垃圾压缩站、乡镇片区共享式垃圾压缩站建设和环卫车辆停车修理洗车场点设置,完善农村垃圾收运体系,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全面覆盖并稳定运行,彻底解决“垃圾下乡”和收集转运过程中的脏、臭、飘散和遗洒等问题,城市、县城(建成区)、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70%,94%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3.到2019年底,城乡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500吨日处理能力,同时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炉渣、渗滤液处理项目。

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落地。实现全市建筑垃圾产生、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倾倒、回填、利用、消纳等全程监管,鼓励建设、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力争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县城达到20%以上。

全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综合利用率提高6%。

全市城镇医疗废弃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城镇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

4.到2019年底,基本完成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以及服役期满的非正规填埋场的整治达标工作,全市70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集中整治率达到100%。

5.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实现主城区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基本覆盖,居民厨余垃圾单独收运处理实现突破,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

6.到2019年底,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强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再生资源分拣和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强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设备投入力度,提高分类收运能力。城市建成区有条件的区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基本覆盖,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及常识知晓率达到90%,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率达到30%,垃圾减量率从5%提高到20%,回收利用率力争达到35%。

7.到2019年底,建立适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新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城乡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充分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立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信息化监管系统,实施全覆盖、实时监管,推进城市管理数据库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清扫保洁力度,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率。

1.建设任务。在各区县现有环卫作业车辆配置基础上,更新、增添环卫机械设备,购置各型环卫作业车辆,用于城市主街大道、次街、支道、部分开放式小区道路的洒水降尘冲洗、机械化清扫以及公共设施、建筑物立面、硬隔离护栏等的清洗,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及荣县、富顺县城区环卫作业效率。

2.建设要求。全面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效率,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推动城市空间的立体保洁管护。加大环卫清扫保洁车辆设备投入力度,增添车辆设备数量,配齐配全设备种类,车辆停车洗车场点配置到位,确保环卫作业机械化、立体化水平不断提升,鼓励环卫清扫保洁作业市场化,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实现城乡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强化收运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密闭压缩运输。

1.建设任务。全面配套完善收运设施设备。购置各型密闭式收运车辆、各类密闭收运箱桶,用于对中心城区及荣县、富顺县城区现有垃圾收集设施特别是147座老旧阁楼式垃圾库改造升级。购置两型密闭式收运车辆、各类密闭收运箱桶,用于全市96个乡镇场镇生活垃圾的密闭化收集。

在中心城区,荣县、富顺县城区建设中型垃圾压缩转运站,在各区县中心场镇建设片区共享式小型垃圾压缩转运站,配备专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用于生活垃圾的压缩化、密闭化运输。结合城区垃圾压缩站建设,新建环卫车辆停车、洗车场点,用于环卫车辆停放、修理、冲洗。

2.建设要求。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全收集,乡镇具有完善的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统筹布局生活垃圾转运站,替换和改造现有全部阁楼式垃圾库,淘汰敞开式收转运设施,减少和避免生活垃圾收转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城区生活垃圾全部实现密闭化收运及压缩式转运,乡镇生活垃圾全面实现密闭化转运。从2020年起,一律不使用开敞运输方式运送生活垃圾。

(三)加快处理设施建设,减少原生生活垃圾填埋。

1.建设任务。完成自贡市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建设,新增1条日处理能力为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线,项目总处理能力达到1300吨/日,全面满足除荣县以外的全市城区及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需求,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同时,按照环保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建设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炉渣填埋设施。扩建渗滤液处理站,新增日处理能力300吨。引入社会资本建设大件垃圾(家具)分拣或粉碎分选项目,实现对家具等大件垃圾的破碎分选及资源再生利用。

2.建设要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增加生活垃圾处理的产能和规模。乡镇产生的原生生活垃圾就近纳入市级或县级垃圾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原则上建制镇不单独建设处理设施,距离市县较远的建制镇可视具体情况按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进行有效处理。

(四)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逐步建立资源化利用体系。

1.建设任务。在中心城区、荣县、富顺县分别建设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项目,在市政工程、房屋建筑领域推广使用。配套建设7个建筑垃圾规范化消纳场点,总容量为3000万立方米,建筑垃圾运输全面实现企业化规范运作,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装置、GPS跟踪定位装置。

2.建设要求。建设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试点项目,推动建筑垃圾在市政工程、房屋建筑上综合利用,政府可给予扶持,推动建立建筑垃圾产生、排放、消纳等收费制度。建设建筑垃圾统一消纳场点,实现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强化消纳场点及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切实减少因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带来的道路扬尘。

(五)强化工业固废处置监管,提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

1.建设任务。建设自贡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形成300吨/日的综合处理能力。

2.建设要求。加强体制机制和运行管理模式创新,打造完整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链,积极推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将工业危险废弃物集中送至危废处置中心处理。

(六)强化医废处置监管,实现城镇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1.建设任务。扩建自贡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新增医疗废弃物处置能力5吨/日,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到8吨/日,全市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8%。

2.建设要求。加快市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扩能建设,满足全市医疗废弃物处置要求。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和授权特许经营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市场化运营管理。

(七)开展非正规填埋场整治,加大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力度。

1.建设任务。对全市因历史原因形成的70个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使其全部达到规范要求。优先开展水源地、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根据各区县实际情况,2017年完成10座以上已停用或已超出设计库容量还在使用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2018—2019年完成剩余60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的治理。

2.建设要求。非正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治理,应结合其规模、设施状况、场址地质构造、周边环境条件、修复后用途等,因地制宜、一场一策制定明确的治理方案。不达标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和服役期满的垃圾填埋场封场过程中,应设置有效的渗滤液收集导排设施,并对填埋气及时收集利用,减少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

(八)推行餐厨垃圾单独收运处理,提高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1.建设任务。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新建自贡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形成日处理餐厨垃圾150吨、“地沟油”10吨的处理能力,在荣县、富顺县分别新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沼液发电项目,分别形成日处理餐厨垃圾100吨的处理能力。基本建立全市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

2.建设要求。构建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建立台账登记制度,提高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和收运体系覆盖率。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单位按规定及时收运餐厨垃圾,防止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产生环境污染。强化资源化处理末端产品应用管控,加强对餐厨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监管和流向监控,严格规范餐厨垃圾肥料化和饲料化产品的销售、使用。

(九)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资源的回收利用。

1.建设内容。在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基础上创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新模式,有效整合生活垃圾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和设施。大力推动垃圾分类,结合各区县实际,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畴、品种、要求、方法、收运方式,统一规划、分类施策,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全过程管理体系。各区县在建设完善垃圾压缩转运站基地的基础上,建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实施生活垃圾进一步分类。科学设定垃圾分类标准,强化再生资源利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处理量。完善垃圾分类场所与再生资源投放点布局。

2.建设要求。结合现有终端处理设施,确定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方法,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力推进。垃圾分类要与收集运输、回收利用、处理处置衔接匹配。建立登记制度,充分实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切实防止末端处理“一锅烩”。整合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加强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的政策扶持,促进垃圾分类从粗分到细分,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增量的目的。

(十)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垃圾处置实现有效监控。

1.建设任务。城乡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基本实现数字化管理和监控,大中型环卫作业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垃圾压缩转运站、垃圾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场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及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有效监测。

2.建设要求。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实现自贡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平台提档升级,拓展数字化管理外延,加强环卫设施设备管理与监控服务,综合利用各类监控手段,实现对环卫作业,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与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关键环节实时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管理。整合资源建立城市管理数据库,推动“环卫+”大数据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提升环卫智慧化水平。

三、资金筹措

全市城乡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总投资约16.17亿元,在争取中央、省支持的基础上,按照“市级统筹,区县负责”的原则,由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加大投入力度,根据计划安排加快组织实施,市财政将根据规划任务和建设重点,对设施建设予以适当支持。项目建设应大力采取产业化发展、社会化运作、多元化筹资等方式,全力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工作事关美丽自贡建设,事关全市城乡一体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是民生福址的重要体现,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规划建设和监管具体工作由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负责,各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具体建设和运营管理。市、区县、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考虑、整体推进,全面实现计划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明确部门职责。

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要履行好牵头职责,会同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环保局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制订污染控制标准,监管污染物排放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按权限审核项目及对上争取资金工作。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乡垃圾处理技术创新工作,加强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及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推动城乡垃圾处理装备研制及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工作。市财政局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落实支持城乡垃圾处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的财税政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和落实环卫职工待遇政策,保障环卫职工合法权益。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市农牧业局负责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后的肥料登记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市供销社负责城乡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

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提高各级政府领导责任意识,强化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环保执法监管,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计划要求,根据统筹城乡、连片建设、区域共享、共建共投等原则,加快推进城乡垃圾处理体系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及设备采购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严格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建筑垃圾处置及渣土运输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进一步规范城乡垃圾处理体系运行管理。加强对已建成运营的垃圾收集运输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理效果的监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主要监测数据和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违反规定进行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行为进行查处,确保各项法规、技术标准、政策和规划等落到实处。对政府已投资购置的设施设备,要提高综合利用效果,对已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的,可将设施设备以租赁方式移交市场化企业使用,收回部分投资,避免设施设备闲置;对未实行环卫作业市场化的,对环卫设备统筹综合利用。

(四)加强政策支持。

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市、区县公共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建设,实现风险共担、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各区县政府要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的规模、布局和用地进行统筹安排,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选址定点、项目立项、环境影响评价和划拨土地等,确保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需求。

(五)加大运行保障力度。

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负责全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的统一规划、行业指导、考核评价、运行监管,负责监管市级投入资金和具体组织实施采购。各区县政府负责辖区城区生活垃圾前端清扫保洁、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建设及运行维护管理,餐厨垃圾收运、登记管理及运行监管,建筑垃圾产生、运输、消纳日常监管,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等。乡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及垃圾压缩中转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由布局所在地区县、乡镇政府分工负责,确保各项收集、运输、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发挥应有的功能和综合效率。

(六)提高技术能力。

积极推动垃圾前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压缩中转站等相关技术推广。围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及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的需要,推广适用、经济的技术,注重现有设施设备的改造更新,突出节能、低碳、环保实用功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建设和培养。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

(七)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城乡垃圾处理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的有关知识,全面客观报道相关信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全民树立“垃圾处理人人有责”的观念,切实营造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实施

市城乡管理执法局负责本计划的牵头组织工作,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各区县政府负责本计划的具体实施。要将本计划执行情况作为市、区县政府工作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内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规划的衔接。

市城乡管理执法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推动计划执行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全力支持和推进计划实施,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附件: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支撑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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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城乡垃圾处理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支撑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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