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印发,主要任务包括以市场化为导引,建立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以多元化为基础,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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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18-07-11 13:4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日前印发,主要任务包括以市场化为导引,建立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以多元化为基础,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18〕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5月25日

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实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美丽荆州建设,结合我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底,全市形成从生活垃圾产生到终端处理全过程的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的链条式管理体系,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升。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95%;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70%;农村实现“三有”,即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处理设施,有完善的收运体系和装备,有良好的运行机制保障(资金、队伍、监管)。完成垃圾分类试点任务,全面治理存量垃圾。市中心城区城市餐厨垃圾合理利用和处理率达到70%。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以无害化为目标,构建科学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广先进适用、成熟可靠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先进环保、省地节能、经济适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和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积极处理存量垃圾。

(二)以市场化为导引,建立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推行以县(市、区)为单位整体打包,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营。建立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和“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五大环节环环相扣、无缝衔接的运行管理体系。县级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和完善城乡生活垃圾统筹处理规划,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县、乡、村分级负责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纳入数字化监控,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并实施奖惩。对参与城乡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的作业单位建立资信等级档案,对不达标的环卫作业公司实行淘汰制。

(三)以多元化为基础,构建合理的资金保障与分担体系。通过财政分级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费收取等多种途径,提高资金保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与维护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并努力争取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立垃圾处理费收缴制度,形成多元化的资金保障体系。

(四)加快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垃圾收运网络,每个乡镇至少建有1座符合标准的垃圾中转站,或适量的地埋式垃圾桶等固定转运设施,配备足够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和全密闭转运设备,全面取缔敞口垃圾池。根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加快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升级。积极组织现有垃圾焚烧厂的技术升级和扩容,加快推进公安县、石首市、洪湖市垃圾焚烧厂建设的进度,确保2019年底前投入使用。根据实际需要,在全市范围内合理调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资源。

(五)加快完成存量垃圾无害化处理。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整治辖区内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面清理铁路、公路沿线和河道、湖泊、塘堰、沟渠淤积的存量垃圾。对库容饱和的填埋处理设施,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封场;对简易填埋场和积存垃圾堆放点,在环境评估的基础上,实施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

(六)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注重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行垃圾分类,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在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选择一些基础条件比较好、设施建设比较到位、居民素质比较高的部分小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松滋市、荆州区、江陵县分别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试点工作。制定群众乐于接受、便于实施、易于监督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措施,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要强调系统规划,垃圾的运输、处理与分类要统筹考虑。

(七)加快推进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市中心城区加快推进餐厨垃圾、绿化垃圾、粪便等资源化利用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在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各县(市)根据区域内餐厨垃圾产生量及分布情况,规划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

(八)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管理规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建筑垃圾实施全过程控制和精细化管理,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范畴和绿色循环低碳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健康发展。2019年底前在市中心城区建成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

(九)着力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讲生态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等知识。各级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宣传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在校园内宣传垃圾无害化处理知识。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村委会、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主动清洁房前屋后,维护公共环境,自觉开展垃圾分类减量。

(十)着力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相关标准规范、技术规程、导则和工作指南,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相关管理规定,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请第三方定期开展检查、考评,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进行督办、通报,指导各县(市、区)规范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

(十一)着力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按照省里要求,积极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在线监测、动态管理。县级配套建立“智慧环卫”数字化监管平台,对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线上监控。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1.全面启动专项工作。启动存量垃圾治理工作,以县为单位制定排查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启动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工作;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建设。

2.制定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3.编制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划,建立项目库,制定时间表,积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

4.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5.开展年度考核。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完成转运设施建设,配套建设数字监测设施,完成4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垃圾分类试点地方半数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

(二)全面攻坚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

1.总结垃圾分类试点经验,在全市逐步推广。

2.强力推进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

3.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开始试运行。

4.开展年度考核。2019年底,各县(市、区)要完成存量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完成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任务,完成剩余60%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任务。初步建立技术支撑、运行管理、资金保障三大体系。

(三)全面达标阶段(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1.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实现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在线监测。

2.建立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的长效治理机制。

3.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处理工作完成阶段性目标。

4.开展自查,对标对表补短板、不漏项。

5.全面考核验收。2020年6月底前,市政府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初步验收,2020年底前接受全省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荆州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指挥部,由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局,市城管局主要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市住建委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与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合各类资源,筹措工作经费,落实管理队伍,保障垃圾处理工作正常运行。荆州区、松滋市和江陵县要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达标任务,为全市做出典型示范。

(三)强化部门联动。市直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上下联动,分头抓好落实。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考评内容;作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等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验收或复查前要征求指挥部办公室意见。市城管局负责协调、督办,上传下达、信息综合,统筹推进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市住建委结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具体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垃圾分类收集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市政府新闻办统筹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洁净家园等公益活动,负责将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市财政局负责争取财政政策支持,并督促县(市、区)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统筹和监管垃圾无害化处理专项建设资金的使用;市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压缩转运设施的选址和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终端处理设施、压缩转运设施人用地审批;市环保局负责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环境评价和监控;市物价局负责协调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用水用电价格优惠等相关工作;市城投公司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的推进工作。

(四)强化资金投入。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实施PPP模式,县(市、区)政府通过运营补贴方式对项目予以支持。资金筹措有困难的,申报省级财政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统筹支持,并积极争取省政府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以奖代补资金。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考核体系。市政府建立考核排名制度,请第三方信息采集公司对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的项目进度、垃圾分类情况、环境卫生状况进行随机暗访和信息采集,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情况综合考评,暗访采集的信息和综合考评排名通过荆州日报、荆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市政府每年对工作进展快、成效明显,机制完善的县(市、区)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排名靠后、没有完成各重要节点目标任务的,要对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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