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14市2018年省级奖补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详情如下:
省厅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按照《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经竞争性评审,近日,省国土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下达14市2018年省级奖补资金3亿元,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为有关市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供支持。
《通知》提出,要加强绩效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全程监督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工作进展。《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执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附件:《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财务审计处
2018年7月4日
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奖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有关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2018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进行竞争性分配的通知》(鲁财建〔2018〕42号),经竞争性评审,现下达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预算指标(具体金额见附件1),专项用于你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建设。此款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18年“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项目编码为“SF1404016003”。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收到省级资金后,要及时下达或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于7月底前将资金分配结果上报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确保资金早到位、项目早实施,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二、要围绕《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和《山东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8—2025年)》确定的目标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具体绩效目标见附件2),强化绩效监控和绩效考核,确保如期实现绩效目标。
三、要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资金下拨到位后,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按照鲁财建〔2018〕4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按时上报工作进展。
四、要严格执行有关财经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执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省里将适时对各市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2018年省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奖补资金绩效目标下达表
山 东 省 财政 厅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6月27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