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日前贵州毕节市政府发布了《毕节市绿色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我委代市政府草拟了《毕节市绿色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根据《毕节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通〔2016〕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绿色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7月8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公众对《毕节市绿色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以通过微信留言、网站留言、电话、电子邮件或提出书面意见等形式向市工业和能源委提出。
(一)微信留言
关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留言,微信号wbj0857
(二)网站留言
登录毕节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bijie.gov.cn),进入“民意征集”专栏留言
登录市政府网留言
(三)热线电话
联系人:雷江
电话:0857-8638801
(四)电子邮件请发至(邮箱:gnwghtzk@126.com)。
(五)书面意见请传真至(传真:0857-8631365)。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
2018年7月2日
毕节市绿色制造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守住生态和发展两条底线,积极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中国制造2025》《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贵州省绿色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和大发展战略行动,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促进工业全产业链和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为目的,统筹推进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全面发展,加快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重点工程建设,全力打造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为试验区生态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18年底,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0%,争取将贵州毕节经济开发区建成工业绿色示范园区,全市工业能源利用率显著提升,工业绿色化改造取得积极进展。
——到2019年底,粉煤灰综合利用率到95%以上,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8%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4%,争取将金沙县产业园区建成工业绿色示范园区,工业节能环保产业与绿色制造市场机制协同逐年深入推进。
——到2020年底,粉煤灰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18%,争取将纳雍经济开发区建成绿色工业示范园区,煤炭、电力、化工、冶金、水泥等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水平逐渐下降,达到省内平均水平。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体系和基本情况日趋完善和清晰,基本建成符合毕节发展实际的绿色制造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产业绿色化改造。以优化实施“千企改造”工程为重要抓手,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步伐和绿色制造技术创新运用。全力推动煤矿“两化”改造,力争三年完成74个煤矿综合机械化矿井改造,全市综采矿井数达到112个,综采率达到95.1%;建成生产辅助系统智能矿井120个,机采率达到100%,实现矿井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全覆盖;推动电厂工业废水的循环利用,提高节水管理和水资源利用率。鼓励利用电厂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废弃物发展新型建材,支持装配式建筑、环保新型建材、绿色轻工等产业发展。开发推广适用于装配式建筑的水泥基材料及制品、节能门窗、玻璃幕墙等建材,生产系列化、标准化的专用水泥、预拌砂浆、砂石骨料等基础原材料。以“千企引进”工程为平台,深入开展工业强基补链招商引资,加快发展医药、天然饮用水、原材料精深加工、绿色轻工、再生资源、新能源汽车、新型建筑建材、节能环保装备制造和服务等工业绿色经济产业,重点开发一批具有比较优势和地方特色的产品,积极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以“万企融合”行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互联网与绿色制造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实施煤层气、页岩气勘查开发利用工程,到2020年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量达12亿立方米、利用量达8.8亿立方米;煤矸石综合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矿井水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利用率力争达80%,实现100%达标排放。积极发展新能源发电,进一步提升能源、资源、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纳雍县骔岭北、龙场、大滥坝,威宁县小海、观风海七里半、雪山陡口子、雪山法地等风电项目建设。重点在光照资源较好的威宁县、赫章县建设光伏电站,加快推进对象鼻岭二期水光互补农业光伏,赫章县文渊农业光伏、兴发一期光伏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投促局、市大数据办;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扎实推进工业绿色化转型。着力构建绿色工业转型体系,加快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强化试点示范和绿色监管,力争在金海湖、金沙、纳雍等重点园区,黔西、金沙、织金等能源工业重点区域绿色化转型上取得突破,引领和带动传统工业绿色清洁和可持续发展。鼓励生产和使用纯硅酸盐水泥,优先发展并规范使用海洋、港口、核电、道路等工程专用水泥、水泥基材料。推广清水混凝土装饰装修部件,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开发高端运输装备用风挡、舷窗制品。发展高硼硅玻璃、高铝玻璃、超薄玻璃、超白玻璃及石英玻璃制品。发展轻质、高强、耐久、自保温、部品化产品;高孔洞率、高强自保温的空心砌块和自保温砌块等烧结类产品,加气混凝土砌块、防水防腐保温复合一体化装配式建筑内墙和外墙板材等非烧结类产品,以及真空绝热板等本质安全、节能、绿色的保温材料。依据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产能标准要求,加快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煤矿产能“等(减)量置换”要求,有序化解过剩产能,确保2018年列为关闭的13个煤矿关闭到位。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落实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强化环保监管,有效控制低水平、低层次煤炭产业规模,限制煤炭、火电、水泥、平板玻璃、铸造、化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不断提高生产绿色化水平。持续开展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清洁生产标准、清洁生产评价体系,加大自愿施行清洁生产力度。以毕节经济开发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为基础,进一步创建园区清洁生产试点示范,积极推进企业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针对主要污染物减排密切相关的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控行业和资源消耗、污染排放集中领域内重点工业企业,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创建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清洁生产技术推广应用,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或与科研机构开展合作方式推广节能节水、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污染消减等方面新技术,限制电器电子、染料颜料制造、化工、有色金属、医药等重点行业有毒有害物质使用,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推进重点行业、基础工业的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消减污染物产生,革新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并推广运用。开展绿色供应链创建工作,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代表性强、行业影响力大、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加快建立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探索运用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助推绿色发展。(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办;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快促进园区绿色化发展。加快改造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园区,着力提升园区发展水平。进一步优化园区功能布局,围绕绿色经济培育主导产业,严把园区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高环境承载、高环境风险项目入园,着力引进产业带动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生态环保型项目。指导园区完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毕节经济开发区、金沙产业园、威宁县产业园、纳雍县产业园、黔西县产业园5个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基础,选择工业基础好、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资源高效利用、产业融合发展、绿色水平较高的园区培育创建为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绿色试点示范园区,推进绿色园区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园区及企业排放治理,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治理长效机制,完善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黔西、赫章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推动企业升级改造和园区污染源整治,实现污染源排放全面达标。以毕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为基础,积极培育创建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循环化改造、节能及绿色发展综合性示范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大力推动能效绿色化提升。积极推动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能效对标活动和落实能效“领跑者”制度,促进全市工业绿色化发展,提升能源利用水平。积极引导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在全市工业领域采用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参与工业节能改造,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围绕工业高耗能设备进行摸底排查,着力推动锅炉(窑炉)、电机等的节能改造,加大工业余热余压利用。推进火电企业节电节水管理,加大对现有辅机运行调度驱动改造和加装高压变频装置等节能技术改造,切实降低电厂综合用电水平。开展全覆盖节能监察,逐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标准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情况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其能源消费总量、节能潜力、节能技术发展趋势及能源统计、计量、标准等情况,通过树立标杆、激励引导、提高标准,探索并逐渐建立推动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巩固深化资源绿色化利用。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按照严格控制增量、逐年消减存量的要求,深入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专项行动,鼓励支持粉煤灰、脱硫石膏、煤矸石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项目建设,着力构建绿色工业转型体系,以毕节经济开发区和金沙经济开发区新型建材示范基地为依托,进一步开展新型建材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利用管理,加大对化工、食品、纺织印染、火电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力度,推进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工业废水处理利用,提高水循环利用率。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节水利用管理工作,落实节水优先方针,提高企业生产用水的循环利用率、工业废水的处理回收利用率。根据“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理念,在工业园区内引入适合行业特点和区域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推进装备制造企业开展再制造试点建设,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发展的目标。力争到2020年有1家企业成功建设再制造生产试点。推进辖区内3C数码及其零配件、锂电池及其材料等具有相对较完善产业链条的产业,实现区域内行业间横向耦合、原料互供。鼓励有发展需求的电子企业采取租用云服务等模式建立健全产品质量追溯的信息系统。(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重点强化科技绿色化创新。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动,实施绿色制造产业核心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重点研发煤矸石、硫磺矿渣等工业废渣的循环利用,加强对煤矸石、硫磺矿渣等大宗固废绿色化处置的产业化攻坚,积极推进煤矸石等固废绿色化处置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支持绿色制造共性技术研发,加大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切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开发绿色产品,鼓励企业应用轻量化、模块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绿色设计共性技术,采用高性能、绿色环保新材料,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深度实施环境绿色化整治。建立健全污染特排放许可证制度,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和排放标准为依据,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排放整治,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排查工作,实施重点行业治污减排专项行动。强化对工业污染排放及处理设施的在线监测监管,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按规定和程序责令其停产整顿;对利用率较低、利用技术不成熟的大宗固废全面实行无害化处置、堆存并加大监测和评估,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漏排、超标排污等违法排放行为和违规处置危险、固体废物的行为。严格按照准入规定,切实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耗水行业扩大产能,以重大污染源治理环境提升改造为重点,切实摸清底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千企改造”工程,加快改进生产工艺,实行绿色化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大对重大污染源的环境提升改造。(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将绿色制造三年行动作为推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工作专班、推进事项和完成时限,年度计划,每季度次月上旬向市工业和能源委反馈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共同分析问题、破解难题,确保工作项目化、实物化推进落实。市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绿色制造主体责任,特别是对企业节能减排领域的不良记录,按规定纳入征信管理系统,强化环境保护激励约束作用,推进金融机构共享环境执法信息,确保绿色制造各项任务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人行毕节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财税支持,强化政策引领。积极争取国家、省有关部门对我市绿色制造投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支持,主动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市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专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专项资金等支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扶持绿色制造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咨询服务,争取市县两级相关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支持生态产业发展,对绿色化改造行动迅速、主导产业突出、聚集效应明显的园区给予优先扶持。认真落实省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严格执行差别化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同时,密切关注省出台有关鼓励工业节能的综合价格政策动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工业能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金融创新,拓宽融资渠道。抢抓贵州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契机,推动我市金融机构完善绿色授信制度,开发以碳排放、排污权为抵(质)押品的绿色信贷产品,运用绿色信贷机制和绿色综合融资服务手段,加大对绿色制造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引导具备资质的重点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探索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模式。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进入绿色制造领域,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绿色产业领域的担保力度。(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人行毕节分行、市银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能源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绿色指标统计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等交易制度,加快碳排放交易中心建设,大力推进环保、节能、低碳、节水、可再生循环等绿色产品认证。加快建立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开等制度,提高排污标准,强化排污责任,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建立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工业能源委、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统计局、市食药监局;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突出宣传引导,提高全民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两微一端”等媒体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普及绿色产业知识,推广工业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公益组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机构的作用,宣传绿色制造政策、展示绿色制造实施成果、推广绿色产品、倡导绿色消费,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绿色意识、参与度和积极性,为绿色制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鼓励引导公众自觉抵制和依法举报工业环境污染及环保失职渎职行为,加快形成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工业能源委;责任单位:市文广局、毕节日报社、试验区杂志社、毕节电视台;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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