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财建〔2018〕250号),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正式从国家补贴目录中剔除。
《通知》明确,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电在内的其他生物质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由地方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解决补贴资金问题。
“燃煤和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耦合发电在行业内一直存在一些争议。国内的耦合发电技术还不是很成熟,还处在试验阶段。”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生物质能产业分会副秘书长张大勇指出,特别是在电量的计量上始终无法精准区分。“现阶段,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上,我们无法精确、有效地判断哪些电是煤炭发出来的,哪些电是生物质燃料发的,所以监管上也存在难题。”
同时,记者注意到,在本次《通知》中特别强调,能够进入补贴目录的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需在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内。具体的“支持政策”到底指的是什么呢?据相关参与者张某透露,《通知》中的“国家电价支持政策”其实就是《生物质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目标,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500万千瓦,年发电量900亿千瓦时,其中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700万千瓦,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750万千瓦,沼气发电50万千瓦。“‘十三五’规划中只提到了直燃发电、垃圾发电和沼气发电,所以在第七批目录中,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就被剔除了。”此外,张某也表示,与光伏等发电形式不同,生物质发电原料有限,“如果一个地域范围内已经有一个直燃电厂,附近再建一个耦合电厂,可能就会出现原料不足,恶性竞争也不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所以,目前的补贴也是向着‘十三五’重点支持的领域倾斜。”
据悉,此次发布的补贴目录共包含97个生物质发电项目。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26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50个,沼气发电项目21个。在《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更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特别强调,暂停对第五批目录中“国电长源荆门掇刀秸秆、稻壳气化工业示范10.8MW生物质发电工程”进行补贴拨付。换言之,在此前公布的多批次补贴目录中,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项目仅涉及国电长源荆门一例。此前,该项目和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同样的0.75元/千瓦时的标杆电价。
据记者了解,国电长源荆门项目早在2012年底便已正式投运,2014年8月进入第五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某生物质发电项目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时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刚刚在国内兴起,行业内并不是很了解。“很多人一直以为那个项目就是普通的农林生物质发电。后来随着技术的不断推广,国电长源的荆门项目就成为宣传热点,大家才慢慢了解到这是混燃发电项目。”
根据本次《通知》,相关混燃发电项目将由地方制定政策予以补贴支持。对此,张大勇也表示,目前很少有地方政府给出明确的补贴政策。“很多地方政府也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只有少量财政资金充裕的地区才可能给予适当支持。”去年2月,湖北省曾出台政策对部分秸秆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临时电价给予特殊支持,每千瓦时电价增加0.081元。该政策共惠及省内13家生物质发电企业,但国电长源的荆门项目并不在其中。
原标题:燃煤生物质耦合发电不再享受国家补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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