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武汉市环保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详情如下: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全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生态环境部开展的“清废行动2018”打击固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中,第88督查组于5月9日至15日对我市进行了现场督查。期间督查发现、交办我市7个问题,其中4个已被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同时,央视对挂牌督办的部分问题进行了曝光。为加快督查问题整改进度,建立全市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生态环境部专项巡查的准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蒋超良书记参加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全省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固废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固废非法转移倾倒案件多发态势,确保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二、实施重点清理
市长江大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对长江武汉段堤内(民垸)、码头等重点区域深入排查,对“江边、河边、湖边、水源边”实施拉网式清查。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依据《防洪法》等规定,督促违规企业、码头、堆场限期搬迁、拆除、清理,合规的要完善环保设施。
三、限期整改销号
青山区(武汉化工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要迅速明确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交办我市7个问题的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月底前完成现场清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追责问责;6月15日前,实现摘牌销账。其他区要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固废非法倾倒、堆存点开展全面清理整治。
四、落实企业责任
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武钢集团公司、武钢有限公司等企业严格遵守《固废法》等法规要求,完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制度,提升污染防治水平,整改环境问题,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五、完善处置设施
各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千子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研究建设全市工业固废处置中心,青山区(武汉化工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等要建设区域处置中心。现阶段要充分利用生活垃圾焚烧厂、填埋场处理工业固废。加强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构建完善的全市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体系。
六、构建长效机制
发改、经信、城管、交通运输、卫生计生、公安、环保、水务等部门要协同合作,落实《武汉市长江经济带固废大排查行动方案》(武长办〔2018〕5号)有关要求,强化监管执法,完善管理制度,利用大数据、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构建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
武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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