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个督查组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简称“水源地专项督查”)。
截至5月28日晚,各督查组已对212个地级市报送的1098个水源地3299个问题清单开展了现场核查,并通过12369电话、微信举报以及卫星遥感监测结果提供的线索,新发现42个问题,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农业面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等(详见附件)。
河北省7个问题(涉及石家庄市、邯郸市、沧州市),安徽省6个问题(涉及合肥市及庐江县、六安市霍山县、蚌埠市怀远县),浙江省4个问题(涉及衢州市龙游县、绍兴市诸暨市),山西省3个问题(涉及太原市、临汾市),内蒙古自治区3个问题(涉及赤峰市),云南省3个问题(涉及昆明市、楚雄州双柏县、曲靖市师宗县),辽宁省2个问题(涉及铁岭市),湖南省2个问题(涉及岳阳市湘阴县、邵阳市洞口县),广东省2个问题(涉及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问题(涉及玉林市、贺州市),四川省2个问题(涉及广安市华蓥市),贵州省2个问题(涉及毕节市黔西县、黔东南州从江县),陕西省2个问题(涉及榆林市),江西省1个问题(涉及南昌市),河南省1个问题(涉及商丘市)。
此次督查发现,安徽省合肥市、云南省昆明市、江西省南昌市3个地级城市水源地排查整治不彻底,未按生态环境部要求于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地级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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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曝光水源地专项督查第二批环境违法问题
生态环境部曝光水源地专项督查第三批环境违法问题59个(附清单)
原标题:水源地专项督查曝光第四批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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