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通过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实践,结合现有规划体系要素,从建设思路、技术方法及相关制度等多维度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融入生态城总体规划中,突破现有的技术瓶颈,完善规划方法和内容,以期为生态城规划及其建设提供借鉴。一概念界定及研究综述(一)概念界定ldquo;生态rdquo;是指生物个体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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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生态城规划对策与实践 ——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为例

2018-05-17 11:08 来源: 规划师杂志 作者: 宋洁

文章通过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实践,结合现有规划体系要素,从建设思路、技术方法及相关制度等多维度将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融入生态城总体规划中,突破现有的技术瓶颈,完善规划方法和内容,以期为生态城规划及其建设提供借鉴。

一概念界定及研究综述

(一)概念界定

“生态”是指生物个体与群体,以及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状态,现今多为人与环境间和谐共生的关系简称;“文明”是指经历史沉淀,由人类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所谓“生态文明”,即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结晶。生态文明是人类针对工业文明“以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为代价”的问题而进行的优化,体现了文明形态和发展模式的巨大进步。

生态城最早是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71年“人与生物圈”研究计划中提出的,该研究认为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由“社会—经济—自然”子系统组成的复合生态系统;前苏联生态学家O.Yanitsky于1987年提出生态城的理想模型是一个“经济—社会—生态”高度和谐、技术与自然融合、人的生产力和创造力得以最大发挥的人工复合系统。笔者认为,生态城应该是城市经济、社会和自然三大子系统和谐关系的总和,是通过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可持续技术手段促进城市和谐发展的一种城市类型。

(二)研究综述

(1)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规划。

国内很多学者从学理研究层面对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规划学科进行了研究。沈清基在《论基于生态文明的新型城镇化》中探讨了生态文明建设背景下的新型城镇化的理性思维及实施路径,主张通过大地共同体、生态现代化和智慧城镇化引导新型城镇化建设;谢涤湘的《生态文明视角下的城乡规划》提出了我国城乡规划改革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即从规划编制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改革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统筹城乡规划及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2014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纲领性文件《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将“生态文明、绿色低碳”作为核心原则,通过标准陈述的方式,从“绿色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城市环境综合治理、绿色新生活行动”六个方面阐述了规划领域的关注重点,指导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这些代表性的理论文献,通过剖析生态文明建设与城乡规划之间的内涵关系,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为城乡规划领域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2)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城实践。

从当前国内外生态城实践的经验看,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生态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强调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积极推行TOD模式与绿色交通;强调高端技术与适宜技术的协同应用;关注社会和谐;具有符合地方特色、能直接指导建设管理并获得权威认证的生态指标体系。

国内的生态城以中外共建的模式为主,以内涵式合作为主,主要包括技术、理念和企业的引入,并在规划编制及政策研究方面进行不同深度的探索,开发规模渐成,示范效应初显。但是文化的融合及展示较弱,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缓慢,缺乏大型体验性项目,在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较小。同时,产业选择应由两国企业合作类型及基地自身条件决定,避免以生态城的名义进行地产开发。

二生态文明视角下的规划思考

(一)城乡规划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问题

当前,《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城乡规划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落实到城乡规划领域主要体现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环境治理体系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

(1)对国土开发、保护空间的刚性划定。通过生态环境及生态敏感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用地边界等,并且在各层次规划中不得突破。

(2)在规划体系方面应有创新与突破。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应针对生态环境、产业经济、能源、垃圾和水等进行专题研究,在专项规划中逐步规范生态内容;总体规划要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实现“多规合一”。

(3)对生态资源的研究、规划落实及管控。在前期规划研究中明确生态资源库,通过强有力的规划手段对长期无法解决的生态问题进行管控,如创新性地通过开展城市生态设计,将相关管控指标直接纳入控规中,避免生态文明建设的宏观目标与中、微观目标及规划建设实践脱节。

(4)对生态环境的全面治理与提升。对生态环境进行全面治理与提升,并设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之间的合作,通过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决策行为准则,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协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态文明视角下生态城规划建设思路

(1)生态空间管控先行。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生态城规划需以保护生态空间格局作为出发点,尊重规划区生境,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维护生物多样性,保证足量生态空间;通过打通水系、构建生态廊道和梳理生态板块等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生态格局,构建区域生态自循环的综合体系。

(2)制定可操作的生态指标体系。因地制宜地制定一套可操作的指标体系是关键,也是推动规划实施的重要控制手段。现阶段国内外针对生态指标体系的研究颇丰,生态城规划需要结合自身特点“量身订制”生态指标体系,并根据建设计划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维护。需注意的是,指标值不能仅停留于目标层面,应在总规、控规等各层级的规划上对具体指标值予以分解落实,并制定有利于实现各项指标值的路径。

(3)产城融合,以产兴城。生态城的产业应以环境保护、清洁能源和创智研发等高科技创新产业为主,促进区域经济的优化与转型。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①适应世界产业转型和升级的趋势,促进产业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转变。②遵循价值产业链规律,通过创新孵化,实现第二产业、第三产业联动,产销和产学研协调发展。③满足产城融合的要求,使本地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规模结构相匹配。

(4)推动用地功能混合,发展低碳交通,构建生态化基础设施。用地功能混合,即通过功能混合实现片区内的职住平衡。发展低碳交通,即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引导以人为本的低碳出行。构建生态化基础设施,即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实现节能目标。

(5)促进文化融合。生态城规划应注重对文脉的梳理,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产业创新等多种手段,促进古今中外、新旧文化的融合。

三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实践

2014年3月,中法两国签署了共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意向书,该项目是由两国部委共同设立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合作项目,也是湖北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武汉市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战略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紧邻主城区,面积约为39km²,场地周边汉江、后官湖、什湖和高罗河等水系密布成网,马鞍山、临嶂山大小山系散布其间。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将贯彻低碳和产城融合的发展理念,致力于建设成为武汉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

(一)规划编制组织工作

规划由中法双方设计团队共同完成,前期开展了规划定位、指标体系、产业经济、生物多样性、水系统、能源、垃圾、绿色交通、绿色建筑和文化10个专题研究。一方面,研究按照产城融合、生态低碳的发展思路,创新规划理念,明确发展策略,提出中法武汉生态城在国家、省、市格局中的功能定位与规划目标,合理预测发展规模;另一方面,研究提出生态城发展方向、功能结构及总体发展框架,确定各功能组团和用地布局,完善生态、产业、人口、交通和公共服务配套等专项规划,并提出重点项目策划的设想。

(二)规划定位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的发展定位为发展中国家应对环境保护问题的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宜居新城典范,具有国际知名度和高吸引力,是大武汉经济增长极、中法技术合作和文化交流的平台。

(三)生态文明目标导向下的指标体系

规划以建设“创新产业之城、协调发展之城、环保低碳之城、中法合作之城、和谐共享之城”为目标,结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构建了“五位一体”的指标体系(表1)。规划基于武汉城市特色及中法生态示范城自身的需求确定了指标因子,并借鉴国家相关生态指标值、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先进生态城市指标值、武汉城市自身条件,以及中法双方各项专题研究的成果确定了标准值。

(四)依据宏观目标制定总体规划策略

(1)生态承载力及经济发展的规模预测。

规划利用水系统与生态安全格局的人口容量控制、经济总量发展趋势的人口容量控制、就业/居住平衡理念的规模控制三种预测方法,确定了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规模,至规划期末(2030年),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人口达到20万,就业岗位达到12.4万个,建设用地规模为17km²。

(2)生态大格局的生态空间保护。

规划从区域统筹角度着手,利用ENVI、ArcGIS等技术对规划范围内的生态要素进行了细致分析,通过叠加生态要素,结合生态适宜性分析和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最终划定了空间区划管制范围(图1)。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区是生物多样性核心区,主要包括汉江、什湖、后官湖和马鞍山区域;混合缓冲区分布于生物多样性核心区周边及连接汉江、后官湖的生态廊道周边。规划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区及缓冲区的基础上,确定了城市增长边界。

(3)引导生态循环、创新引领的产业发展。

规划结合世界生态示范产业要求、区域现有的产业状况和产业需求,利用法国优势产业支撑进行产业布局(图2):①第一产业强调生态示范性,如引进法国城市垂直农场技术,打造生态农业观光示范园。②第二产业强调高科技示范性,在现有汽车整车制造、新能源汽车研发和节能环保产业基础上转型升级。③第三产业强调特色化。首先,发展对周边产业(汽车、物流产业)起支撑作用的研发、售后和共享服务中心等;其次,发展创新型、文化型产业,如中法科技谷、中法艺术文化交流培训中心、国际化健康产业和都市农业创新发展示范中心等。通过上述举措充分突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在区域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中的示范作用。

(4)构建混合、共享的功能体系。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形成了“一轴、一心、多廊、多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建设用地规模为17km²,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85m²(图3,图4)。规划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用地布局:①保留现状大型工业用地、近期建设的大型居住用地及马鞍山周边农村居民点。②结合中法科技谷预留一定的科技研发用地。③落实有明确意向的大型文化设施用地。④结合TOD模式,借鉴法国混合用地经验,在规划区内增加高、中、低三类混合用地(图5,图6)。

(5)高效、低碳的综合交通规划。

规划依托新汉阳站形成“高铁、三轨、四快”的对外交通系统(图7),采取“密路网、小街区”模式(图8),以现状路网骨架为基础,优化调整主、次干路功能;公交体系以新汉阳站为核心,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体,以BRT为骨干,以常规公交为基础,以社区巴士为补充,以水上公交为辅助”的高密度公交网络;绿道系统以什湖为中心,以生态走廊为轴线,形成环形+放射状网络,并融入全市绿道网络中;实施停车需求控制策略,限制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数量,仅在生态城及什湖入口设置公共停车场,同时降低住宅停车设施配建标准。

(6)一体化实施的生态技术应用。

规划通过性能评估和定量指标监控,制定生态城水、能源和垃圾的一体化实施路线图,保障生态技术落地(表2)。

(五)规划创新特色

(1)总规突出“绿色、生态、低碳”理念。

规划根据生态城的定位及目标,构建“五位一体”、符合大武汉特色的生态指标体系,进行示范和推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构建以足量生态空间为基底的空间结构;引进法国现代农业种植技术,利用垂直农场、屋顶种植和太阳能共享系统等,打造基本农田的永续保留及立体复合都市农业示范;通过量化指标的方式控制小汽车出行,建设高密度的公交网络体系,以实现远期绿色交通出行比例不低于90%,小汽车出行比例不高于10%;贯彻海绵城市理念,结合现状特征打造海绵基底,最大限度地节约利用水资源;应用太阳能、地热能、水源热能、生物质能和分布式能源站等多种新能源技术,构建高效的能源供应系统。

(2)产业发展遵循“转型、互补、融合”理念。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重点发展创新型第三产业,促进城内产业经济的优化转型;注重与周边区域产业类型的差异互补,既发展高科技研发产业,又发展服务周边产业园区的商务金融业及后台服务业;通过核心创新区(“校区、园区及社区”联动)、科技商务区(结合交通枢纽及大型企业布局)和嵌入式创新空间(结合混合用地布局)三种模式,培育多样化科技创新空间;推进产城融合,实现职住平衡,就业岗位数与居住人口比达到60%,本地就业率不低于75%。

(3)规划方法融入“混合、交融、共享”理念。

一方面,规划探索功能高度混合的用地模式,建设活力街区;另一方面,规划注重民生工程的建设,鼓励社会各阶层的混合居住,提高公共设施用地比例。此外,规划创造性地提出了社会和谐指标,通过定量引导各类文化、赛事活动,促进中法两国文化的交融,营造“浪漫知音、天涯比邻”的文化氛围,实现中法经济、社会、文化多元效益的共赢。

四生态城实现生态文明的路径

(一)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

(1)结合工作安排,建立与生态城管委会常态化沟通机制,完善行动规划;明确不同层级相关政府部门的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指标划清部门权责,传递和理解规划意图;将各项指标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行动策略,实施规划,保证规划设计内容切实落到实践层面。

(2)结合政府施政纲领,落实阶段任务目标。结合近远期建设规划,规划管理部门制定阶段性目标(如季度指标、年度指标),体现阶段性实现度(即某一时限内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的规划标准中总体目标的实现比例),有序推进和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涉及到具体地块开发,则通过生态指标体系的分解路径形成指标技术管控导引,纳入相应的地块开发条件中,作为规划管理部门审批和约束开发商进行生态、技术等方面投入的保障。

(二)完善相关制度研究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制度的保障,在后续建设中,项目组将对总规、近期建设规划、控规和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及资源节约、环境治理体系等进行更为精细的研究,从法律、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完善,形成一套能反映生态文明理念的城乡规划管理办法,保障生态示范城的实施与规划一脉相承。

原标题:生态文明视角下的生态城规划对策与实践 ——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规划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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