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梧州印发《2018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工作计划》。梧州市今年计划推进16个PPP项目,总投资148.84亿元,项目涵盖开发区建设、污水处理、生态建设等环保项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8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

首页> 水处理> 市政污水> 项目> 正文

附联系方式 广西梧州2018年PPP项目清单

2018-04-24 15:19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广西梧州印发《2018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工作计划》。梧州市今年计划推进16个PPP项目,总投资148.84亿元,项目涵盖开发区建设、污水处理、生态建设等环保项目。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8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是政府项目融资管理的重要措施,对转变政府职能、激发民间投资,提高资源使用效能和项目建设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市2018年PPP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目标

结合去年我市PPP项目推进情况,今年全市计划推进PPP项目共16个,总投资148.84亿元(详见附件1)。各项目实施机构要围绕工作目标倒排工期,细化关键工作节点,切实按照项目推进计划要求,努力完成工作目标。

(一)要求上半年完成社会资本招标的项目7个。分别为:苍梧县新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蒙山县工业(丝绸)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项目、万秀区思良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粤桂试验区社学片区部分道路及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粤桂试验区社学片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梧州临港经济区两路地下综合管廊及路网工程、粤桂人民医院新建项目等项目。

(二)要求年底前完成社会资本招标的项目7个。分别为: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五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长洲区七彩摩天茶海示范基地、梧州工业园区港口工业区给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苍海新区地下综合管廊及部分道路建设工程、苍海核心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市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等项目。

(三)苍梧县新建自来水厂工程、粤桂试验区双创基地及其配套设施等2个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两评估一方案”编报。

二、明确单位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把PPP项目推进工作作为重要举措来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联络跟踪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市发展改革委: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立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报批工作;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PPP“两评估一方案”,争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策、资金支持;负责会同市绩效办对全市PPP项目推进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市财政局: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PPP“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评估论证工作;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将项目列入中长期财政规划以及申请列入财政部综合信息项目库、争取财政部以奖代补专项资金支持,统筹考虑将市本级PPP项目中涉及政府支付义务的支出纳入年度预算,做好项目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评审,建立项目回报、风险监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指导和协助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规划选址工作;负责协调部门职责内项目施工存在问题,监督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和协助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用地预审报批等工作。

市环境保护局:指导和协助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批等工作。

市水利局:指导和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水土保持方案报批等工作。

市林业局:指导和协助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占用征收林地报批等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组成督查组,对PPP项目进行督查、督办、考核,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督查情况,对不作为、不负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提出问责建议。

市绩效办:建立PPP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完善绩效加分、减分机制和绩效考评工作。

市法制办:对项目实施单位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核的项目实施方案合法性进行审查,指导主管部门对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

有关县(市、区)政府、市政园林管理局、市卫生计生委、梧州高新区管委会、粤桂试验区管委会、苍海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牵头推进本单位(辖区)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个阶段及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工作;积极主动与潜在社会资本方进行前期谈判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存在问题,加快项目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市苍建公司、梧州粤桂投资开发公司、梧州衡远建设公司、市园林实业公司、市第三人民医院等项目实施单位:负责推进项目各项前期工作,组织项目实施方案、招投标方案编制送审,开展社会资本招标,加快推动项目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建立项目月报制度。各项目实施机构要指定1名熟悉本单位项目情况的联系人,每月跟进汇总形成报表按时报送,联系人信息(详见附件2)请于4月8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各项目实施机构每月10日前将项目上月推进工作情况(详见附件3)报送市PPP项目办(联系人:李品佳,电话:3897306,电子邮箱:wzpppxmb@163.com),市PPP项目办汇总有关项目推进情况,以简报、汇报等形式报市委、市政府。

(二)建立项目推进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PPP项目“两评估一方案”等前期工作,从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给予补助支持。根据各PPP项目推进情况,会同项目实施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召开PPP项目联合评审会,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提高项目实施方案审议效率,规范PPP项目实施程序。

(三)建立工作协调制度。加强对项目的组织推进,市PPP项目办每月15日左右召开项目月度推进协调会,及时检查项目推进情况,认真梳理存在问题,加强协调解决。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