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发布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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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18-2020年)》:推进生物质发电利用

2018-04-02 14:33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发布了《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大庆市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规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加强农村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7〕57号)精神,按照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现场推进会议要求,为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减少秸秆露天焚烧现象,推动耕地质量提升,实现全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护大气环境、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围绕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向,拓宽利用渠道。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工作方法,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多方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示范试点,强化科技支撑,探索并推广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用优先,实行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优先满足农业肥料化利用、畜牧业饲喂需求和基料化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利用,形成多元利用格局。

(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根据各县(区)农作物种类、秸秆数量、生产生活方式、产业布局等,考虑运输成本、主体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安排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和优先时序。统筹编制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三)坚持市场导向,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制定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利用终端补贴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四)坚持科技推动,实施样板带动。强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快秸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打造一批技术先进、模式成熟,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引领全市秸秆综合利用。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全市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四大作物播种面积854.5万亩,产生秸秆758万吨,共综合利用秸秆494万吨,利用率达到65.2%。2018年,全市农作物秸秆预计产量745万吨,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0%以上,比2017年提高4.8个百分点,新增秸秆综合利用能力32万吨,农户直燃比例下降6.3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农作物秸秆预计产量732万吨,综合利用率要达到77%。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预计产量727万吨,力争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比2017年提高19.8个百分点,增加秸秆综合利用能力120万吨以上,农户直燃比例下降8.4个百分点(详见下表)。

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年度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秸秆肥料化利用。

1.推进秸秆还田利用。加大秸秆直接还田工作力度,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秸秆直接还田技术标准和作业质量规范,推广农作物秸秆粉碎翻埋还田、碎混还田和覆盖还田等耕作技术,扩大秸秆直接还田比例。2018年全市秸秆还田量达到261.6万吨左右(含根茬还田),当年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35.1%。到2020年全市秸秆还田量达到296万吨左右(含根茬还田),当年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40.7%。

2.推进秸秆造肥利用。深入实施农业“三减”行动,推广增施有机肥替代部分化肥,提升耕地基础地力。采取秸-饲-肥、秸-能-肥、秸-菌-肥等循环利用技术途径,实现秸秆到有机肥转化。引进有机肥生产企业,加大扶持力度。2018年全市生产有机肥利用秸秆12万吨左右,占当年秸秆总量的1.6%,到2020年全市生产有机肥利用秸秆26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3.6%。

(二)秸秆饲料化利用。抓住全省大力发展畜牧业有利机遇,推进落实畜牧业标准化养殖项目。依托我市畜牧业大市优势,发展种养结合农业,围绕“两牛”及肉羊养殖优质饲料需求,扩大粮改饲种植面积,注重发展青贮饲料生产。以标准化养殖场为重点,升级创新传统利用方式,积极推广秸秆氨化、膨化、黄贮、微贮等发酵技术。组织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与养殖企业对接,为养殖场提供秸秆,发挥饲草牲畜在秸秆消耗中的作用,推动秸秆过腹还田。2018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05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14.1%。到2020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10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15.1%。

(三)秸秆燃料化利用。

1.推进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按照《黑龙江省加强农村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依托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空闲场地或废弃校舍,建设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开展整村推进应用生物质炉具试点,推广成本较低的燃用秸秆压块燃料的生物质锅炉,满足农户炊事采暖需要。探索“政府引导、村委会带头、农户参与”的绿色采暖推广方式,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由点到面铺开推进,减少农户直燃比重。

2.推进生物质发电利用。各县(区)根据秸秆资源条件、分布特点、收集半径、保障能力等因素,积极招商和引进秸秆直燃发电项目,逐步扩大生物质能源化利用量。

2018年全市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达到19.6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2.6%,农户直燃比例下降至15.1%。到2020年全市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量达到63.4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8.7%,农户直燃比例下降至13%。

(四)秸秆原料化利用。

1.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进一步加大项目招商,鼓励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木糖醇、新型板材、降解膜、环保餐具、生物航空燃油等产品,提高秸秆附加值。

2.推进秸秆工艺化利用。充分利用传统工艺优势,与当地文化联姻,创意发展草编技术,力争在原有草帘、坐垫等基础上,开发出更多的工艺产品。支持肇源县、林甸县的草编专业村、专业户发展壮大。

2018年全市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到10.1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1.4%。到2020年全市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到20.3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2.8%。

(五)秸秆基料化利用。推广秸秆基料生产食用菌新技术,大力发展双孢菇、杏鲍菇等以秸秆为主要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培育壮大大同区金晟蔷农业科技公司、恒瑞食用菌合作社等食用菌基料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以食用菌规模化发展带动秸秆基料化利用。推广以秸秆为原料的水稻育秧盘,拓展秸秆基料化利用途径。培育林甸县碧野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壮大全市生物质水稻育秧盘生产能力。

2018年全市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达到4.7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0.6%。到2020年全市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达到7.5万吨,占当年秸秆总量的1%。

(六)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快培育以机收捡拾打捆为重点的秸秆收储运专业化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农作物联合收获、粉碎、捡拾打捆、转移等全程机械化。推动秸秆收储大户、秸秆经纪人与秸秆利用企业有效对接,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

(七)严格秸秆焚烧管控。坚持疏堵结合,通过禁烧倒逼利用,通过利用减少焚烧。围绕任务区域化、信息网络化、管理网格化、督查法制化、利用多样化的思路,看住、管住秸秆野外焚烧,提高群众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动员群众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中来。

五、实施途径

(一)秸秆还田农机装备工程。对农民及新型经营主体购置秸秆粉碎、深松、深翻等秸秆还田农机具、秸秆覆盖还田播种机械进行奖补,增加全市秸秆还田、免耕播种机械数量,不断扩大秸秆直接还田覆盖范围。2018年在首批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10个乡(镇)补贴推广秸秆还田配套机具。2019年和2020年按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度安排实施秸秆还田农机装备工程。

(二)秸秆压块燃料化示范推广工程。支持建设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推广燃用秸秆压块燃料的生物质炉具,示范推广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典型模式。2018年在首批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10个乡(镇)建设秸秆压块燃料站,推广生物质炉具。2019年和2020年按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度安排推进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建设和生物质炉具推广。

(三)秸秆原料化利用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秸秆造纸、板材等大型秸秆产业项目,支持黑龙江绿源康拜生态板产业园有限公司建设达产。引入社会资本投资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每年引育秸秆原料化利用企业2家。

(四)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工程。鼓励支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和水稻育秧盘生产。示范推广先进的食用菌高效栽培模式和新型水稻育秧盘育秧模式。引进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增加现有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的主体数量,逐步扩大生产能力。肇源县、杜尔伯特县、林甸县水稻主产区生物质水稻育秧盘应用率要达到10%以上。

(五)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工程。对各类收储主体购买搂草机、打包机和储运机具进行奖补,增加打包、收储数量,扩大打包、收储能力。支持在秸秆产地合理半径区域内建设规范化秸秆存储场所。秸秆收储点视收储量给予政策性补贴。2018年在首批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10个乡(镇)补贴推广秸秆打包配套机具。2019年和2020年按整乡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度安排实施秸秆打包机具装备项目。到2020年建设覆盖重点农业乡(镇)的秸秆收储运体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农委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国网大庆供电公司。各县(区)、乡(镇)作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出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保障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相关单位要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农委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并负责秸秆肥料化、基料化利用和能源化利用中的秸秆固化压块燃料化,以及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指导和秸秆禁烧工作。市发改委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秸秆生物质发电等大型项目。市投资促进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项目招商。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工作。市工信委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市科技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论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示范。市财政局负责按市政府要求统筹落实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秸秆收储和综合利用项目用地。国网大庆供电公司负责落实秸秆初加工农业用电价格。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按投入比例对秸秆综合利用加工企业或个人给予政策扶持。同时,要争取国家和省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投资建设、设备购置、秸秆收集、加工、运输等方面的项目资金。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力争四县和大同区申报成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区),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做大做强提供有利条件。

(三)扩宽投资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导生产加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农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到秸秆综合利用。鼓励商业银行、基金平台、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信用担保公司对秸秆综合利用收储加工企业拓宽抵押担保范围。各县(区)要加大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秸秆综合利用量较多的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

(四)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加大与省内科研部门、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水平。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工程,加速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总结好典型、好经验、好模式,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现场会、选树培育典型等形式,将先进技术、好经验、好模式在群众中普及,提高技术入户率。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组成专家组,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科技服务,推广成熟作业模式、先进适用农机具以及多种综合利用方式和技术。

(五)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深入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处罚措施,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意义。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广大农民增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意识,逐步形成自觉利用、禁烧秸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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