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等对公益性地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国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院、中心)(以下简称“监测总站”)主动适应新形势,围绕新需求,转变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努力为美丽中国建设夯实地质根基。
聚合力,探索构建“1+31”模式
近年来,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主动适应新形势要求,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地质环境管理,积极推动构建新型局站关系,从过去的“项目联系”逐步转变为以事业发展为纽带,探索构建“1+31”模式,省级监测总站支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地下水监测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国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共同事业。自2015年全面启动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统筹部署工程实施,制定总体方案和技术标准,31个省级监测总站组织实施辖区内监测站点建设,确保了监测站点的落地和工程的顺利实施。目前,已基本完成工程的主体建设任务,与水利部共同建设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网初步形成。
根据2013年《全国地质环境图系编制工作方案》,各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安排项目,开展省级地质环境图系编制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技术要求及统一地理底图信息库,25个省级监测总站牵头组织或参与编制本省地质环境图系,共编制完成图件186张。
地质环境图系的编制是对各省多年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成果的综合集成,推动了成果转化应用,为地质环境管理提供科学支撑。
此外,近年来,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与各省级环境监测总站协同开展了全国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服务绿色矿业发展;联合开展了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服务能力与水平;并在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雄安新区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谋创新,为地灾防治插上科技翅膀
做好地灾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地质环境监测的重要工作。近年来,各省级监测总站紧密结合本省地灾防治工作需求,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协助构建地灾防治层级管理体系,促进地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处置“四大体系”深度融合,积极探索地灾防治工作新模式,推动地灾防治迈上新台阶。
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完成全国27个省(区、市)1333个县(市、区)的1:5万地灾详细调查,查明地灾隐患点28.3万个;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针对2500余处重大地灾体实施专业监测,并在31个省、332个市、1681个县开展了地灾气象预警工作;协助省厅组织开展重大地灾防治工程,积极参与重大地灾应急调查与处置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浙江监测院开展小流域1:1万地灾调查,形成了“省、市级气象预报预警,县级气象预警提醒”的总体构架,将预警时段缩短到3个~6个小时,大幅度提高了预警精度;湖南总站构建了省、市、县、乡四级地灾监测预警体系,形成了重要地灾隐患点“责任到人、值守到点”的监测预警网络,为防灾减灾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各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充分利用专业监测技术手段,推进基层地灾防治工作信息化,建立了“四位一体”“四重网格”和“五化”模式。湖北总站支撑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地灾防治区划分网格,通过压实乡镇政府、国土资源所、地勘队伍技术人员、村干部防治责任,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支撑作用,形成“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重庆总站支撑市国土资源局创建了由地灾群测群防员、片区责任人、驻守地质队、区县地环站组成的“四重网格”化管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联合陕西总站在陕西省镇安县开展了地灾群测群防体系示范建设,创新了地灾监测预警技术方法体系,实现了智能化数据采集和信息互联互通,构建了地灾防治“五化”模式。
拓领域,支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各省级监测总站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开展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地质遗迹调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工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促进了生态农业发展。安徽总站通过土地质量调查,圈定富硒土壤5000多平方千米、绿色土壤3万多平方千米,新发现南陵县富硒水稻45万亩。贵州监测院组织开展全省1:5万耕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初步落实经费4.25亿元。江苏总站承担的“江苏省国土(耕地)生态地质环境监测”,连续4年成为江苏省的重点工作。
地质遗迹调查助力特色旅游业发展。新疆、内蒙古等10个省级监测总站查明了本省重要地质遗迹基本状况,建立了数据库,提出了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议。新疆监测院查明区内地质遗迹275处,协助成功申报1个世界级、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地质公园。在贵州省旅游资源大普查中,贵州完成旅游资源调查3290处,新发现1879处,助力贵州省“大旅游”战略实施。内蒙古监测院在阿拉善左旗等地区抢救性发掘和修复了重要古生物化石160多块,指导阿尔山等地质公园的建设和申报升级工作,促进了地学旅游发展。
此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也取得积极进展。河北监测院和安徽总站开展了省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试点,支撑了区域地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技术要求编制。内蒙古监测院在呼伦贝尔市开展了地下水资源和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试点研究,为保护呼伦贝尔大草原提供了重要依据。天津总站开展了滨海新区地质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工作,为海岸带地质环境保护提供服务支撑。
强合作,构建地环监测事业共同体
如何进一步构建新型局站关系,推动中央-地方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事业更好更快发展?2018年全国地质调查工作会议提出5点设想: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构建公益性地质环境监测事业共同体。精准对接需求,研究编制全国和省级地质环境监测网络建设规划,确保两级规划有机衔接,推动中央和地方在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面沉降等监测网络的统一规划、部署和建设。
二是进一步巩固合作模式,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充分总结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中好的经验做法,巩固完善“1+31”组织模式,合力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依托“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与地下水质监测”项目,共同运行维护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支撑实施地灾防治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与示范引领,提升解决资源环境、灾害与基础地质问题的能力。面向“三深一土”国土资源科技发展战略和地质科技创新发展目标,联合申报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协同攻关地质环境保护与地灾防治领域的技术瓶颈和关键技术问题,共同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城市地质环境监测、地质遗迹监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等试点示范,总结形成地质调查工作支撑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经验与模式,向全国推广。
四是精心打造服务产品,不断提升行业显示度和影响力。紧扣地质环境管理和社会公众关切等多方面需求,精心设计制作地质环境服务产品。编制全国地下水、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面沉降、地质遗迹等专业领域年度调查监测报告,引领带动各省级监测总站针对需求设计制作服务产品。根据各省地灾防治工作需求,完善升级地灾防治“五化”模式,采用提供完整解决方案、联合共建和技术支撑服务等多种方式。
五是畅通信息共享渠道,推动全国地质环境调查监测数据与成果实现互联互通。试点开展全国与省级地灾数据库动态更新,推动实现全国与省级地灾数据的互联互通,为快速高效支撑地灾防治筑牢基础。继续推进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基于“地质云”水工环节点,构建中央与地方地质环境监测数据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提升地质环境监测信息的服务能力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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