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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先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河北省发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2018-02-12 13:40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最新获悉,河北省发布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2月7日

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当前,河北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坚期,迫切需要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制定本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以全球视野统筹布局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服务链,以企业、项目、平台、基地为载体,以人才、技术、标准为重点,以成果转化、品牌培育、军民融合为途径,以要素配置和优化环境为保障,进一步聚焦发展重点,组织实施十个专项行动,建设六大工程和一批产业基地集群,加快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新高地,着力打造生物、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产业竞争新优势,为构建河北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二)行动原则。

1.聚焦主攻方向。按照“河北有基础、整合资源有条件、未来发展有市场、符合产业技术演进趋势”的原则,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行业和领域,选择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新材料、先进环保、未来产业等10个领域,作为未来三年主攻方向,以重点突破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整体跃升。

2.强化载体抓手。抓要素资源配置,调整财政资金、建设用地等要素配置方向,加大对重点领域内企业、项目、人才、技术的支持力度,形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合力。抓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一批技术研发、高技术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提升行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抓政策创新和环境优化,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支撑。抓督导考核,明确目标任务分工,确定市级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加强督导,充分调动各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3.发挥两个作用。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发布专项指南、实施财政补助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源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通过实施激励政策、优化政府服务,增强发展环境的竞争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技术企业和高端创新平台,调动全球创新资源,实现我省产业发展的“无中生有”。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突出企业在领域选择、对外合作、投资决策、项目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最大程度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和创新动力。

(三)行动目标。

产业规模实现新跨越。到2020年,大数据与物联网、生物医药健康等10个重点领域主营业务收入超1.7万亿元,带动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企业竞争力得到新提升。产业链条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新增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的行业排头兵企业,打造一批具有较好市场美誉度的终端产品、品牌产品。

创新能力取得新突破。与京津协同创新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引进一批高水平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关键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标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和产业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集聚发展形成新格局。建设一批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规模超千亿元的产业集群,与京津、雄安新区共同形成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产业链衔接的国际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高地。

(四)行动部署。

实施大数据与物联网、信息技术制造业、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环保5个专项行动,顺应高成长性行业发展要求,面向全国产业布局和未来产业分工,推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示范应用,完善上下游产业链条,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实施生物医药健康、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顺应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发展质量,扭转生物医药行业在全国排位下滑局面,巩固新能源产业的优势地位,推动装备制造业向中高端发展,推进原材料大省向新材料强省转变,增强对全省经济增长的支撑能力。

实施未来产业专项行动,顺应经济社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趋势,密切跟踪前沿技术,超前布局重点领域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开发,抢占未来发展主动权,在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前沿材料、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技术突破,打造未来竞争优势。

二、主要任务

围绕10个专项行动,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建设3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一)实施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依托优势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每年滚动实施百项技术含金量高、带动作用大、示范性强的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强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一批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工程化集成与应用,推动一批自主创新成果的孵化转化和商业化。启动建设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军民融合产业园、互联网信息产业园、生命科技与生物医药产业园,加快建设河北˙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推进中科衡水京津冀创新发展和产学研合作等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引进一批国内外高端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推动一批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努力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库,动态储备一批产业化重点项目。

(二)实施重点技术改造工程。在生物医药、光伏风电、高端装备、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工艺、装备、产品和管理升级改造为重点,每年组织实施百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动现有新兴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发展,大幅提升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加快创建一批国际或国内知名品牌。大力开展“互联网+”制造业试点示范,支持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工业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全流程的综合应用。

(三)实施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围绕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在信息网络、生命科技、航空航天、高端新材料等领域,争取布局一批国家实验室、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行业优势企业和重点科研院校,面向前沿科学、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及学科建设,部署建设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面向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部署建设一批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面向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评价奖励机制,改革运行管理机制,提升创新平台服务行业与区域的能力。到2020年,10个重点领域累计新建3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

(四)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工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分批设立人工智能、卫星应用、太赫兹、大数据及物联网、新型光电显示、重大新药创制、高性能材料等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每年组织实施50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项目,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与京津的产学研合作,力争每年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同时,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接,争取更多国家项目在河北实施。

(五)实施标准体系创建工程。探索建立标准创新与技术创新的同步推进机制,支持优势企业承担国际、国内标准技术组织工作,推动自主创新成果标准化。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标准创建工作的引导,制定年度省标准规划路线图,实施与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接活动,力争我省企事业单位每年主导或参与制定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00项以上。2018年重点在泛能网协同控制总体功能及要求、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微波组件、光伏光热、石墨烯、中药现代化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六)实施创新百强培育工程。研究制定创新型领军企业筛选标准和支持举措,在10个重点领域中筛选一批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纳入创新型领军企业计划。对纳入计划的企业,优先支持承担省级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省级“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在全球范围引进高端创新人才,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双向流动、重点科研项目合作机制;支持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商标和品牌产品。到2020年,培育百家自主创新能力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排头兵企业。

(七)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进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石家庄高端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区、石家庄通用航空综合示范区、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等国家级新兴产业试验区、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开展“回头看”,推动规划任务落地,打造引领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高地。围绕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发展和科技新城建设,在保定、廊坊、沧州、衡水等周边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机器人、新材料、大数据、新型显示、现代中药、生物与健康、新能源汽车、先进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基地,形成与新区产业配套互动、成果转移转化的协同体系。依托优势开发区或产业相对集中区域,围绕产业链配置创新链,围绕创新链提升价值链,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聚集,打造一批优质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达到30个以上。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加强领导力量,充实办公室人员,强化对各级各地的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要提交领导小组审议,建立部门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沟通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发布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组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省级专家库,设立分行业指导组,为全省规划政策制定和重大项目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二)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机制,以系统推进石保廊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突破口,强化目标导向和督导问责,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高校院所科研评价制度、国有企业创新激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32项国务院授权的改革举措落地实施,破除阻碍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动中电科54所、13所、中船重工718所等驻冀央企深度参与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及时将国家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成功经验和改革举措在我省复制推广,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加快构建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生态。

(三)加大省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在不改变现有专项资金管理渠道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省级财政产业发展资金支出方向,集中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发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高技术产业化、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示范基地建设以及央企合作发展。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力度。省开发区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省中小企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技术创新引导等专项资金也要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培育更多充满活力的创业投资机构。扩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三年内将政府注资规模扩大到20亿元,引入银行资金、民间资本,力争总额达到100亿元;改革引导基金托管方式,提高母基金专业化管理水平,增加对重点项目的直接投资比例。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和个人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各市及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创业投资基金,积极引进省外优秀投资团队,力争三年内全省工商注册的创业投资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完善河北省创业投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政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加快省工业技改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创投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基金等相关引导基金的实施运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设立全省创业投资协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或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

(五)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供应。优先将10个专项行动中投资较大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纳入省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优先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要。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入区发展,对10个专项行动中的项目用地占补平衡,由项目所在市在市域内统筹解决,所在市确无占补平衡指标的,可以跨市进行调剂。健全产业用地供应机制,分类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鼓励工业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对符合规划和安全要求、不改变用途,在原有建设用地进行厂房加层改造,增加用地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集约用地标准的工业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聚焦人才引进的方向和领域,省“巨人计划”“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三三三人才工程”等紧紧围绕10个专项行动计划,着力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人才引进与省级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的衔接,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鼓励省内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或课程,大力培养高级工程师、高级技师、技术工人等高技能人才。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家培训制度,建立企业家参与创新决策、凝聚创新人才、整合创新资源的新机制,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打造一支具备国际视野、引领产业创新变革的企业家队伍。

(七)全面提高产业对外开放水平。积极筹办雄安新区创新论坛、石家庄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张家口全球企业家创新发展论坛、衡水湖“千人计划”论坛等活动,创新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筹办方式,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展览展示比重,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高质量、高规格的交流展示平台。深化与中关村合作,在保定、廊坊、石家庄、沧州、衡水等地探索“飞地”模式,吸引中关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组织开展大规模招商引资活动,研究制定战略性新兴招商指引目录,鼓励各地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平台型企业招商,力争三年内省级以上开发区引进千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引入的省外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省政府同意,在省级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八)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市场化机制。大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推动创新资源、产业发展在全国布局,实现与国内外先进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快速融合。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跨区域创新协作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合作,推进建设中国知识产权执法华北调度中心。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平台,构建京津冀技术交易市场网络,推进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河北分中心建设,推动京津冀技术转移机构互设分支机构。改革服务平台管理机制,探索形成京津冀统一的技术信息标准、交易服务流程、技术转移服务规范。学习借鉴深圳经验,引进组建一批国内领先的集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产权运作于一体的新型研发机构,运用市场机制吸引更多的京津科技成果到河北转移转化。

(九)建立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围绕优化企业服务、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目标,开展省、市领导挂点服务企业活动。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省级选择示范性好、创新性强、成长性高的企业100家,市级选择500家,由省、市两级政府、人大、政协领导成员挂点服务,定期调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企业面临的难点问题和行业共性问题。省、市集中政策资源,重点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综合效益高、竞争力强的企业和项目,纳入省、市政策支持范围,加快培育百家创新型领军企业。转变政府支持方式,加大对产业链构建、产业集群打造、创新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监管方式,提升服务企业水平,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十)建立目标考核督导机制。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统计制度,加强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统计监测。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对10个专项行动建立部门分工负责制度,逐一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10个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专项行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将10个专项行动纳入省政府重点督查范围,加强对专项行动实施的督查和问效,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附件:1.大数据与物联网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2.信息技术制造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3.人工智能与智能装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4.生物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5.新能源与智能电网装备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6.新能源汽车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7.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8.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9.先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10.未来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11.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10个专项行动分工表

12.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工表

13.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各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9

先进环保产业发展专项实施方案

一、前景与基础

先进环保产业包括采用先进技术开展的环保装备、环保产品的生产经营和环保技术集成及相关服务业。当前,应对气候变暖、治理环境污染和修复受损生境已经成为关系全球生态安全的重要课题,绿色技术不断涌现,绿色商业模式快速迭代,绿色金融加速发展,先进环保产业成为新的投资热点。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系统保护提出了新要求、新部署,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我省是京津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支撑区,也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主战场,面临着更加紧迫的环境治理形势和任务,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近年来,我省先进环保产业实现较快发展,具备较好的发展基础,201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0亿元,拥有先河科技、晨阳工贸、河北环科等一批骨干企业,在环境监测设备、水性涂料、工业除尘设备、室内新风系统等方面有较强优势和市场竞争力。

二、行动目标

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到2020年,先进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亿元。

创新能力显著提高。瞄准国际国内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前沿,面向河北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需求,新建2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研制一批重大核心产品,主导或参与制定一批重要技术标准。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到2020年,培育年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3-5家,形成以大型企业集团为核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套的产业格局。建设2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构建环保技术研发、设备与产品制造、信息服务与咨询的产业链,环保技术服务业占比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壮大环保装备制造业。

1.加快污染防治装备的产业化。加强与京津的协同创新,实现精准研发,推动一批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研发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三氧化硫、重金属、多污染物协同处理等前瞻性技术装备;推进除尘用脉冲高压电源等关键零部件,以及垃圾焚烧烟气、移动源尾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废气的净化处置技术装备、空调新风系统技术装备等的产业化。水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对工业废水生物毒性、急性毒性、有毒有害污染控制等前瞻性技术研究,研发厌氧氨氧化、电解催化氧化高盐废水零排放等技术装备,推进生物强化和低能耗高效率的先进膜处理技术与组件产业化。土壤污染修复方面,重点研发土壤生物修复、强化气相抽提(SVE)、重金属电动分离等技术装备,推进热脱附、化学淋洗、氧化还原等技术装备的产业化应用。固体废物处理方面,重点推进建筑垃圾湿法分选、污染底泥治理修复、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垃圾高效厌氧消化、垃圾焚烧烟气高效脱酸、焚烧烟气二噁英与重金属高效吸附等技术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等大宗工业固废领域研发推广高值化、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技术装备。

2.推进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的智能化、网络化。重点研发基于大数据与物联网的智能型环境监测仪器仪表,推进大气污染多参数连续监测与预警、生物监测及多目标物同步监测等技术装备的产业化。推广污染物现场快速监测、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重金属、三氧化硫等多参数多污染物连续监测,车载、机载和星载等区域化、网格化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以及农田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快速检测、诊断等技术装备。

3.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推进张煤机高效污泥安全处理设备、河北聚力环保装备及成套监测设备、益生环保新型滤膜曝气器、邯郸钢铁水污染控制及工业废气一体化净化设备、承德北宇环能立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秦皇岛鸿泰环保设备制造、昌黎碧水源净水设备等一批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项目建设。

(二)大力发展先进环保产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与药剂、超净过滤、高效气固分离材料,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固化脱除、微生物修复、生态修复、臭氧氧化用催化剂、环保用纳米材料及药剂等领域实施一批研发与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建设河北晨阳工贸水漆工业园、曹妃甸海清源膜材料及组件、亿利橡塑集团年产3万套柴油颗粒过滤器(DPF)、协同环保水处理辅料和药剂等一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

(三)提升环境综合服务能力。

1.建设信息服务平台。围绕“智慧环保”生态环境建设,会同北京、天津建设京津冀环保装备与服务需求信息平台、技术创新转化交易平台、环保装备招投标信息平台,推动大数据、物联网及卫星技术在环境监测中的应用,提高环保服务信息化水平。

2.建设应用推广平台。完善环保成果产业化机制,鼓励创新成果转化,推动省内环保装备与治理项目精准对接,加快在钢铁、医药、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中的应用。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业,推广在线连续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发展土壤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集成服务,推行先进环保设备和环保材料及药剂评价、环保设施运营维护及评价、生态效率评价等服务。

3.开展试点示范。在衡水、承德、邢台、张家口、辛集等市产业园区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和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在全省推进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

(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在污染源细颗粒物(PM2.5)防治、水体及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壤工程修复、噪音防治、危险废弃物防治等领域布局新建2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累计达到55家。依托优势企业建设国内领先的规模化、集中化危废处置中心,支持沧州河间、唐山迁西建设机电产品再制造生产与研发中心,打造国内激光再制造产业高端创新创业平台。

(五)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选择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产品链条长的企业,在要素保障、人才引进、资金扶持、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其做大做强。支持石家庄高新区、保定高新区、承德高新区、唐山曹妃甸以及沧州河间、衡水枣强等区域集聚发展环保产业,鼓励环保龙头企业向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调试维护、运营管理一体化的综合服务商发展,中小企业向产品专一化、研发精深化、服务特色化、业态新型化的方向发展,形成一批以污染防治装备、监测仪器仪表、再制造等为主的专业性或综合性聚集区。到2020年,在先进环保领域建设2家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环保财税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工业转型升级、大气污染防治等现有资金渠道,发挥节能节水环保专用设备所得税优惠政策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完善环保基础设施运营投融资体系,推广PPP建设运营模式,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信用保险保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充分发挥河北省节能环保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作用,支持环保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项目、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应用示范等工作。

(二)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加强行业规范引导,按照环保装备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发布符合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引导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绿色设计、绿色工艺、绿色供应链在环保装备制造领域的应用,组织实施环保产品领跑者行动,提高环保产品标准。加强环保装备产品品牌建设,建立品牌培育管理体系,推动社会化质量检测服务,提升自主品牌市场认可度,提高品牌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三)扩大环保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省内环保装备及产品目录,引导企业加快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实施环境保护、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扩大先进环保产品、设备、服务的消费和投资需求,形成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结合白洋淀、衡水湖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钢铁等工业污染治理、污染地块修复等环保重大工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提高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开展环保装备生产过程中能效、水效和污染物排放对标达标活动,创建绿色示范工厂,提高行业绿色制造的整体水平。

(四)加强技术引进与合作。围绕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对我省市场急需且短期内难以自主开发的重大技术装备,采取以市场准入换企业落地的策略,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省投资设厂,形成环保产业新的增长点。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对接,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链高端,大力引进中国节能环保集团、碧水源等国内外有技术、有实力、有经验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上下游企业集群化、体系化、生态化发展。

其他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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