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足于在新三板挂牌的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津环保”),近日在证监会官网披露招股书谋求在A股上市。然而,在业内人士看来,报告期内营收连续走低、蹊跷的关联交易以及连续下滑的职工薪酬三大问题很可能成为景津环保闯关路上的三大隐忧,尤其在新发审委从严审核的背景之下,景津环保想要顺利拿到A股市场的入场券似乎并不容易。
营收连降的背后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景津环保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0.35亿元、15.83亿元、15.44亿元和9.41亿元。其中,景津环保在2015年的营业收入较2014年同比下降22.18%,景津环保解释称“受全国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低迷的影响,公司订单量明显减少所致”。
景津环保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压滤机整机及配件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包括隔膜压滤机、厢式压滤机及滤板等。隔膜压滤机销售收入是景津环保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景津环保隔膜压滤机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约为12.85亿元、9.54亿元、8.74亿元和5.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约为63.45%、60.45%、56.83%和58.66%。
景津环保在招股书中称,公司隔膜压滤机产品销售收入的变化主要是由于销售数量和销售单价变化所致。招股书显示,景津环保隔膜压滤机在2015年、2016年的销售数量较2014年均出现明显减少情况。2014-2016年景津环保隔膜压滤机的销售数量分别为3519台、3151台和3207台,2017年上半年公司该产品的销售数量为2019台。同时,景津环保隔膜压滤机销售单价也在逐年走低,2014-2016年及2017年1-6月,景津环保该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36.52万元/台、30.27万元/台、27.27万元/台和27.22万元/台。
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景津环保隔膜压滤机的毛利率分别约为39.69%、40.26%、40.17%和32.77%。
需要指出的是,景津环保的净利润也出现明显的波动。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约为1.62亿元、1.43亿元、1.6亿元和9437.02万元。
新三板联盟创始人许小恒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业绩波动明显的IPO公司,折射出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弱,发审委一般会结合企业所属的行业及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关联交易存疑
景津环保曾向关联方销售产品的毛利率明显低于平常水平也需要给发审委一个合理的解释。
景县鑫龙环保设备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县鑫龙”)成立于2014年7月,主营业务为压滤机销售,该公司为关联自然人陈书龙(系景津环保实际控制人姜桂廷配偶弟弟的女儿的配偶)父母持股100%的企业。
2014年景津环保向景县鑫龙实现销售金额约为484.96万元,占景津环保营业收入的比例为0.24%。2015年景津环保向景县鑫龙实现的销售金额激增至3156.13万元,彼时景津环保对景县鑫龙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升至约2%,2015年景县鑫龙一跃升至景津环保第二大客户。2016年景津环保向景县鑫龙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约为1502.03万元。
不过,在对景县鑫龙的销售过程中,销售的毛利率明显低于景津环保产品的毛利率。报告期内景津环保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压滤机整机及配件,数据显示,2014-2016年景津环保对景县鑫龙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6.97%、29.29%和32.53%,而期间景津环保压滤机整机的毛利率分别为35%、38.34%和37.4%。
景津环保在招股书中称,公司向景县鑫龙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压滤机机架等产品,鉴于公司对景县鑫龙销售的收入及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毛利的比例很低,且与公司对外销售的其他类似产品毛利率不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公司与景县鑫龙之间的交易,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情况。并且2016年8月,景县鑫龙完成工商注销。
不过,景津环保的“辩解”似乎不具说服力,证监会在对景津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对该问题予以关注。证监会要求景津环保补充说明并披露产品定价机制,对关联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和关联销售的必要性等问题进行说明。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认为,发审委审核时更为关注关联交易背后的逻辑,因为有些关联交易存在涉嫌利益输送的问题。
职工薪酬“藏玄机”
2014-2016年和2017年1-6月,景津环保的销售费用分别约为3.11亿元、2.43亿元、1.97亿元和1.21亿元,景津环保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运输费用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是销售费用中的最大支出。
数据显示,2014-2016年以及2017年1-6月,景津环保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约为1.96亿元、1.36亿元、7228.67万元和4373.63万元,分别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约为63.2%、56.11%、36.68%和36.29%。公司职工薪酬出现逐年降低的情形,景津环保表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销售人员分别为305人、285人、267人和288人,2015年度、2016年度,受销售收入下降影响,公司销售人员有所减少,相应的薪酬及奖金随之减少”。
景津环保还表示,2015年度、2016年度,公司国内销售收入分别同比下降22.42%、4.8%,对销售奖金的计提也造成了一定影响。上述原因导致了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职工薪酬分别同比下降30.6%、46.93%。景津环保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在报告期内也连续下降。
而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证监会要求景津环保结合同行业对比情况,对职工薪酬逐年下降的合理性、职工薪酬与销售规模、人员数量及工资水平变动的匹配关系等做出合理解释。
在许小恒看来,发审委对IPO企业职工薪酬降低问题的质疑越来越突出,这最终指向的是涉嫌粉饰财务报表、利润调节的问题。许小恒具体解释道,发行人可能存在通过人为压低公司高管人员和员工薪酬以降低期间费用、增加利润的情形,而发行人薪酬水平对于能否保持高管和员工稳定都有影响。
实际上,此前也有不少公司因在薪酬问题上存疑在审核时被否。诸如浙江绩丰岩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报告期内员工平均薪酬呈现下降趋势,发审委要求公司对是否存在压低薪酬支出调节利润的情形做出进一步说明,该公司首发申请在2017年6月13日发审委会议上被否。就上述职工薪酬等相关问题,北京商报记者曾以发采访函的形式对景津环保进行采访,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景津环保方面并未做出回复。
原标题:景津环保闯关A股三大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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