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节能绿色发展新方式,《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到2020年,建成40个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园区)、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提高11个设区市及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2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同时,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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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 3年内山西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上千家

2018-01-22 17:03 来源: 山西晚报 作者: 李晶

推动节能绿色发展新方式,《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

到2020年,建成40个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园区)、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提高11个设区市及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21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确保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同时,实现经济发展与能源节约双赢,推动形成节能绿色发展新方式。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301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要达到4.75万吨、0.61万吨、22.4万吨和16.3万吨。

建成“智慧山西”大数据中心

今后,山西省将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信息产业、现代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型产业。推进大数据发展应用,加快实施“云聚山西”“云惠山西”“云殖山西”和“云安山西”四大工程,全面建成全省一体化的“智慧山西”大数据中心。

到2020年,全省战略性新型产业年均增速力争保持在15%左右,培育100户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骨干龙头企业,建成40个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园区),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以上。

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方案提出,山西省将在主要耗能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对比先进,逐步带动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提升。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和验收标准,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水平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电力、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力争达到或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建设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

绿色建筑可以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在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方面优势明显。为此,山西省将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开展超低能耗建筑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深入开展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此外,山西省还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引导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11个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15%。

鼓励发展城市慢交通系统

选择公共交通出行不仅可以减少大气污染,提高安全系数,同时还可节约出行费用。方案提出,山西省将加快推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等先进组织模式,提高多式联运比重。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交都市”创建活动,鼓励发展城市慢交通系统,到2020年,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

山西省将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鼓励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发展智能交通系统,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

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方面,山西省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

“十三五”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等。

提高11个设区市集中供热普及率

在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控制中,山西省推进列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太原、阳泉、长治、晋城4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临汾、晋中2市(以下简称“4+2”城市)为山西省首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4+2”城市划定“禁煤区”,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外,完成燃料煤炭“清零”任务。

此外,山西省还将加快发展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利用城市和工业园区周边现有热电联产机组、纯凝发电机组及低品位余热实施供热改造,加快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高11个设区市及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加大燃煤锅炉淘汰力度,所有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清零”;11个设区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在生活源污染综合整治中,山西省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完善配套管网,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格执行污水排放标准,加强运行监管,实现污水处理厂全面达标排放。

到2020年,全省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和95%,11个设区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省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太原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其他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90%的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

原标题:推动节能绿色发展新方式,《山西省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 3年内山西高新技术企业将达到上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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