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天津市环保局发布了《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

首页> 大气治理> 综合> 企业> 正文

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通过备案审核企业名单公示

2018-01-17 11:08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天津市环保局发布了《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

市环保局关于天津市2018涉及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企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73号)和《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环保气〔2017〕14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通知》)相关要求,我市已完成2018年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备案管理工作,经过企业备案材料申报、区环保部门初审、市环保局复审等程序,现将通过备案审核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2018年1月16日

联系人:市环保局大气处 洪礼楠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22/022-87671577;

市环科院 彭 茵

联系电话:022-87671958

(此件主动公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展开全文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
2
收藏
投稿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查看更多相关报道

今日
本周
本月
新闻排行榜

打开北极星学社APP,阅读体验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