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计划》发布实施,2018年浙江治土有哪些新动作?看这里~
2018年工作计划
主要目标
按照“遏制、稳定、改善”的总基调,围绕“一个基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两个核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工作。2018年底前,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1%。
主要任务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行动。
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完成重点企业的基础信息调查、地块环境风险筛查,基本确定采样调查清单和布点方案。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国家要求,完成土壤环境国控监测点位监测年度任务。
实施农用地安全利用行动。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壤质量类别,2018年底前确定全省相应类别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的分布和面积,开展分类管控试点。
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行动。
强化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促进环保、规划和国土部门的信息共享。推进治理修复重点工程,督促落实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和信息公开制度。
狠抓工矿企业污染防治行动。
继续实施《浙江省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减排计划(2017-2020年)》,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动处置能力建设,实施超期贮存危废动态清零,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规范化,建设全省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动。
推进化肥农药持续减量,全面推广应用肥药减量增效技术与模式。深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弃农膜回收体系,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开展生活垃圾污染防治行动。
制定并实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深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垃圾分类处置新机制,完成村庄非正规垃圾填埋(堆放)场整治年度任务。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高标准推进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率先开展并基本完成重点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加强先行区建设项目储备和管理。
保障措施
完善推进机制。
2018年6月底前,各设区市要建立土壤污染防治协调推进机制。加强重点工作的按季调度通报和年度考核,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完善政策制度。
紧盯国家《土壤污染防治法》立法进程,适时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前期研究工作。提高监管水平。
紧盯国家有关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标准规范制定进程,组织开展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推动各设区市环境监测站提高土壤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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