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出台。未来三年,德阳将在全市推行全域覆盖、规划统筹、投建营运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污水治理新模式。到2019年底,德阳全市基本具备全域的、合理的、有效的污水治理能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再生水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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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出台 将推行全域覆盖污水治理新模式

2018-01-03 08:57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整理

近日,《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出台。未来三年,德阳将在全市推行“全域覆盖、规划统筹、投建营运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污水治理新模式。到2019年底,德阳全市基本具备全域的、合理的、有效的污水治理能力,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率达9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再生水利用率达20%,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方案》,德阳将打包项目,细分年度实施计划,并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同时,德阳将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已建项目进行分类分批整合实施,拟建项目统一纳入市级项目包,在建设时序上优先安排;在建项目可由各级人民政府先行组织建设,待市级PPP企业引进后,再由企业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纳入项目包;已建项目可通过兼并等方式纳入市级项目包,统一管理和运营。

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四川省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85号)要求,深入实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快改善城乡环境,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政策措施为保障,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从流域空间管控、饮用水源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染治理、工业污染防控、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对沱江流域、嘉陵江流域德阳成都控制单元德阳段的水污染进行专项治理,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绿化、生态保护、土地整理等项目相结合,统筹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二)突出重点,有序实施

德阳全域城镇污水治理范围包括绵远河、石亭江、鸭子河、凯江、青白江、郪江等水体的综合整治,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城市和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以《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所列相关项目为主体,根据现状重点突出问题,安排重点项目有序实施。

(三)精心组织,职责明晰

各级政府是此次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制度,把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议程,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各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项目责任人,进一步明确职责,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增强设施建设过程中的推动力和监管力,确保三年行动方案落到实处。

(四)全域覆盖,整体推进

一是在全市推行“全域覆盖、规划统筹、投建营运一体、收集处理一体、政府购买服务”的污水治理新模式。特别是三年推进方案中规划的项目,要覆盖德阳市全域所有县(市、区)和乡镇,坚持以市级为单位集合打包,打包项目细分年度实施计划并采用PPP模式投资建设。二是分类分批推进。将拟建项目、在建项目、已建项目进行分类分批整合实施。对拟建项目,要统一纳入市级项目包,在建设时序上优先安排;对在建项目,可由各级人民政府先行组织建设,待市级PPP企业引进后,再由企业通过资产置换方式纳入项目包;对已建项目,可通过兼并等方式纳入市级项目包,统一管理和运营。

二、总体目标

突出设施建设,加强运行监管,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做到全市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主次管网、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监管体系“四个全覆盖”,实现污水处理设施由规模增长向提质增效、由重水轻泥向泥水并重、由污水处理向再生利用、由重城轻镇向城乡统筹“四个转变”,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改善沱江流域和嘉陵江流域德阳境内水环境质量。到2019年底,德阳全市基本具备全域的、合理的、有效的污水治理能力,并实现以下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编制全域污水治理规划

德阳中心城区及各县(市、区)城区以城市总规和水系统综合规划为依据,强化德阳市域范围内污水设施的统筹布局,科学确定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和技术路线,合理布局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重点强化生活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系统性布局,合理划分污水收集处理范围,注重对近郊地区的延伸辐射。乡镇和农村要结合人口聚集程度、自然地理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等实际,因地制宜安排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全域覆盖、规划统筹”的要求,市住建局和市环保局负责全市项目的统筹规划;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各自区域污水治理规划及黑臭水体整治方案的编制。执行标准为:

(二)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

1.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户聚居点、风景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划和建设,逐步解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问题。在相对集中的居民点,可配建人工湿地池、污水净化池等设施。乡镇污水处理厂尽量选择统一工艺,实行统建、统管、统运,保证正常运行,切实发挥治理作用。

2017年底,建成德阳市绵远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溢流泵站工程、德阳市绵远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泵站工程。2018年底前,建成什邡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马祖镇等6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广汉市金轮镇等10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南兴镇和西外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厂区部分);中江县永安镇等32个污水处理厂及34个乡镇配套管网建设、龙台镇和黄鹿镇污水处理厂、38个撤乡并镇老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罗江区新盛镇、鄢家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项目。到2019年,建成绵竹市什地镇、孝德镇等1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到2020年,建成德阳高新污水处理厂、旌阳区水环境治理PPP项目。

2.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优先支持德阳主城区沿江截污设施和再生水站建设,着重加快沱江流域及支流沿线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水体污染严重、环境容量较低及水环境敏感地区的设施建设,统筹解决处理设施发展不均衡问题。2018年底前,完成广汉市三星堆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扩建。到2019年底,建成德阳市绵远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德阳市柳沙堰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什邡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绵竹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项目,并确保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面完成。

3.完善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收集系统。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科学确定新增生活污水管网规模,新建区域按照雨污分流原则,有条件的雨污合流区域逐步实施分流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收集力度。结合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排水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黑臭水体整治计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同时加快实施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合流制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因地制宜建设雨水收集设施,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到2018年底,建成寿丰河截污干管及生态治理、德阳经开区维修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什邡市城南雨水管网、四川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周边市政排水管网、什邡经开区石亭江大道排水工程、马祖镇等6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广汉市南兴镇和西外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南兴镇、西外乡配套污水管网)、连山镇等20个新建乡镇污水管网、小汉场镇等3个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中江县城区污水管网(凯江河铜山桥至继光桥)、中江经开区、兴隆、辑庆、黄鹿、龙台集污干管建设项目;罗江区周家坝片区城市污水管网、秀水河、壘水河截污管道、鄢家镇及新盛镇等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配套管网、罗江区老城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标段)、罗江区雨污水管网改造五期工程二标段、棚户区、城区西片区、奎星阁片区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到2019年,建成广汉市道路GN1、GN2、GN3、GN9工程污水管网、中山大道及佛山路、老旧小区老旧管网改造;绵竹德阿产业园、拱星-德阿产业园、清道-新市物流园、五福-富新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什地镇、孝德镇等11个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到2020年,建成德阳高新区污水管网系统并实现运营。

4.统筹开展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绿色、循环、低碳”要求,坚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因地制宜确定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按照“集散结合、适当集中”原则,合理确定污泥处理厂的布点。加快推进德阳市垃圾处理中心污泥处理项目建设,加大非法污泥堆放点排查力度,杜绝污泥随意堆放。2019年底,建成德阳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

5.积极推进再生水利用。结合再生水用途及其水质要求,选择合理成熟的生活污水再生利用工艺,按照“河湖库生态补水为主,绿化浇灌和街道冲洗为辅”“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设施的规模及布局,积极推进德阳市区和县(市、区)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促进节水减排。到2019年底,建成罗江区城区再生水利用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全市新增再生水利用率力争中心城区达20%,县(市、区)达15%。到2020年,市政园林绿化、道路清洁、景观用水由目前的自来水逐步转变为经处理达标后的再生水。

6.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能力建设。加快全市污水处理监测站和设施运行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尽快形成市、县(区)、乡(镇)三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的监测网络。对污水处理从进、出厂水量水质及处理过程中设备设施状态、能耗药耗、工艺流程等相关数据,实施全过程远程监督和数据记录,为实现付费与处理结果挂钩打下坚实基础。2018年建成德阳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监测站;2019年建立并完善德阳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信息化平台,提升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在线监管、预警与应急能力。

(三)完善产业园区(开发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管网配套系统

加强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根据园区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结合工业门类、产业布局和地形条件等,科学论证今后一定时期内的工业废水排放量,合理确定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设施规模。加快企业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废水中含有特殊物质需要处理的,企业要建设专用废水处理设施,鼓励排污成分相近的企业合资建设处理设施。严格执行排水许可制度,向市政污水管网排污的企业,应保证废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排放污水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全市目前共有10个工业园区,其中5个园区需要新建污水处理厂,分别是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成德(中江)工业园区、德阿(绵竹)生态产业园区、绵竹新市物流园区、罗江经开区金山产业园区。到2019年底,以上项目全面投产运行,全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园区(开发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和管网配套系统,实现工业超标废水零排放。

(四)加强城镇黑臭水体整治

全面开展德阳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把控源截污、整治城市黑臭水体作为城市污水治理的重要措施。根据《德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德办发〔2016〕47号),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技术路线,通过面源污染管控、独立污水设施建设、截污管道建设、垃圾清理、清淤疏浚、岸带生态修复、景观建设、再生水回补和引水补给等多种措施,将中心城区穿城堰、胜利堰、丁家堰、干河子4条黑臭水体建成连接城乡的带状生态湿地公园或绿道,拓展绿色休闲空间。到2017年底,主城区建成区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4条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全部动工。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黑臭水体整治工作。

开展各县(市、区)城镇黑臭水体、水沟整治。各县(市、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水体的排查、预评估、公示和调查问卷工作;对判定为黑臭水体的,要编制详细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对整治后的水体,要加强日常管护,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解决黑臭水体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按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加强公众参与,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让群众全过程参与城市黑臭水体的筛查、治理、评价,监督地方政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的开展。在黑臭水体的整治、维护、保持和长效管理过程中,实行“河湖长制”,明确每一水体水质管理的责任人,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五)认真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分区分类、因地制宜”的原则,统筹布局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合理选择分散式处理工艺和技术,推动城乡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适当向城郊结合部延伸。靠近城镇的农村采用敷设污水管道或建设污水泵站等措施,将污水排放至城镇污水处理厂(站)进行集中处理;远离城镇的乡村要分区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场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按照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总体方案〉和〈四川省到2020年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农业〔2015〕56号)精神,推进农田残膜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回收利用。控制渔业养殖环境影响,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配套完善水净化设施,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的使用。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分类推进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因地制宜开展水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防范水源环境风险。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建立健全水源巡查制度,推进县级农村供水机构、环境监测机构和维修养护基金建设,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机制。以供水人口多、环境敏感的水源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支持建设的水源为重点,对供水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其他水源应划定保护范围。到2017年底,完成旌阳区流域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鸭子河流域什邡段对水质改善有明显作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绵远河略坪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到2018年底,完成石亭江流域什邡段对水质改善有明显作用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程。到2019年底,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规模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70%,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得到有效保障。

(六)加强河道综合整治

积极开展农村河道、小塘坝、小水库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河渠连通等集中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河流生态。强化企业排污监管,推行企业“双达标”清洁生产行动。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厂和沼气工程。加强湖库、河塘、滩涂水产养殖监管。力争2019年沱江流域德阳段断面优良水质率达到70%以上。

四、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2017年5月至9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作为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和责任主体,按照分工要求细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层层分解任务,明确工程推进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责任人。

(二)实施阶段(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计划目标细化阶段性目标任务,量化水污染控制指标和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保护标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分步骤推进并全面落实计划。在项目推进时,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节点考核,抓好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按期建成投运。

(三)总结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

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在加强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自查和市级督察,查问题,找差距,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理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职责、统筹协调。贯彻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确保三年完成城镇污水设施建设项目推进目标。

(二)明确工作职责

市住建局牵头,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监管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监管和考核,组织编制德阳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城乡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

市发改委负责项目立项和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工作。

市经信委负责工业废水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核,推动工业废水处理装备研制及推行自愿性清洁生产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制定德阳市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方案,组织开展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

市国土局负责按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标准,保障建设用地供应。

市环保局负责指导重点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序进行,为建设单位办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集聚点)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污泥处理处置。

市农业局负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市水务局负责建成区河道管理和河道调水补水工作。

市建投集团负责建成区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和污泥处理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再生水利用项目建设和营运的扶持力度,落实项目建设营运的用地、用电、设备折旧等的扶持和优惠政策,降低城镇污水处理企业的生产和营运成本,扶持企业发展。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收费标准要补偿污水处理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的成本并合理盈利,凡收费不足以维持设施正常运营成本的,研究出台成套相关扶持政策。保障企业在正常利润下经营。落实强制使用等适当的激励或约束政策,鼓励和引导城市卫生保洁、园林管护、工业企业或其他用户使用再生水。

(四)加大资金投入

在资金筹措上,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明确投融资方案、收益分配方案等,用大项目包吸引大型专业企业前来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展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模式,资金投入可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补助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综合运用PPP模式、财政与金融资本互动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要广开门路、审慎甄选,引入资金实力雄厚、专业能力强大、运营经验丰富的大型污水处理企业;可通过引导资产兼并、企业重组等方式,打破区域和行业等限制,形成专业化、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解决部分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因规模小、布局分散造成的运营效率低下等问题;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可选择自建自营、购买服务、EPC等方式实施。

(五)加强技术支撑

完善污水处理及污泥处置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加强对城镇污水高效脱氮除磷处理、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推广。注重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建立健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要求,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六)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媒体拓宽信息渠道,大力宣传全市污水治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形成有利于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的舆论氛围。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片、宣传册等方式,多渠道、多形式做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

(七)强化监督管理

要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突出具体建设任务和降污指标,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按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和《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依法进行运行评估考核。各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运营。对建设严重滞后、运行负荷和排放标准不达标的要严格问责并加强整改。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违法排污等案件,确保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有序建设、正常运行。

附件:1.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2.德阳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实施项目计划表

附件2

注:北极星环保网整理于四川日报、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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