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公告,于2017年12月19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丰润热电公司、吕四港发电公司各与大唐能源管理公司分别订立了节能服务合同,据此,丰润热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应指示大唐能源管理公司建设节能设施供丰润热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使用,以依照该等合同条款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及由丰润热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应付节能服务费悉数结清时,大唐能源管理公司将以零代价转让该等节能设备、设施及装置的所有权予丰润热电公司及吕四港发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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