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四湖流域是江汉平原的主体,流域内有长江支流内荆河,由四湖总干渠沿线串连长湖、三湖、白露湖、洪湖等湖泊,联络数以百计的大河渠、小河渠、溪沟,干支流总长达3494千米,流域面积1.01万平方千米,其中洪湖为湖北省第一大湖,总面积3.55万公顷;长湖次之,总面积1.2万公顷。荆州市四湖流域涉及荆州市所属4个县市区的25个乡镇,包括沙市区3个乡镇、监利县8个乡镇、江陵县6个乡镇、洪湖市8个乡镇,是湖北省粮棉油主要产区。荆州市四湖流域农村生活大量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人水体,对地表水体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农村生活污水的有效处理已经成为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荆州市四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主要是厨房污水、生活洗涤污水和冲厕水。经统计,荆州市农村人均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0.1立方米每日,荆州市四湖流域农村每天产生生活污水量约27.58万吨,年产生生活污水量约为1亿吨。荆州市四湖流域共建有乡镇污水厂22个,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乡镇污水处理厂21个,其中洪湖市9个、监利县9个、江陵县2个、沙市区1个。建有污水处理厂的乡镇占全市涉农乡镇19%,设计污水处理能力占全市农村污水产生总量的16%。荆州市四湖流域共有村级污水处理设施73套。2010-2012年洪湖市、监利县利用中央农村连片整治资金建立39个污水处理站,洪湖市另建人工湿地33个。2015年,江陵县建设村级污水处理设施1套。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占荆州市四湖流域涉农行政村的3%。
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及运行模式
1.乡镇污水处理厂工艺及运行模式
洪湖市9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主要是STCC、改良氧化沟,平均运行成本约0.49元每吨,2015年4月洪湖市政府将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交由环境工程公司托管运营,因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小、污水收集率低及雨污未分流等原因,目前每天运行时间只有6-8h,进水浓度不足100毫克每升,运行负荷率小于50%。
监利县9家乡镇污水厂生产工艺主要是人造载体生物膜强化生物塘及兼性生化与强化人工湿地组合方式,运行成本约0.65元每吨。目前本县已确定将9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实行运营权招投标,委托专业公司运行管理。现9家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进水量小及雨污未分流等原因,运行时间每天仅6-10h,进水浓度不足100 毫克每升,运行负荷率仅46%。
江陵县熊河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将原来的硅藻精土处理工艺改成IBR处理工艺的改造工作,运行成本约0.45元每吨,因收集管网不全,雨污未分流,目前每天运行6-10h,运行负荷率不足50%。普济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主要是硅藻精土处理工艺,运行成本约0.62元每吨,因管网不配套、进水量低等原因,未能正常运行。
沙市区岑河镇污水处理厂生产工艺是STCC及深度净化,运行成本约为0.79元每吨。岑河镇政府已将该厂委托第三方公司运营。目前,该厂是荆州市运行情况较好的污水处理厂。
2.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2010-2012年洪湖市、监利县利用中央农村连片整治资金建设的72套村级污水处理设施目前运行较好的不足10套,其余均因管理、经费、管网和进水浓度严重不够等问题未正常运行。2015年,江陵县在星星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建设项目采用的是地埋式玻璃钢无(微)动力污水处理工艺,处理后污水排放浓度达到农业灌溉用水标准,目前运行情况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
1.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
乡镇建污水处理厂时,仅依靠中央、省部分资金建设了部分主管网,应由地方配套投资的支管网多数未建,远达不到全覆盖的标准。采用雨污合流或明渠排水系统,雨水和地下水渗入现象严重,降低了污水中的有机物浓度,进水浓度不足100 毫克每升,部分乡镇老区民房大多位于渠河边,且污水排放口直接设置在渠河,与乡镇污水主管相背,因高程落差等原因,连接管建设难度较大,建设成本相对较高,影响了污水的收集率。
2.污水处理厂设计建设规模偏大
乡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多是按乡镇总体规划的人数和污水产生量确定,但近年来乡镇人口流出多,因而实际用水量、污水量减少,远低于设计规模,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污水量仅达日处理规模的40%左右。
3.大部分污水处理厂工艺选型不合理
目前荆州市乡镇污水处理厂多为大型污水处理厂的缩小版,照搬大中城市污水处理传统工艺,纳入省考核的21家乡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达10多种,多数直接套用了大型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工艺复杂、耗电量大、维护困难、运行成本高,与农村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存在诸多弊病。
4.运行电费成本高
目前,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中电费占总运行成本的75%左右。按2011年湖北省政府要求乡镇污水处理厂用电比照大工业用电价格0.644元/(kW˙h)执行,但实际供电部门收取变损、电损及因变压器使用率不高形成电费综合价仍在0.95元/(kW˙h)左右。电价优惠政策未真正落实,直接影响了污水处理厂运行。
5.大多乡镇未开征污水处理费
目前纳入湖北省考核的21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仅有岑河、朱河、新沟、小港4个乡镇开征了污水处理费。一些乡镇因自来水费高、群众负担重、抵触情绪大等原由,尚未开征污水处理费,完全依赖则政支持,运行维护经费无保障。
6.管理制度不完善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操作规范以及监督管理尚未建立完善的规章管理制度。大多数污水处理厂运行不够稳定,污泥未进行规范化处理处置,个别污水处理厂甚至没有基本运行记录,与制度化、规范化运行管理和监督管理还存在一定差距。
四、对策
1.加快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城镇人口超2万人的乡镇,力争在2年内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建设适度规模的污水处理厂。城市周边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可纳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考虑,对满足经济性要求的相邻乡镇和农村共建污水处理设施,乡镇按总体规划设置的新区和工业园区应同步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乡镇零星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方可排入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收集系统,但不得超过乡镇生活污水量的20%;含有重金属、有毒有害成分及难降解有机物的工业废水应限制排入。根据受纳水体及环境的功能性要求,采用以生物脱氮除磷处理为主的,工程造价低、运行费用少和运行维护简单的生活污水处理工艺生物处理系统是污水处理厂的核心处理单元,传统的污水生物处理技术主要有活性污泥法(氧化沟、A2/O,SBR等)、生物膜法(物转盘、生物接触氧化法、生物滤池等)、膜生物反应器(MBR)等,应优先选用在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中能够连续稳定达标运行3年以上的工艺流程。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与污水处理厂必须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行雨污分流,已建合流制管网同步完成分流制改造。现有污水处理厂的各级政府要责任上肩,列出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污水管网建设,规定时间节点,要按设计要求,实现管网全覆盖,努力提高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创新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选择技术资金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进行合作,采用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
2.对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
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实践证明,直接套用大型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维护难、效果差,要根据农村人口变化大以及进水水质和水量波动大的特点,选择简单易行、经济实惠、操作方便的无(微)动力、低成本人工湿地以及氧化塘等实用性处理工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在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应根据当地环境保护的需要执行更严标准。坚持因地制宜,集中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科学规划污水收集系统。污水管渠系统的设计应以重力流为主,尽量不建设或少建设中途提升泵站。确有必要设污水提升泵站时,泵站土建宜按远期规模设计建设,水泵机组可按近期规模配置。污水收集管网的主干管、干管、支管和接户管应同步建设,高度重视支管与接户管,确保污水处理厂进水的水质和水量。
3.加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
地方政府加大污水处理厂所在乡镇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力度,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建立污水处理价格机制,开征乡镇污水处理费,确保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的基本经费来源,为乡镇污水处理厂维护保养和长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4.落实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提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出台并落实优惠低电价政策,将污水处理厂生产用电按农业用电计价,或由省物价局、供电公司联合行文,电价参照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中建设的自来水价格执行0.597元/(kW˙h)。
5.完善乡镇污水处理厂管理制度
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监督管理制度,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做好基本制度保证。市住建管理部门制定乡镇污水处理厂考核管理办法,调整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考核标准。根据各污水处理厂实际污水量确定运行时间,并按此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出台配套政策支持乡镇污水处理厂采用“托管型”市场化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模式,由第三方公司负责处理设施的日常运维服务,解决乡镇“自建自管”的弊端。
原标题:荆州市四湖流域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与对策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