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北极星环保网在东营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关于办理符合《东营市支持工业发展的十条意见》条件的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核减的规定,全文如下:
为加快落实《东营市支持工业发展的十条意见》,着力帮助企业降低用水成本,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此规定:
一、申请工业企业需要下载并填写《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核减申请表》。
二、工业企业需同时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工业企业自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相关证明资料。
2、环保部门或相关权威机构认定的“排水水质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以上”的相关证明资料。
3、排水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由东营市自来水公司对申请资料齐全的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按照《东营市支持工业发展的十条意见》进行污水处理费核减,即污水处理费由1.40元/立方米核减为0.70元/立方米,按核减后价格收取污水处理费。
附件: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核减申请表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2017年11月29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市城管局、申请工业企业各留一份。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