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印发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列入本计划的常年运行单位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采暖季锅炉单位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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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26家单位将安装CEMS 含清华北大等

2017-11-21 09:20 来源: 仪器信息网

近日,北京市环保局印发了《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三批)》的通知,要求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列入本计划的常年运行单位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采暖季锅炉单位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北京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北京市环保局联网。

据了解,《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一批)》发布于2015年2月,主要针对的是国家重点排污单位,共79家;《北京市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计划(第二批)》发布于2017年6月,主要针对的是加油站等排污单位,共700家;而此次名单进一步扩大了范围,涉及的单位共126家,其中不乏北京大学、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研究院所。

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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