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关于通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第三季度督查考评情况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通报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第三季度督查考评情况的函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实施的《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考核评比办法》,省住建厅于9月26日-30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督查考评工作。根据省住建厅挂钩联系基层制度,由十个处室组成考评组,从设区市抽调人员1名交叉考评并加强监督,另外还抽调省建筑设计院、福建工程学院的专家,对乡镇污水等项目给予现场技术指导。按随机抽取的原则确定考评对象,考评前一天抽取第一个考评县(市、区),到达县(市、区)后抽取2个考评乡镇,到乡镇后抽取3个考评村庄。考评内容主要为年度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任务推进情况、县域PPP工作推动情况、村庄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项目质量和尾水排放管理等。同时,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此次还将各地焖烧炉、简易填埋场等简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停用情况纳入考评。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从考评总体情况看,在上半年考评通报后,各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更加重视,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乡镇村庄迅速行动、狠抓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目前各项工作任务均达到或超过序时进度。
(一)工作部署情况。各地均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第三季度再召开工作会议、电视电话会议、推进会等进行部署。比如福州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均在9月召开本地区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专题部署会。
(二)任务推进情况。各县(市、区)对照年度任务和时序进度要求,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快项目实施。如永春县、闽清县、泉州台商投资区三格化粪池年度任务完成均超过90%。各地都能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全面停用焖烧炉、简易填埋场等简易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截至9月底,全省已启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359个(其中开工193个)、占年度任务的98.4%,已建成76个、占年度任务的76%;计划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已全部落实到户,到户率100%,已开工44.4万户,完工38.7万户、占年度任务的77%;计划247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已完工185个,完工率75%;计划新增3000个行政村建立垃圾治理常态机制任务,完成3460个,占年度任务115%。
(三)市场化工作推动情况。各地运用市场思维和手段,积极探索环卫服务外包机制,创新环卫管理模式,在建的乡镇污水处理项目基本都能以县域为单位,捆绑为PPP工程包,有的地方对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捆绑打包,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今年以来全省共有75个县(市、区)推出农村污水垃圾市场化治理项目247个(污水51个、垃圾196个),已落地180个(污水18个、垃圾162个),其中,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的共有76个(污水12个,垃圾30个),目前已落地的19个,总投资额34.4亿。如龙岩市新罗区将大部分乡镇、街道打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保洁服务公司签订辖区清扫保洁合同,实现垃圾治理PPP市场化运作,还将3个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3个已建污水处理厂以及7个镇环境连片整治污水站点统一委托第三方运营。永泰县将1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捆绑打包统一运营。永春县政府已经和省投资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将全县210座农村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统一交由省投运营管理。
(四)其他方面
1.资金配套情况。大部分县(市、区)都能及时下拨省、市污水垃圾治理补助资金。部分地区还提高配套补助资金,如泉州市垃圾治理按每人每年12元的标准配套,永春县以户籍人口为基数,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配套,三格化粪池市级配套每户600元,各县(市、区)配套每户800元;新罗区今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补助标准设定为20元/人,资金扶持力度较大。莆田市本次考评抽取的12个村庄保洁费都已收缴,村民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95%以上。
2.督查考评情况。各地依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或考评办,定期开展督查考评工作,按照省里要求出台本地区相应考评办法,建立健全“镇村自查、市县月查、省里督查”的监督考评机制。如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对各个乡镇按月进行督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予以公示,对工作进展落后的乡镇进行约谈。厦门市考评办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农村村容环境卫生实施市级考评,每月在厦门日报公布考评结果,并制定《厦门市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处理项目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式治理通报考评制度;在金砖会议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清理村庄、河塘沟渠以及流域周边的陈年生活垃圾。
3.工作机制创新情况。各地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如莆田市要求各县(区)以乡镇为单位成立专业队,统筹推进村庄污水治理,节约成本,确保质量。宁化县石壁镇溪背村采用“四员,三制”(即地面保洁员、河道专管员、沟渠管护员、环境监督员,村规民约规范制、党员干部包户制、农户卫生评比制)的方式,对村庄的道路、河道、沟渠卫生保洁进行专职专管。长汀县濯田镇充分利用地形,将7个臭水塘变成氧化塘处理生活污水。
4.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上半年考评通报存在的问题,各地认真落实整改。福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并由市建委、市执法局、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成立联合督查组,开展全面督查,市效能办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效能告诫处理。莆田市召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突出问题集体约谈会,各县(区、管委会)共建办主任、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参加会议,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抓好整改落实。
二、存在问题
根据此次考评结果,各地在项目进度、市场化推进、资金拨付、长效保洁和保洁费收取等方面还存在一定不足,也是扣分的主要原因:
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的部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进度缓慢,如平潭多数乡镇三格化粪池进展滞后,全区完工率仅13%。莆田市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完工率仅40%,落后序时进度。宁德还有12座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任务处于前期。
二是资金拨付不够到位。部分地区省、市、县补助资金未及时下拨,如龙岩市新罗区、永定区,三明市沙县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补助资金已下拨到县(市、区),但未拨付到镇村。
三是垃圾处理费收取率不高。部分地区村庄垃圾收费机制还未建立,未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收取保洁费。如宁德本次考评抽查的12个村均未收取垃圾处理费。平潭综合实验区多数村庄保洁费用由村财支出,未向村民收取保洁费。
四是市场化工作进度还要进一步加快。PPP项目前期审批程序繁杂、流程多,部分地方缺乏熟悉业务的人才,PPP相关知识储备和经验不足,导致PPP项目进展较慢、开工率较低。如龙岩市永定区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市场化进度相对缓慢,目前仍有部分乡镇未与保洁服务公司签订保洁服务合同。莆田市计划生成污水PPP项目10个,目前只有涵江区2个和秀屿区1个项目落地,其他县区PPP项目还处在项目方案、可研等前期阶段。漳州市芗城区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实行PPP模式,目前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发布招标公告。
五是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还不够到位。三明市抽查的县和乡镇督查考评大部分没有做到约谈后进,村庄卫生日常监管中未落实表彰先进等激励做法。
六是设施建设还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各地按照省厅《关于加强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闽建村〔2017〕43号)要求,加强三格化粪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村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质量管理,对存在问题加快整改。但在此次考评中,仍发现南平市部分村庄三格化粪池建设不够规范、尾水未按要求排放。如邵武市、政和县部分三格化粪池建设无预留口、清掏口,建成后全覆盖,难以查验养护。
七是长效保洁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乡镇、村庄垃圾收集设备配备不足,垃圾干湿分类意识不强,保洁工作不够到位。如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新厝村仍存在陈年垃圾和杂乱堆放点。莆田市涵江区梧塘镇镇区街道配备垃圾箱的数量还不够。三明清流县、沙县抽查的村庄及宁德市古田县平湖镇、蕉城区城南镇6个行政村普遍未按要求设置干、湿垃圾桶,未进行干湿分类。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及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视频会议精神,全力打好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战。
一是思想认识要统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工作,将其列入2017年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内容和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照本次督查考评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整改,整改完成情况于11月底前报送省住建厅。下阶段,各地要用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全面有效治理。
二是项目进度要加快。农村污水垃圾治理任务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必须不折不扣全面完成,一个都不能少。从本次督查考评情况来看,个别地区项目进展不平衡,个别县(市、区)项目推进缓慢,离年度任务目标还有较大的差距。现在已是第四季度,各地要梳理各项工作进度,倒排时间,特别是新建改造三格化粪池、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垃圾转运系统建设等项目低于时序进度的,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聚力冲刺,确保按时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要大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湿垃圾沤肥返田,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三是市场化工作要加强。尚未以县域为单位捆绑打包项目的县(市、区),要尽快推出一个以上以县域为单位的PPP捆绑打包项目。各地要出台市场化扶持政策,加大对污水垃圾治理领域在本省有以县为单位PPP项目经验的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多县(市、区)承接项目,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接下来,省厅将再召开PPP项目对接会,各地要事先筹划,有针对性的与有实力的企业对接,提高对接成功率。
四是资金保障要到位。各县(市、区)应及时下拨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系统、阳光堆肥房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常态机制建立等省级补助资金,各设区市、县(区)配套补助资金在第四季度要全部拨付到位,各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加快建立乡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地区采取村民自治和“一事一议”方式缴纳保洁费,建立财政奖补与村民付费相结合的分摊机制。
五是督查考评要严格。各地要按照督查考评工作要求,抓好“镇村自查、市县月查”两个环节,市、县两级要建立媒体公示排名并跟进曝光的工作机制,尚未覆盖的乡镇要做到督查考评全覆盖,每半月开展督查考评,并在镇区和村庄的公示栏或重要地段公布各村考评排名,对进展严重滞后的约谈相关责任人。各地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专门的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电话,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县(市、区)对于举报内容属实的要予以奖励。
附件:1.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评排名情况表
2.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考评成绩汇总表
3.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评成绩汇总表
4.各地督查考评存在突出问题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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