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按照低碳环保要求,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市域内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推进高耗煤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十三五时期煤炭消费量大幅下降。坚持节能降耗、高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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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7-11-13 12:44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日前,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按照“低碳环保”要求,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市域内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推进高耗煤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十三五”时期煤炭消费量大幅下降。坚持节能降耗、高效发展等,全文如下:

《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3日

武汉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推动“十三五”期间全市能源创新发展、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成就

(一)能源消费量稳步增长

2015年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为4858万吨标准煤,较2010年增长34.45%(以下均为同比2010年),“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6.1%,其中:煤炭消费量为3388万吨(折合标煤约2430万吨),增长24.5%;全社会用电量为464亿千瓦时,增长31.22%;原油消费量为800万吨,增长56.01%;成品油(含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等)消费量为204万吨,增长35.1%;天然气消费量为19.10亿立方米,增长138.75%;液化石油气消费量为20万吨,增长5.82%;人工煤气消费量为0.8亿立方米,基本持平;其他能源消费量折合为142万吨标煤,增长3.65%。

(二)能源消费结构进一步优化

“十二五”时期,我市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推动油品质量升级,能源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原煤、电力、原油、成品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其他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2010年的53.81%、12.04%、20.59%、6.06%、2.69%、0.90%、0.13%、3.79%,分别调整优化为50.03%、11.75%、23.55%、6.17%、4.77%、0.71%、0.10%、2.92%。

(三)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十二五”时期,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实际完成投资325亿元,较“十一五”时期增长25%。

1.电力。新建成投产青山2×35万千瓦装机热电联产机组、武昌燃机热电厂二期17.5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及东湖燃机17.5万千瓦燃机热电联产机组;新建2座500千伏变电站、9座220千伏变电站及34座110千伏变电站,江南、江北片区实现了电网分片运行,供电可靠率提高至99.97%,较“十一五”时期增长了1.3个百分点。

2.天然气。中石油“西二线”建成投产,对我市供气的国家骨干管线已有4条,形成了与全国气源互通互济的调度格局;建成投产江夏安山1200万立方米液化天然气储气库项目、武汉城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线项目、武石化天然气专用管线项目等,进一步完善了主城区和新城区高、中、低压输配气管道,基本构建了“四源、两环、一储备”的接输配气布局,增强了我市天然气输送保障能力。

3.成品油。建成投产武汉至广水成品油输油管道,实现了中石化华中输油管道与华北输油管道的互联互通,推进我市成品油升级改造工程,实现了全市车用柴油、汽油国Ⅳ标准。

(四)民生能源保障功能大幅提升

1.发展集中供热工程。形成以“热电联产为主、燃气空调和地源热泵为辅、其他供暖方式多元互补”的格局,2015年底已覆盖建筑面积3500万平米,受益近100万人。

2.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十二五”时期,农网升级改造总投入约28亿元,是“十一五”时期总投入的1.8倍,有效解决了农村电网“卡脖子”和“低电压”问题。

3.完善加油(气)站布局。“十二五”时期,新建成投产加油站60座、加气站35座,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投产运营加油站达486座,各类加气站达85座,形成了“布局合理、加注方便、安全可靠、保障有力”的加油(气)站网络。

4.加大居民燃气推广力度。“十二五”时期,新建商品住房全部实现天然气通气,并通过推进老旧社区天然气管网改造和农村地区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建设,新增天然气居民用户60万户,新建成投产液化石油气充装站7座。

5.推进了生活垃圾能源化利用。新建成投产东西湖新沟、青山星火村、汉阳锅顶山等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500吨/天,新增垃圾发电装机容量66兆瓦,主城区生活垃圾实现了以焚烧综合利用为主的格局,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

(五)新能源产业取得较快发展

1.技术研发方面。“十二五”时期,我市获批建设压水反应堆技术研发中心、天然气长输管道技术装备研发中心、煤炭清洁低碳发电技术研发(实验)中心和新能源接入设备研发(实验)中心等4个国家级能源研究中心,涵盖多个新能源产业的关键领域,并在太阳能、风能、核能和氢能等领域取得了一批水平较高的研发成果。

2.装备制造方面。“十二五”时期,我市太阳能光伏硅片产能已达到75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产能达到135兆瓦,逆变器产能达到150兆瓦,控制器等组件产能近15万台(套)。

3.新能源应用方面。“十二五”时期,洪山创意天地分布式能源项目及国博中心分布式能源项目等2个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项目建成投产;阳光凯迪公司在我市投资建设年产60万吨生物质油生产基地;已有5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建成运行,预计年发电量将达到1500万千瓦时;我市第一个风电项目黄陂刘家山4.95万千瓦风力发电工程获准开工。

(六)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

“十二五”时期,全市节能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节能管理体系日趋完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逐年下降,2015年,较“十一五”期末下降19.4%,超额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8%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时期,我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4%,能源消费年均增长6.1%。

(七)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

“十二五”时期,我市成立了全市能源综合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了能源行业统筹谋划和协调联动的政府管理职能;积极落实国家投资体制改革政策,精简及优化能源行业审批流程,下放分布式光伏发电、加油站、110千伏及以下等级电网等一批项目的审批权限;加大能源行业市场化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引进各类资本进入我市煤、电、油、气、新能源等领域,促进了我市能源市场多元化发展;积极落实国家天然气改革及电力改革等政策,推动天然气大用户直供试点及售电侧改革工作,启动天然气调度“一张网”建设,推动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国际国内能源资源供应相对充足。当前,国际油价处于相对低位,国内煤炭供应充足、价格维持在较低水平,天然气开发和进口稳步增长,有利于我国能源储备和消费。高压骨干电网和配电网建设加速,煤炭运输通道、油气管网建设日趋完善,能源资源供应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国家能源发展政策向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就我国能源安全战略提出了“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要求,即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制发了《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提出坚持“节约、清洁、安全”的战略方针,加快构建清洁、高效、安全、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三是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能源价格管制逐步放开,由市场决定能源资源价格的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以大用户直购电为代表的电力改革范围正在扩大,电力竞价上网在东北地区开始试点;各种社会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页岩气勘探开发已向民营资本开放,并有民营资本中标,中石油和中石化“两桶油”也纷纷对民企伸出了橄榄枝,积极推行能源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国内外能源形势复杂多变。受国际地缘政治影响和国际资本运作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国际能源市场环境将日趋复杂。二是能源消费需求压力。我市资源禀赋为“无煤、无油、无气”,仍然处于工业化阶段,能源消费将保持一定增速,煤炭、油品及天然气等主要能源应急储备能力建设的压力不断加大。三是能源对外依存度高。我市煤炭、天然气、原油等能源需从外地调入,在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较高速度增长的背景下,能源对外依存度将进一步提高。受土地资源约束及社会稳定风险加大等多种因素影响,部分能源项目难以落地。四是能源总量控制任务艰巨。能源消费结构有待继续优化,国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新要求,如仍按照传统路径粗放式发展能源产业,则较难完成上述任务。五是能源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全市煤炭、电力、油品、天然气、新能源及热力等行业管理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与国家单一部门管理及全省逐步收拢能源行业管理的管理架构不相适应。市属能源企业未整合,难以做大做强,政府缺乏调控能源资源的平台,在资源争取及能源短缺时,难以有效调度、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三、“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和能源形势新变化和新趋势,坚持保安全、控总量、调结构、促改革的总体思路,以能源安全保障为核心、以优化结构为目标、以创新驱动为动力,加强能源资源调配、加快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新能源发展力度,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能源领域创新,提升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构建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现代能源供应体系,为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安全、清洁、高效、经济的能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超前规划、安全发展。适度超前规划建设能源基础设施,多元化配置能源品种,多渠道引入能源资源,鼓励市属能源企业优化重组,做大做强。鼓励市属能源企业走出去参与市外能源基地建设。电力供应做到市内外并举、厂网并进,加快市外电力通道、城市电网、农村电网以及市内支撑电源的建设和改造。石油、天然气供应充分利用国际、国内资源,健全能源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系统保障能力和调节能力。在能源建设、生产、运输、消费等环节,全面强化安全意识。

2.坚持优化结构、清洁发展。优化一次能源结构,控煤增气、择优扶新,大力争取外来电、天然气、新能源等清洁、低碳能源的供应,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优化电源和电网、气源和气网等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多气源格局,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度增加天然气发电能力,积极发展区域热电联产和分布式供能系统,继续推进实施电力工业“上大压小”,形成大中小相互调节、互为补充的电力供应体系。统筹城乡能源发展,结合新农村建设,同步配套清洁、高效的能源基础设施。积极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大力发展传统化石能源的清洁和低碳利用技术。

3.坚持节能降耗、高效发展。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用电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通过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严格节能管理、完善法规政策等途径,进一步强化、细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保障人民生活、城市运行和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产业用能需求。

4.坚持改善民生、统筹发展。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城乡、区域重大能源设施建设和布局,加强新城区、开发区、重点功能区的能源设施建设,提升供应保障水平。充分发挥能源设施保障民生的功能和作用,努力提升城乡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用能水平。

5.坚持科技支撑、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新能源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立足长远、统筹规划、高端制造、差别竞争。加快建设互联网+智慧能源,促进能源系统智能化、信息化、互动化。稳步推进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发挥好市场调节的作用,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体现公平、提高效率。

(三)发展目标

1.总量目标。到2020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为5640万吨标煤,年均增长3%。其中:煤炭消费量为2888万吨(折合标煤2063万吨),较2015年减少15.1%;全社会用电量为855亿千瓦时,较2015年增长84.27%;原油消费量为800万吨,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成品油(含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煤油等)消费量为300万吨,较2015年增长47.06%;天然气消费量为48亿立方米,较2015年增长151.31%;液化石油气消费量为20万吨,人工煤气消费量为0.8亿立方米,分别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其他能源消费量折合为325万吨标煤,较2015年增长128.87%。

2.结构目标。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着力提高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利用比重。煤炭和原油在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大幅下降,电力、天然气和新能源消费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到2020年,各类能源消费量分别为:煤炭由2015年的50.03%下降至36.58%;全社会用电量由2015年的11.75%上升至18.64%;原油由2015年的23.55%下降至20.28%;成品油(含燃料油、汽油、柴油、煤油、航空煤油等)由2015年的6.17%上升至7.81%;天然气由2015年的4.77%上升至10.23%;液化石油气由2015年的0.71%下降至0.61%;人工煤气由2015年的0.10%下降至0.08%;其他能源由2015年的2.92%上升至5.76%。

3.清洁发展目标。预计到2020年,我市非化石能源的消费量将达到880万吨标煤,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5640万吨标煤的15.6%,较2015年提高4.1个百分点,完成国家及省下达的目标。

4.安全保障目标。根据国家关于地方能源应急储备的规定,我市天然气储备能力为10天、成品油应急保障能力为15天、煤炭储备能力为30天、电网机组备用率达到15%、电网容载比为2.07。

5.民生改善目标。集中供热工程是建设“幸福武汉、生态宜居武汉”的重要载体,“十三五”时期,我市将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力争实现工业生产负荷4282.6t/h,供热覆盖面积4150万平方米,供热量6.28×107GJ/年;垃圾“三化”(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新(改、扩)建5座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日处理垃圾能力6500吨。

6.节能减排目标。能源节约率和合理利用率明显提高,到2020年,万元GDP(按不变价计算)能耗比完成省下达的约束性任务目标。节能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大型骨干企业和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者接近国内先进水平。

四、“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主要任务

针对全市能源资源禀赋不足与能源需求总量偏大的实际,坚持提高能源保障度和节约能源并举,强化能源安全和提高生产利用效率;坚持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并举,推进能源多元化、低碳化;坚持本地生产与跨区引接并举,推进能源高效配置;坚持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并举,强化能源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实现能源体系的转型升级发展。

(一)发展重点

1.推进“全面合作”战略,保障能源持续稳定供应。加强与国际、国内资源型特大企业的战略合作,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结合国家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北煤南运等能源战略大通道建设发展机遇,加强武汉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输送、接收和配置能力;依托武汉路网密集、水铁联运的综合优势和辐射功能,布局建设煤炭储备基地、成品油储备基地和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提升主要能源资源的应急保障能力。

2.按照“低碳环保”要求,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一是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市域内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推进高耗煤企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加快淘汰分散燃煤锅炉,分解落实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十三五”时期煤炭消费量大幅下降。二是保障电力和成品油供给稳步增长。在强化电源自主供给能力和完善电网体系的基础上,依托特高压、超高压电力通道,积极争取外部电力补给;依托中石化武汉分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和中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线,提高我市成品油储备和供应保障能力。三是大力促进天然气和新能源快速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常规和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培育发展天然气市场;大力发展风能、光伏和生物质能,推进微电网和分布式能源建设,实现新能源总量规模倍增。

3.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一是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对现有燃煤电厂进行技术改造和升级,达到天然气发电同等排放标准,不断提高电厂清洁化水平和燃煤利用效率。二是完成油品国V标准升级,提高各行业油品利用效率,切实降低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强度。三是提升节能降耗水平,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利用先进技术、依靠科学管理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省下达的节能降耗指标。

4.实施“智慧能源”行动,促进能源生产消费协调匹配。抢抓国家出台“互联网+”指导意见和推进“能源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机遇,依托全市光电子信息和智能制造产业优势,大力开展“智慧能源”行动。积极探索新思路、借鉴新模式、利用新技术,推进“多能互补”和“区域能源一体化”建设。深化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建立能源生产运行和供给保障的监测、管理、调度信息服务网络,加强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中间环节及终端用户的信息对接和生产消费智能化协调匹配,形成结构合理、安全高效和智能环保的能源保障体系。

5.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助推能源技术装备提档升级。依托我市强大的科研实力和装备制造能力,积极支持能源装备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一是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光伏为主导,以太阳能光热发电和热利用为补充,在新型电池研发、太阳能高温利用和光热发电、多种光伏系统集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等领域取得突破。二是风电。重点实现国测风电整机、云鹤风电齿轮增速箱、凌久高科电控系统、武船塔筒等关键项目的技术突破,增强风电设备研发和制造在全国的地位和优势。三是核电。抓住“中广核湖北核电有限公司武汉基地”和“中核建中南科研培训中心”建设机遇,支持中国核工业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重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提升核电装备配套能力,打造中国核动力运行技术研究和服务基地。四是生物质能。加快生物质锅炉发电机组、烟气处理、关键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加大生物质能产品的应用推广力度。五是氢能。积极协调、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支持武汉地质大学和武汉理工大学开展氢能源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六是智能电网。围绕电网信息化、数字化、自动化和互动化,推进数字化变电站、电力储能、电能质量监测与治理、分布式电源接入、用户端智能配电网、特高压成套输变电设备的研发与产业化。

(二)规划布局

1.电力

(1)提高电源自主供应能力。推进汉口西部地区2×30万千瓦级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沌口调峰电厂18.5万装机燃气机组供热改造并扩建1台18.5万装机燃气热电冷联供项目,在全市新增布局总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的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到2020年,全市新增各类装机容量约130万千瓦,总装机容量达到720万千瓦,电力自给率达到41%。

(2)完善城乡电网体系。推进“特高压靠城、超高压进城”。建设1000千伏交流变电站和±800千伏直流换流站项目,接入“华中地区特高压环网”,在武汉电力负荷集中的江南、江北中心城区各建设1座500千伏变电站,形成“一特两超”格局;整合新城区现有9座500千伏变电站,打造鄂东地区500千伏“双环网架构”,增强我市接收外部电力能力;完善220千伏城乡骨干网络,规划新建220千伏变电站28座,新增变电容量12960兆伏安,进一步优化武汉城乡骨干电网结构,增强干线支撑保障能力。完善110千伏城乡配电网体系,新建110千伏变电站90座,新增变电容量8057.5兆伏安,推进中心城区配电网改造和新城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解决主城区负荷分布不均、局部供电能力不足和农村电网“卡脖子”“低电压”现象,向城乡一体化电网过渡。

(3)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抢抓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机遇,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共建平台、合力推进,项目切入、试点先行的思路,积极引进大中型能源企业参与我市电力市场化改革试点,为具备开展电力市场化改革条件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等提供以配电网建设运营为基础,以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建设为切入点,供电、供热、供气一体化综合能源解决方案和清洁、高效、智能的整体能源服务。

2.煤炭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不再新(改、扩)建燃煤电厂,对现有燃煤电厂煤电机组进行改造,确保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各类工(产)业园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和企业自备热电站,对现有耗煤用户实行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

(2)稳定煤炭供给渠道。深化与河南、山西、陕西等产煤基地的区域合作,在巩固传统煤源的基础上,积极开辟内蒙古、新疆等新煤源地,以多元化渠道保障煤炭资源稳定供给。

(3)提升煤炭储运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大型煤场、物流基地的储运能力,建立总容量80万吨的煤炭应急保障常态机制。依托蒙华铁路煤运专线和市域周边国家级煤炭战略储备基地,促进“海进江”和铁水联运对接,增强煤炭运力及供给保障能力。

(4)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支持用煤企业推进燃煤设施清洁改造,加强煤炭采购、储运、销售和使用全过程监管,全面禁止燃用硫分高于0.6%、灰分高于15%的煤炭。

3.天然气

(1)优化天然气管网布局。做好中石化新粤浙线、中石油西三线、省天然气公司武汉—宜昌线等“十三五”规划新建的过境天然气干线气源承接工程建设,保障气源供应多源化,增强气源承接能力。推进全市天然气调度配套工程建设,包括推进高压外环线主干线路及联络线路、下游市场中低压管道工程建设。推进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和站点布局。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压管道696.6公里,中压干管3187公里,各类天然气场站265座,完成投资113亿元,形成以天然气高压外环线为骨干、中低压管网辐射延伸、安山和白浒山储气库等2大储气库为支撑的全市“一张网”供气格局。

(2)增强天然气应急储备。启动1亿立方米(气态)大型液化天然气储备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末建成投产,使全市液化天然气储气能力达到1.12亿立方米,可满足紧急状况下我市民生气源保障需求30天以上,成为国家中部地区天然气应急保障程度最高的城市。同时,兼具辐射华中地区液化天然气市场供应能力,确立我市在全国液化天然气集散中心地位。

(3)促进天然气市场发展。继续稳步推动居民用气发展,在确保新增商品住宅用气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老旧社区的用气改造力度。通过价格让利、整合部分环保资金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使用天然气。对三环线外锅炉逐步实施煤(油)改气。

(4)启动一批分布式能源项目。在中心城区重点发展以商业公共服务为主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包括以高校、政府机关为主导的武昌片区,以商务会展为主导的汉阳片区,以商贸商务、金融为主导的汉口片区。在开发区重点发展以工业园区为主的分布式能源系统,包括三大国家级开发区内的产业园区和部分都市工业园区。“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15—20个分布式能源项目,装机规模达到15万千瓦,力争成为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城市。

4.成品油

(1)做好油品资源保障。发挥中石油、中石化的主渠道作用,吸引国内外多渠道油品资源供应我市。依托中石化武汉分公司扩产工程和中石油“兰郑长”成品油管线,提高成品油储备和供应保障能力。推进中石化武汉分公司航油穿江管道建设,确保天河机场航油需求。积极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工作,完成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升级工作。

(2)完善储备基础设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考虑区域功能定位,新(改、扩)建储备油库5座,新增储存能力约39万立方米。优化调整存量油库,对低效闲置、存在问题隐患的油库,督促企业整改或者关闭。

(3)优化终端销售网络。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布局、合理布点的原则,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成品油终端销售网络,新建152座加油站。对规划新建、迁建的加油零售网点严格实行规划管理。

5.新能源

(1)大力发展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成投产湖北龙源黄陂刘家山风电场项目、国电黄陂云雾山风电场,装机容量分别为4.95万千瓦和5万千瓦,填补我市风电空白。抢抓国家实施光伏扶贫政策机遇,在全市布局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新建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0万千瓦。研究风电、光电上网支持政策,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

(2)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利用。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10—15处,小型联户沼气工程150处以上,使全市沼气工程总容积达到10万立方米以上。积极开展规模化生物质天然气工程建设和沼气提纯试点,努力将提纯的生物质燃气产业做大做强。支持阳光凯迪公司建设60万吨/年生物质合成油项目。扩建东西湖新沟、洪山星火村、汉阳锅顶山以及新建新洲陈家冲、蔡甸千子山等5个垃圾发电项目,新增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6500吨/天。

6.能源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武汉南瑞智能输变电产业园建设,带动区域电力设备产业发展。支持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开展氢能示范样车研发、常温常压储氢技术应用中试基地和氢能公交示范线路建设。支持圣德利薄膜太阳能电池研发生产基地建设,支持日新科技、迪源光电、华灿光电、兴隆源、惠强新能源等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技术产品研发和制造,进一步发挥我市光伏及太阳能发电市场优势,推动我市光伏应用系统研发走在全国前列。

7.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到2020年,我市新能源汽车达到6万辆的使用规模,按照国家关于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区建设配套充电设施的标准要求,建设125个集中式充换电站、7万根充电桩,初步形成武汉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服务体系。

8.集中供热(制冷)

以热电联产为主,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工业余热为辅,地源热泵、江水源热泵和生物质燃料锅炉为补充,先期形成“三大片区”(武昌、汉阳、汉口片区)布局,“十三五”期末向“四大板块”(大临空、大临港、大光谷、大车都板块)延伸。到2020年,全市实现主城区和各开发区生产生活供热配套,满足工业生产负荷4282.6t/h,供热面积4150万平方米,供热量6.28×107GJ/年。

五、保障措施

(一)分行业精准出台政策,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1.煤炭。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在新城区建成区纳入禁煤区后再逐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对全市燃煤锅炉分门别类制订逐步淘汰更新措施,燃煤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审批。狠抓煤炭质量管理。“十三五”初期,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用硫分高于0.6%、灰分高于15%的煤炭,在“十三五”中后期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出台逐步从严的政策。

2.电源。对全市所有新(改、扩)建电源项目实现清洁化,禁止使用燃煤机组。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优于国家标准。

3.电网。制订促进我市电网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电网项目供地、环保支持政策,建立市、区两级政府联动支持机制,加大对电网项目建设落地及电网安全保护的支持力度。

4.天然气。研究出台促进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意见,做大、做强、做优天然气市场,促进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改善。进一步优化天然气价格管理,激发天然气市场发展活力,实现多方共赢。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制订促进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二)深化能源体制改革,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优化部门行业管理。参照国家及我省能源行业政府管理职能的分工,逐步整合当前我市分散的煤、电、油、气及新能源等能源行业管理职能,强化政府对能源行业的宏观调控管理,形成管理合力。

2.构建市级能源调控平台。整合市级国有企业能源资产,组建市能源集团,构建市级能源调控平台,强化政府对能源行业调控的措施,增强政府投融资能力。

3.稳步推进用能考核。建立健全用能权初始分配和交易制度,出台《武汉市区域用能指标管理暂行办法》,对各区下达用能指标分配计划目标,建立用能指标交易体系,以市场化的手段提高各区节能降耗的积极性。

(三)加大储备能力建设,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政策配套的原则,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建设我市煤炭、成品油及天然气领域的应急储备项目建设,增强我市能源应急储备能力,研究出台配套土地、贴息及税收等相关支持政策。

(四)强化能源行业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安全监管。按照“管行业要管安全”的模式,明确各部门在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能源安全监管责任细分机制,进一步强化能源行业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市场监管。全力做好能源市场的监管工作,重点做好油气设施公平开放监管、能源价格及成本监管、能源行业特许经营规范管理的监管及清洁能源电网接入监管等工作。

3.项目监管。按照“简化审批、放管结合”的原则全力做好项目监管,审批环节中要注重在规划依托、产业政策、手续齐全、程序到位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运行环节中要在功能发挥、服务社会、公平运行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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