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阜新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政策全文如下: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阜政办发〔2017〕12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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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2017-10-30 17:31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近日,北极星环保网在阜新人民政府获悉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政策全文如下: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阜政办发〔2017〕1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9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养殖业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改善农村环境,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阜蒙县、彰武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为主要处理方式,以农用有机肥、农村能源等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加大相关设施投入和建设力度,提高处理和利用水平,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根据畜禽品种、饲养规模,实行畜禽养殖与种植业相结合,以肥料化还田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堆肥发酵、有机肥加工等无害化处理模式,实现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及禁养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由有关县区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多种形态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模式。

多方联动,合力推进。充分发挥我市各级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质监、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齐抓共管,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完成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71%以上。到2020年,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相关养殖场(户)关闭或搬迁工作。按照“谁划定、谁关闭或搬迁”的原则,有关县区政府组织环保、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制定本地区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关闭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在禁养区内禁止有排放污染物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存在,禁止再新建畜禽养殖场。(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有关县区政府)

(二)基本完成现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落实养殖业主治理主体责任、依法强化监督管理,采取养殖场投入为主、政府支持引导、引入环保科技和有机肥加工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管理,对涉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要全程跟踪,确保各环节指导到位。有关县区政府要主动参与,积极推动本地区内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利用工作。(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延伸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全文|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三)大力推进产业示范县建设,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化、环境友好型优势特色畜牧产业,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一是2017年开展阜蒙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并启动2017—2018年彰武县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整县推进畜禽粪污治理,完善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二是在彰武县组织实施国家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重点开展粪污处理利用、种养结合设施完善、养殖设施改造工作,整县推进种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快推进阜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度。(责任单位:阜蒙县、彰武县政府及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

(四)逐步推进养殖密集区(村)的治理和改造。结合实际,动员和引导养殖密集区(村)推行人畜分离模式,采取组建合作社、代养托养等方式实现统一建场、集中养殖。加快养殖密集区(村)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建设,配置收集和运输设备,实行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有关县区政府要对养殖密集区(村),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进行充分调研,征求上级部门有关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确保养殖密集区(村)按时序逐步改造。(责任部门:相关县区政府及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畜牧兽医局)

(五)加强对新建和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工作。新建和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符合区域畜牧业发展规划和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等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防疫审核条件,并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三同时”制度(即畜禽污染防治设施应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未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环保部门应予以处罚。(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法制办、金融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市畜牧兽医局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畜牧兽医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项目资金,大力支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关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责任部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县区政府)

(二)落实责任主体。相关县区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签订《整改承诺书》等方式,提高广大养殖户污染整治责任意识。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不再享受国家和省扶持政策。养殖业主必须切实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不能自行处理粪污污染的,可与第三方签订协议,委托处理。(责任部门:相关县区政府及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

(三)完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扶持政策,通过实施绿色养殖业发展示范县创建、创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试点,助力推进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要用好用足现有生猪调出大县、奶牛养殖大县种养结合整县推进试点项目等资金,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扶持力度。调整完善市本级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县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招商引资相关企业,出台相关政策,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四)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科技创新。鼓励科技企业因地制宜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引导养殖场(户)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操作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发挥科技部门和农业院校“产学研推”的特点,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应用推广。(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五)加强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畜牧、环保相关法规,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一是环保部门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纳入日常执法监管范围,采取随机抽查、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管理台账。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规模化养殖场,要依法严格处理,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测体系,督促养殖场按规定做好监测、信息公开、污染防治相关设施建设等工作,切实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畜牧兽医部门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加快畜禽良种推广,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工作。三是相关县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依法明确部门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部门: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六)加大考核力度。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要纳入我市各级政府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强专项督查,杜绝推诿、拖延、不作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兽医局及相关县区政府)

附件:2017—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场数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17—2020年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场数目标分解表

阜新市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延伸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

全文|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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