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云南昆明环保局发布了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公示,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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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公示

2017-10-17 13:35 来源: 北极星环保网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近日云南昆明环保局发布了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对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昆明中电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乡白水塘村昆明东郊垃圾焚烧发电厂内

监测(调查)单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建设内容:技改项目占地面积1554m2,建设内容为建设垃圾前库一座(占地面积1554m2);垃圾储坑1个(总容积2661m3);卸料平台1个(占地面积336m2);垃圾吊控制室1间(建筑面积35m2);新增垃圾前库渗滤液收集系统(容积420m3)和前库通风、消防、除臭、密封系统;改造原有的2套垃圾分选设备,新增1套垃圾分选设备(拆除现有垃圾大厅内的2套垃圾破碎分选给料机,移至原生垃圾前库,与新增的1套垃圾破碎分选给料机并联操作,形成3条垃圾破碎分选线;原有垃圾大厅现作为库房;垃圾分选给料设备间位于新增垃圾贮坑南面,新增后形成共3条分选线,用于垃圾分选设备的给料,改造炉前给料系统(将现有垃圾卸料大厅内的炉前给料垃圾系统改为双层双螺旋形式,加大炉前垃圾受料斗尺寸)等;

其中前期垃圾预处理工序(卸料、破碎、贮存、分选、输送)、生活污水处理、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等依托项目原有设施处理。

项目技改完成后,共3条垃圾预处理生产线。进厂垃圾量及其处理量无变化,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量仍为1650吨,年焚烧垃圾量仍为58万吨,年发电量仍为2.1亿度。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一)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技改项目不增加劳动定员,故不新增产生生活废水。技改项目运营期前库采用干扫清洁,不采用水洗,前库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垃圾破碎后贮存发酵期间产生的渗滤液,经导排收集进入新增前库内的渗滤液收集池(总容积420m3),现有垃圾库内炉焚烧前的垃圾贮坑内产生的渗滤液经导排收集进入现有垃圾库内的渗滤液收集池(总容积420m3)后,分别由加压泵打入到现有项目建设的一座处理规模为200m3/d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清扫。

(二)废气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前库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垃圾进入焚烧炉焚烧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和粉尘等。技改项目将新增的垃圾贮坑中的恶臭气体用风机引至现有的垃圾贮坑内,新增垃圾贮坑密闭,且保持负压。项目垃圾贮坑产生的废气经焚烧炉的一次风机抽到焚烧炉中焚烧。项目恶臭收集措施到位,技改完成后,进入焚烧炉焚烧的恶臭分别来源于技改新增垃圾贮坑内的恶臭和现有垃圾贮坑内的恶臭,由于技改项目不增加垃圾处理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量于技改前一样,仍为1650吨,焚烧后的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量较技改前不变,依托原有1套循环流化床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高度为8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

(三)噪声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垃圾破碎机、垃圾吊、风机、渗滤液污水泵等设备噪声。项目生产车间设备位于室内,采取密闭设计,项目将生产厂房与辅助设备厂区分开,道路相隔,焚烧炉、风机等设备和空压机设备均设有减振消声等,通过以上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治理措施

技改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垃圾中的铁件,分选出铁件通过导料斗收集,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已与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炉渣处置合同,由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将炉渣清运走,作为商品建筑材料的原料;飞灰部分被送回脱酸塔内进行循环反应,多余部分采用螺旋输送机送至布置于布袋除尘器下面的仓泵,然后用仓泵输送至钢灰库,经水泥固化后,暂存在厂内飞灰固化堆场,定期拉到昆明市五华区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划定区域内填埋。飞灰及反应物采用水泥固化,设1套处理量为40t/h水泥固化系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返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理。

(五)其它

1、废水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表明,运营期废水分别经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中绿化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监测结果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监测结果,循环流化床烟气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经高度为80m的排气筒排入大气,项目焚烧炉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外排废气满足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即: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1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氯化氢≤60mg/m3、烟气黑度(格林曼级)≤1。项目无组织废气满足臭气浓度、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周界东、南、西、北外1米四个方位设噪声监测点。根据验收监测期间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外1m处噪声值均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标准的要求,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固废废弃物监测结果

技改完成后,运营期垃圾完成破碎、发酵工序分选出的铁件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运营期项目焚烧炉产生的炉渣由昆明恒顺商贸有限公司将炉渣清运走,作为商品建筑材料的原料。运营期项目飞灰经水泥固化后,暂存在厂内飞灰固化堆场,定期拉到昆明市五华区西郊垃圾卫生填埋场,在划定区域内填埋。运营期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返回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不外排;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员工生活垃圾利用现有垃圾焚烧设施进行焚烧处理。项目运营期生产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润滑油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云南圣邦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三、公众参与情况

2017年10月11日在昆明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开。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昆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纸质文本)、昆明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云南省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网(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东郊垃圾发电厂垃圾处理系统技改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环境保护局

Email:hpgsfk@aliyun.com

电话/传真:0871-641457890871-63149810

通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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