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2016-2017)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北京市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京建发〔2016〕355号)、《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1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区规划分局共同组织超低能耗专家组对2016-2017年度申报的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的申报书及技术方案等进行了评审。朝阳区垡头焦化厂公租房(17#、21#、22#)等9个项目通过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截至日为9月30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市住建委节能建材处 邮寄地址: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邮编:100039;联系人:邱样娥;电话:59958900 ;传真:59810193
市规划国土委勘设测管办 邮寄地址:西城区南礼士路19号;邮编:100045;联系人:胡倩;电话:68024985(兼传真)
附件:专家评审通过的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名单
2017年9月22日
附件:
专家评审通过的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名单
延伸阅读:
建筑能耗即将超工业用能 建筑节能效果仍有待改善
原标题:关于北京市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2016-2017)专家评审结果的公示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