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等空气污染物的重要前体物。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合肥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大气治理的关键一环,制定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以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总量削减为原则,点面结合,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根据方案,2017年,全市50%以上的省级VOCs排放重点企业完成VOCs综合治理,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化工园区30%以上企业完成VOCs综合治理。
完成综合治理的企业,VOCs排放量应较未整治状态或2015年排放水平下降5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VOCs总量削减任务,初步建立VOCs监测监控体系。
精准打击治理污染源头
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企业,是挥发性有机物重点治理对象。2014年~2016年,合肥市已完成32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整治,今年还将实施一批整治项目。原料替代、过程管理、末端治理……通过一系列污染控制措施,合肥将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根据方案,化工行业将实行全过程污染控制。推动汽车、家具制造等重点行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治理,2017年底前,重点企业名单中的汽车制造企业基本完成综合治理。印刷包装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也将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同时,我市还将在印刷包装、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等行业重点企业,率先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
作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的另一重点,今年,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化工园区将率先开展VOCs综合整治。各县(市)区、开发区将制订辖区化工园区企业VOCs排放清单和综合整治方案,在园区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逐步建立有机废气整治绩效评估制度,并鼓励园区建设统一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并与市、县(区)、开发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
此外,合肥还将多管齐下,巩固油品储运及移动源VOCs污染治理成果。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设备设施运行情况、改造治理验收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并加快黄标车与老旧车辆淘汰,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
多管齐下面源防控污染
挥发性有机物,与臭氧存在着“因果关系”。而它的来源较为分散,既出自于化工、涂装及包装印刷,也与餐饮油烟、汽车维修、干洗等日常生活有关。为此,在重拳出击治理工业污染源同时,合肥还将利剑挥向挥发性有机物面源污染。
餐饮油烟污染防治,一直备受群众关注。合肥市制定出台《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餐饮业油烟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计划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建成区餐饮油烟整治工作。《方案》规定,餐饮企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或安装设施与其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转和长期不清洗维护的,应责令限期整改;居民住宅、医院或者学校附近的餐饮经营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企业应使用天然气、煤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存相关记录。《方案》特别提出,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
在汽车维修业污染控制上,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方案》明确,2017年,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应制定汽车维修行业VOCs治理方案,公布治理企业名单,逐步开展汽修行业VOCs综合治理。此外,干洗行业专项治理方面,所有干洗经营单位应使用全封闭式干洗机,禁止使用开启式干洗机。
建立干洗行业档案,以淘汰开启式干洗设备为整治重点,对使用开启式干洗设备的干洗经营单位限期治理。2017年年底前,正在使用的开启式干洗机,应改用全封闭式干洗机,或进行改装,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
为加强源头控制,我市将按要求对新增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执行“倍量替代”。方案提出,涉及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必须包括VOCs污染产生、排放、控制等相关内容。各级环境监察部门应将VOCs排放情况纳入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内容,重点加强对重点行业和113家重点管控企业的VOCs排放监管,将VOCs治理设施的运行和台账等作为执法检查重点。对不能达标排放、闲置治理设施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应严格依法查处。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将向社会公开,我市还将督促VOCs排放企业公开污染物排放、治理设施运行等相关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VOCs污染治理作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将纳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大气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根据《规定》,市空气质量达标指挥部办公室将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上,我市将重点向VOCs污染治理项目倾斜。对VOCs整治进度快、成效明显的项目和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等化工园区,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资金支持。同时,进一步完善环保投资项目库,组织企业、园区积极申报VOCs污染治理项目。
原标题:铁腕整治,让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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